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隋唐之谋国-第5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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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子轩心花怒放,这是他这一世的第一只猎物,也是他的午饭,他将箭收回箭壶,拔足便向山谷深入奔去,越过山谷,来到一个小河边。
河水已经解冻,水流充足,缓缓从山原间流过,两岸都是茂密的原始森林,半个时辰后,坐在河边休息了一会的林子轩站起来,打了一套擒敌拳,此时的他只觉得浑身精力充沛,仿佛又使不完的力气,但是肚子发出的响声却告诉他,自己还没有吃饭呢?
一回头,见旁边烧的一堆火已经熄灭,他高兴得一跃而起,将火堆推开,从地上挖出烤如硬壳的泥团,用刀一敲,泥壳脱落,里面露出热腾腾的白肉,香气扑鼻而来。
这种叫花鸡,林子轩曾经在书上、电视、电影上都看到过。只不过先前看到的那些只是理论,这次是他的第一次实践尝试,居然获得了成功,虽然他知道,叫花鸡其实是不用拔毛,烤熟后羽毛自然脱落,可是他仍然愿意多费这一道工序,就是为了体验一下亲自动手的感觉。
林子轩身上并没有带着调味品,可是他看着这个自己亲手弄出来的东西依然是垂涎欲滴,一时间捧起肥白的熟野鸡便大嚼起来,一边啃,一边望着旁边插在草地上的一束羽毛,像旗帜一样在空中飘扬,他自言自语笑道:“不错啊!有得吃,有得赚,还能练箭法,这样的日子不错。”
可刚啃了没两口,他忽然甩下肥鸡,一个翻身便将刀拔在手中,身为军人出身的他,已经感觉到了一种强烈的危险气息正在向自己逼近。
就在几十步支内,有东西在靠近他,他听得清清楚楚,有东西踩树枝的声音,这肯定不是人,因为这个地方很少有人来。他将刀插进腰带,拾起弓箭向四处寻觅,或许是他当过兵的原因,久经训练的神经有着超与常人的感知力,任何细微的变化都休想逃过他的感知。
忽然,他的目光定住了,三十步外的一棵树上,他的眼睛和一对凶狠锐利的眼睛对视在一起。
?阵心悸。他们那里知道眼前这个异于常人的孩子,有着一颗成人的心,而且他意志还经过军队多年的锤炼。
他们这时才醒悟过来,自己等人殴打的这个五岁的孩子有可能是自己家主人的孩子,虽然夫人不承认,但是身为这个家的奴才,他们还不会不知道这个女主人是什么样的人吗?如果这个孩子不是主人的孩子的话,夫人就不会发这么大的火,甚至不惜将人打死。
想到此,他们都不约而同的停下了手,除了因为当事人已经被他们打的躺在地上奄奄一息之外,还有就是不想过分的为难这个孩子。一旦这个孩子的身份确认了,那么依这家主人的脾气,在场的人没有一个人能够活命。所以为了自己的生命安全考虑,他们只能停手了。
子轩那小小的身躯爬到了自己的舅父舅母的身边,将舅父扶起来,道:“舅舅咱们回家,这里不是我的家。”
“哎。”舅舅深深的叹息了一声,现在他或许已经深深的后悔,自己当初为什么一定要将孩子送回来,不送回来不就没有这回事了吗?
子轩回过头来,看了看四周的人,然后对着依然站在大门口的那个女人说道:“你们给我记住,迟早有一天,我要将这里夷为平地。”
说完,扶着重伤的舅舅和舅母上了牛车,然后年纪小小的他不顾众人的感觉,驾着牛车而去。
子轩小嘴里说出来的话,让所有人都大吃一惊。站在大门口的夫人还想站出来说什么呢?可是看到子轩眼里射出来的仇恨目光,她愣住了。这是一个孩子能够发出的目光吗?那么的阴冷,比狼还要可怕。
看着渐渐远去的牛车,夫人心中冷哼道:想回来抢我儿子的东西,做梦。一个乳臭未干的野种,没有家族的支持,你这辈子也别想出人头地。还敢威胁我,那好,我就看看你有什么本事将这里夷为平地。
想到此,她冷冷的对着在场的众人道:“今天这件事你们最好给我闭上嘴巴,如果让我听到一点风声,或者有一点儿消息传进老爷的耳朵里,你们一个也别想活。明白吗?”
“是,夫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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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章 猎豹()
此刻,在那棵高大的山桂花树上,潜伏着一只凶猛的金钱豹。趣*讀/屋
它静静地横卧在一根向外伸展的粗树杈上,像蛇一样柔软的身子紧贴着树干,特别巨大的前爪摆出了随时准备从树上猛扑下去的姿势,尖利无比的爪子伸出爪鞘,牢牢抓住树皮,两只露出凶光的眼睛死死盯住几十步外的林子轩。
这是一只生活在北山多年的雄性成年金钱豹,这个时节正是它们发情争雌的季节,动物和人是不一样的,雄性动物要是看上了雌性动物的话,就必须要和其他的雄性动作争斗,只有胜了的动物才能得到雌性动作的交配权,而失败的那只只能退出。这个成年金钱豹也一样它争雌失败,被其他雄豹从原来聚集地驱逐出来之后,它已将这一带划为自己地盘,豹子的习性是凌晨或者夜间才出来觅食,其他时间都是睡觉,这次他之所以大白天就出来是被林子轩烤山鸡的香味引出来的。
林子轩当年当兵的时候,在进行野外训练的时候曾经亲手将一条凶猛的恶犬干净利落杀掉,虽然那条恶犬很是凶恶,可是不管它在怎么凶恶那也是一条狗,是和人类接触最密切的动作之一,所以在林子轩的心理上根本就没有产生过什么恐惧。可是眼前的猛兽却是一头豹,体长超过五尺,看样子足有一百五六十斤。一头在后世平常人只有在动物园里才能见到的豹子,而那里豹子因为被圈养早就没有了野性。但是现在这个时代可没有动物园,也没有圈养一说,所以这里的金钱豹是正宗的野生的食肉动物,属于大型猫科动物中的一种。
林子轩看到这个豹子不由自主的向后退了两步,心中怦怦乱跳,紧张之极,这可是仅次于猛虎的金钱豹,自己能敌得过吗?若敌不过,他就要被咬死。
“冷静!冷静下来,一定要冷静下来。”
他低声告诫自己,虽然自己不是什么传说中的武林高手,而且身体机能各方面也不见得是它的对手,但自己有一样是绝对能够超过它的就是-----智力,面对这种情况林子轩迅速思考杀豹的策略,只在一瞬间,他已经想到三套策略。当然如果是在后世自己当兵那会儿的话,一枪就解决问题了。那时候虽然有枪,可那时的金钱豹属于保护类的野生动物,不会允许人们私自猎杀的。现在的金钱豹倒不是受保护的野生动物,只要你有本事可以肆意的猎杀,可是却没有枪。
不过林子轩虽然没有枪,可是他却有箭。或许是当过兵经常射击的原因,他射箭的技术还是很厉害的。林子轩从后背背着的箭壶内抽出一支箭,慢慢举起弓,拉开了弓弦,眯起眼慢慢瞄准了数十步外的豹头。
金钱豹的瞳孔剧烈收缩,收缩成一线,盯着林子轩的弓箭,闪烁着慑人的凶光,豹子一般不会主动攻击人,除非它先受到人的攻击,虽然林子轩闯入它地盘,但如果林子轩能够及时离去,它也未必会发动进攻,它现在只是敌视,敌视和进攻之间还有一线之隔。
这一线之隔就是一种犹豫,它还处于这种犹豫状态,但就是这种犹豫让金钱豹吃了大亏。
一支长箭如闪电般射至,箭矢强劲,金钱豹大吃一惊,一扭头,企图躲开这一箭,但箭矢太快,额头虽然躲过,眼睛却没有躲过,‘噗!’的一声,长箭竟射中金钱豹左眼,血光飞溅。
山林中顿时响起惊天动地的豹吼,惊飞大片鸟雀,金钱豹野性发作,扑下桂树,不顾一切地向林子轩猛扑而来,它恨透了这个侵入它地盘的人类,它要将他撕成碎片。
林子轩在这个时候,又迅速的将第二支箭射出,这回强劲的长箭取得是它的右眼,我们有时候不得不佩服动物的反应速度和那敏感的神经。面对着林子轩射出的第二支箭,金钱豹这次有了准备,它一甩头,躲过这一箭,纵身一跃,从几丈外便扑向林子轩。
面对着快速行进的金钱豹,林子轩来不及射出第三支箭了,他扔掉长弓,拔出刀迎面一刀向它劈去,刀快如飞影,这是他自己摸索出来的刀法,虽然不好看,但是非常实用,尤其是在冷兵器这个随时准备上战场的时代。第一招,林子轩叫它‘劈山’,听名字就知道这个刀法是什么意思,非常简单,但却凝聚了力劈华山般的力量,由于力道控制得非常诡异,会让对手的眼睛产生一种幻觉,好像刀并不快,可以从容躲闪或者抵挡,可实际上,当对手反应过来时,刀已经劈上面门。
这样的效果对于人来说或许有用,可是对于伤了一只眼,满怀愤怒的兽类却似乎没有这种效果,它的反应比人更快更敏捷,金钱豹在空中一侧头,躲开必杀一击,霎时间到林子轩的眼前,前爪扑向他肩膀,白生生的犬齿张开,一口向林子轩的喉咙咬去。
林子轩前世的本事和这个时代十年的苦练效果也在这一刻淋漓尽致体现出来,他身体的柔韧性远远超过一般人,不等豹爪按住肩膀,他身体向后一躺,像个死人似的,整个身体直挺挺的躺在了地上,使金钱豹的攻击失去了效果,而就在他躺下去的一瞬间,他右脚却猛地向上踹去,正好踢在豹子的肚子上,就像武功招数中的兔子蹬鹰一样。
金钱豹在林子轩的这一击之下痛苦得大吼一声,来不及使出豹尾剪的绝技,竟被踢翻一个跟斗,重重摔进旁边的河中,而这一脚得手,使林子轩的心态改变,他能对付这只豹子,这只金钱豹也不再是将致他于死命的野兽,而将是沉甸甸的几百吊钱。
他们村里的老猎户庞四爷说过,一张品相好的豹皮至少值三百吊钱,三百吊钱是他们家好几年的生活费。
他几乎在金钱豹落水的同时也跳入了水中,这本来就是他准备的第二套方案,在水中搏杀金钱豹,金钱豹会游水不容质疑,但它不是鱼,它不可能在水中和自己长时间的搏斗。
一人一豹坠入河中,人胆壮,豹已惧,金钱豹昨天先败于同类,今天又被人类所伤,两次重挫使它雄心迅速消退,它也意识到自己不是这个人类的对手,一入水,它便急向对岸游去,要逃了。
可没游出一丈,它的尾巴却被林子轩抓住,此时的林子轩也不知道那里来的力气硬生生将它拽了回来,面对着这个力量明显在自己之上,就是想逃跑都不行的金钱豹顿时间恼羞成怒,它猛地回头一口咬去。
林子轩等的就是这一刻,当豹子回头咬来的时刻,他已经迅速的潜入水,挥刀向豹子最柔软的心脏部位猛刺而去,他用的刀,是那种前端尖锐的刀,叫做障刀,这把刀一刀戳穿了金钱豹的心脏。
金钱豹在水中咆哮、挣扎,渐渐的,它的身子不动了,血已经染红河水......、
林子轩费了很大的力气才将重达一百六十余斤的金钱豹拖上岸,拖上岸的以后,他立即就瘫在了那里,动也不想动。他躺在地上,看着蓝蓝的天,身上很累,而且是累得气喘吁吁,可是他的心却是高兴的。这不仅是自己即将到手的几百吊钱,更重要的是他经过这次的猎豹行动,他获得了突破。他想大笑几声,可是他已经没有力气了。他躺在地上转过头来,看着那十五根鲜艳的山雉羽毛依然在空中飘舞,但刚刚在自己心中还很重要的东西,此时在林子轩眼中却真的是轻如鸿毛了。
.......
一个时辰后,一个看身材仿佛二十岁的少年扛着一只体长超过五尺,重一百六十余斤的金钱大豹出现在幽州城的都会市街头,顿时轰动全市,无数人围上来观看。
都会市在唐朝的时候叫做东市,而唐朝的西市此时则叫利人市,各个大型的城市都有这样的市场。都会市卖的大都是奢侈品,各种绫罗绸缎、珠宝翠玉、金银玉器等等,应有尽有,主要供应王公贵族,而利人市则是卖普通的茶米油盐,是生活必需品。
林子轩这只金钱豹当然也可以在利人市去卖,但他却想卖个高价,不想被商家盘剥,他想看看在都会市能否遇到有钱的王公贵族,价格就绝不止三百吊钱,虽然说幽州城的王公贵族不是很多。
幽州城毕竟是边境大城,来这里进行交易的各族人有很多,瞬间不管是在这里摆摊的商人还是来这里进货的商人和顾客已经将他围得里三层外三层,足有数百人,大多是看热闹,但也有不少人很动心。
“小郎,这豹子是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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