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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主很忙[娱乐圈]-第73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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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呐滤忍焯跫�100分,都会被生活摧残掉50分,最后,程明义的外貌也就是50分。脸很糙,腿也不长,手更是关节粗大,没有半点优雅气息,身上唯一有优势的就是肌肉,还是傻壮傻壮那种,再加上没学历没有好的工作,要长相长相没有,要气质气质没有,要钱钱没有,当李峰知道他喜欢程明义时,曾一度认为简宁哲眼瞎了。

    可他就是喜欢啊!

    简宁哲没有生气,他只是单纯地不希望别人那样误会程明义。他坐在谭飞扬身边,慢慢地说:“你说得没错,外人眼中程明义真的是一点都不优秀,别说身为视觉动物的男人会喜欢他,就是女人要找他,都得先考虑考虑条件,所以他一直想结婚生子,却始终连恋爱都没有谈过,对此我当时是……很开心的。”

    谭飞扬自从简宁哲坦白自己真正喜欢的人其实是程明义时,表情一直都是实力懵逼的状态。听到简宁哲这么说,他脸上写了一脸的大问号。

    “我开心啊,”简宁哲继续说道,“我开心他从来没有找过女朋友,不然像他那样渴望家庭又对自己没有自信的人,随便哪个女人勾勾手指他就会屁颠屁颠地跑过去贴钱贴力贴人,肯定马上结婚当个老婆奴,接着当孩子奴。好在他并不优秀……确切地说,他在外人眼中并不优秀,所以我才会有机会,有希望。”

    “没有人知道程明义有多好,他坚强、善良、正直、勇敢,他敢于面对生活给予他的一切伤害和悲痛,哪怕日子过得再苦,他总能积极向上。他虽然初中都没有毕业,但是他三观极正,从来不会怨天尤人,尊敬老人爱护小孩,他的所作所为比起那些所谓的道德标杆还要高尚。只是在这个物欲的世界,没有人能看到他的好。”

    “啊……哦。”谭飞扬似乎真的被简宁哲伤害到了,他只会发出这样简单的音节,就算偶尔说几句长句子,也是魂不守舍的样子,结结巴巴的。

    “我真的没有骗你,”简宁哲眼中写满了真诚,“程明义是我一生唯一的真实和光明,没有他我可能早就因为仇恨走上了不归路,我人生的前三十年,心脏都是为了他而跳动的。哪怕他在我24岁那年就已经去世了,剩下的岁月,我都是靠着想念他而坚持下去的,如果没有复仇这个动力,我觉得我可能早就随他而去……不对,他希望我好好活着,我要是走得太早,他会怪我的。”

    “他不会看到你的……”谭飞扬喃喃道。

    “你说什么?”简宁哲听清楚谭飞扬的话了,可是有些不明白他的意思。

    “哦,没、没事。”谭飞扬道,“你、你接着跟我说、说程明义吧,我、我想听。”

    谭飞扬这么说,简宁哲反倒不想再讲了。还需要再说什么吗?他藏了十几年的感情,没有向本人告白,反倒都对谭飞扬说了。偏偏谭飞扬还是他现在的恋人,如果可以他一辈子都不想提这件事。说到这里就可以了,他是想保护谭飞扬,并不想伤害他。

    见谭飞扬一脸若有所思的样子,简宁哲忍不住抬手揉了下他的头,柔声说:“我是一个扭曲、虚伪、卑鄙、阴险的人,我演戏演得甚至都不知道自己还能不能说真话了。我这样的人,是不适合作为恋人的,我们分手吧。”

    “你要跟谭飞扬分手,可如果我是程明义呢?你还要分手吗?”谭飞扬突然不结巴了,他认真地看着简宁哲说,“谭飞扬和程明义都曾经被你连累过,假如程明义车祸后没有死,你会和他在一起吗?你刚刚连累过他。”

    “会!”简宁哲斩钉截铁地说,“只要程明义活着,不管他受伤多严重,我都会和他在一起。照顾他,保护他,将所有威胁到他的可能全部抹杀,再也不让他受到任何伤害。”

    “这样啊。”谭飞扬道,“我一直觉得你不开心、不幸福,如果程明义还活着,你会开心吗?”

    “我求之不得。”简宁哲露出一个仿佛有些梦幻的笑容,他似乎在想象程明义活着的画面,又似乎在看着谭飞扬。

    “对不起,”简宁哲握住谭飞扬的手说,“我是这样一个无耻的人,你……不要再吊死在我这棵树上了。如果你觉得生气,可以打压我,报复我,你希望我做什么,我都会去做。只是,你不要伤心,我不值得你伤心。”

    “我不分手。”谭飞扬紧紧捏住简宁哲的手,力气出奇的大,“我就当你今天说的全是真话,每一句我都相信。今后,不管你说什么理由,我都不会和你分手,我们要一直在一起!”

    “……你何苦这么傻呢?”简宁哲心中又是感动又是心痛,他被谭飞扬的执着打败。如果在说完这番话之前,简宁哲或许会不管不顾地坚持和谭飞扬走到一起,可是现在,他深刻认识到,自己心中对程明义还存有幻想,没有办法像谭飞扬一样纯粹地爱,他这样的感情,配不上谭飞扬。

    “不!”谭飞扬固执地说,“我一点都不傻!我现在放手,才是真的蠢货。简宁哲……你是什么样的人我很了解,不需要这样抹黑似地自讽,我都知道你的性格。”

    “你从小到大就能装,初中当班长的时候,在老师面前把校服穿得整整齐齐,作业写得工工整整,比三好学生还三好学生,写错一道题都要反复做,做错的题目永远不会再错第二遍。但是你表白上那么优秀,私底下打人比谁都狠,谁敢说你半句不是,你能让他在学校混不下去,大家在背后都说你可阴险了。

    还有,我第一次打工回来学会抽烟,你一巴掌扇得我好疼,还把我的烟都拿到小卖部折价换成零食了。你还用电推子把我花了好几百做的头型推成大平头,你剪头那么糟糕,可丑可丑了,还骗我说好看,说我那个头型走出去一看就是三好学生,我还傻乎乎信了你十几年!

    刚到京市的时候,你龟毛到不行,出租屋环境不好,你自己花钱买涂料自己刷墙。刚搬进出租屋的时候,你拿着84消毒液收拾屋子收拾了两天,兜里都快见底了你还不让住租好的房子,硬是挺了三天把收拾好了才住进去,结果你把屋子弄那么干净,房子比以前好租了,才住一个季度房东就要提价格,你就把屋子又糟践乱了,房东才闭嘴的。

    我一直知道你是什么样的人,从以前就知道。这个世界上没有人比我更了解你,五哥,我是小八啊!”

    谭飞扬一把搂住简宁哲,哽咽地说:“你本来就喜欢我,我绝对不会分手的!”

第76章() 
听了谭飞扬的话,简宁哲有种身在梦中的感觉。或许他太想念程明义了,从开始思考要用什么样的借口让固执的谭飞扬相信自己是真的想分手开始,他就一直在做梦。他梦到自己在谭飞扬面前怀念程明义,而谭飞扬一下变成程明义,告诉他,他从来没有失去小八。

    如果不是怀抱中这具身躯的温度是如此真实,简宁哲一定会以为自己是在做梦。可并不是,实实在在的触感告诉他,他身处现实中,而不是自己臆想出来的梦。

    可要不是梦,世界怎么会这么完美呢?他过去深爱的程明义,和现在深爱的谭飞扬是一个人?这怎么可能,这种事情……

    如果是真的,那么让他下一秒就疯了他都心甘情愿。

    因为如果疯了,他就可以永远地活在这个甜美的梦中,哪怕这不是现实,他都心甘情愿。

    谭飞扬继续说着:“你可以不相信,但我有更多的证据!从初中开始,你写给我的每一封信,我就算不是倒背如流,也能清楚地说出上面大致写了什么。在京市一起生活的那段日子,我们一起合租房子,点点滴滴我都记得清清楚楚。你可以说我是找人调查了你,可是没有任何一个人能将两个人的生活调查得这么详细,没有任何人能把已经遗失的信记得一清二楚。我就是程明义,醉酒病危之后醒来,谭飞扬就变成了程明义,我不知道为什么自己还有再活一次的机会,也不知道为什么会跨越了五年的时空,但是我知道我是谁!”

    简宁哲颤颤地伸出手,不可置信地抚摸着眼前鲜活的生命,这太真实,真实得让他不由得顺着自己的内心说道:“你写给我的每一封信,我都记得一清二楚。”

    “第一封,五哥,收到你的信了,我挺好的。在这里有吃有喝有住的地方,还给发工资……”

    “第二封,五哥,看到你的信了,我挺好的。我从上铺搬到了下铺,再也不用担心半夜睡觉会掉到地上,终于能一觉睡到天亮……”

    “第三封,五哥,见到你的信了,我挺好的。我已经快出徒可以自己看机器了,终于不用把每个月的工资分给师傅一半了,这相当于我涨工资了!听说你考试又考了第一名……”

    那个时候,程明义的生活很苦,却不想让五哥担心,而他又不是什么会说谎的人,所以提到自己的现状最先说的都是“我挺好的”。因为不善说谎,生怕写多了露馅,他的信都很简短,但是每个字都透着真诚和想念。

    谭飞扬静静地听着简宁哲背信,听了一会儿后他说:“我自己都不记得自己写过什么,写了多少封信了。”

    “198封,”简宁哲说道,“四年,十四岁到十八岁,你除了每年过年能回来一两个星期以外,剩下一直都在外面打工。整整四年你每个星期都会写一封信,一共198封信。后来你回来了,我们一起去了京市,买了诺基亚手机开始发短信,就再没写过信。这198封信,我都收着,就在我卧室墙壁上暗格里的保险柜中,那里藏着所有有关你的东西。”

    “你……人家保险柜都藏着金银珠宝或者重要文件什么的,你藏一堆信干嘛?”谭飞扬感动之余,又有点想笑。

    “你是我最重要的宝贝,我失去了你,只能靠着这些仅有的物品去回忆你,比起金钱,它们才是最重要的。”简宁哲伸出手将谭飞扬紧紧地搂在怀里,力道大得仿佛要将谭飞扬的身躯嵌入自己的身体中,他颤抖着声音说,“你告诉我,我没有做梦,眼前的谭飞扬不是我臆想中的产物,你是真实的,告诉我!”

    “怎么回是做梦呢?”谭飞扬也用力回抱简宁哲,“五哥,我一直在。”

    是啊,他一直在。

    简宁哲恍若身处云端的灵魂在谭飞扬的有力拥抱和不断重复的“我在”中渐渐回归大地,那种虚无缥缈的感觉终于有了一丝踏实。

    他望着谭飞扬漂亮的脸上那双真诚真挚的眼睛,从第一次见面谭飞扬向他递出名片的时候就是这个眼神,一直到现在,他的眼神从来没有变过,始终都是那么干净。

    第一次拥抱谭飞扬时,他是那么笨拙,连接吻都被自己带动得无可自拔,根本没有什么自主能力。简宁哲以为那是因为谭飞扬第一次做零号的缘故,可是不对。一个游走于花丛中几天睡一个女友的男人,哪怕是第一次做受方,在床上也不会这么无措。脱掉他的衣服时,他全身红得跟个煮熟得螃蟹一样,而且是经历了好久才慢慢放得开,这根本不像是一个有经验的人应该有的反应。

    当然,简宁哲自己也没有经验,也不太清楚经验老道的人会怎么做,但真的不应该被自己这样的生手带动。

    可惜那个时候他喝醉了,用故意麻痹自己这种方式,错过了谭飞扬宝贵的生涩,也错过了他心中值得珍藏的最美回忆之一。

    传闻中的谭飞扬,好吃懒做,花心好色,脾气不好,吃喝嫖赌飙样样精通,和林远航是一样的人,所以才能玩到一块儿去。可他认识的谭飞扬,认真努力,积极向上,一样不良习惯都没有,从来不浪费其他人的心意,偶尔发脾气也不会伤害到任何人,最多就是踢一下小张的屁股,据说小张现在还在回味那个踢腿,希望啥时候能被再踢一下。

    这么明显的差距,他只是觉得谭飞扬病危死里逃生后想学好了,别人认为谭飞扬被简宁哲勾住心神追人追得忘我,那个时间段真的很巧,有很多借口帮助谭飞扬慢慢改变。

    现在,谁还记得当初那个嚣张跋扈的太子爷谭飞扬?

    可是所有人认不出来都没关系,但是他简宁哲作为程明义重生前后都最亲近的人,却始终没有认出来,这就是他蠢!

    竟然将自己的心动用利用当借口掩饰,竟然在相处开始时随时想着分手,竟然会让小八再一次被林启航伤害,竟然试图用伤害谭飞扬的方式用保护他做借口而想要分手?!

    简宁哲突然发现自己做了多蠢的事情!从和谭飞扬相遇开始,他就一直在做蠢事!

    他居然为了勾引谭飞扬而将程明义喜欢的装修风格都给拆了,他居然在醉酒后虚度了他们第一次甜蜜的夜晚,他居然一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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