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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萌影帝妙探妻-第126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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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想你没时间去酒店用早餐了。”

    她愣了愣。

    “我们找到了女孩的下落。”他递早餐的手依然没放下。

    她没辙,只好接过,“她现在在哪?”

    “应该在赶来的路上,你可以边走边吃。”他指了指塑料袋里的早餐。

    她好笑的想,现在的男人追女人是不是都从吃开始的。

    “我听说,他很会做饭!”

    她又是一愣,笃定曹震不可能知道这一点。

    “景飒说的,她和曹震一样,喝多了就是个话篓子。”

    皛皛满脑门的黑线,真是不怕神一样的对手,就怕猪一样队友。

    话说回来,办案期间警察不是不能喝酒的吗,这是违反纪律。

    “你有什么指教吗?”她没好气的瞪他。

    他面无表情的脸上,难得露出一抹笑容,“指教不敢当,因为这点我不如他,我不会做饭,但我觉得会做饭不能代表一切。”

    “可我更喜欢会做饭的男人。”

    他蹙眉道,“如果只是煮粥的话,我想我应该没什么问题。”

    皛皛忍不住翻了个白眼,深觉最好不要在这个问题上与他纠缠他太久,立刻转移话题道,“那个女孩现在是什么身份?”

    “不清楚!”

    “不清楚!?”他不是这次案子的负责人吗。

    “反正人会来,我现在知道和不知道,有什么关系吗?”他的确没去细问,因为他满脑子都是她,她是从警以来第一个能让他从案子上分心的女人,正因为此,他更不想放弃。

    “不务正业!”她批评道。

    “追老婆是人生最大的事情,不是不务正业,是人性本能,只是恰巧和案子在时间上重叠了。”

    皛皛加快脚步,因为这个男人根本说不通。

    到了公安局,她一见到景飒,就冲了上去,景飒可能知道自己犯了什么错,见她来了,撒腿就跑。

    这丫头,逮住她,一定把她的嘴缝上。

    曹震从审讯室里探出脑袋,“林默,人已经来了,你要不要……”

    话还没说完,审讯室里就冲出一个黑影,快如闪电,对着林默扑了上去,“阿默!”

    林默像见到鬼一样的看着她,“一诺?”

    她笑嘻嘻的招手道,“好久不见,我可想死你了!”

    “你……你怎么……会……会在这里!”面对扑来的柔软身躯,林默并不是无动于衷,他拼命的推拒着,但对方像八爪鱼一样死抱着他不放手。

    曹震的眼睛都瞪圆了,这是什么情况。

    不只是他,在场的所有人都分外好奇看着这一幕,万年面无表情的林默竟然也会这么手足无措。

    皛皛问道,“她是谁?”

    “林一诺,就是遇难夫妻的女儿!”

    “她认识林默?”

    “我怎么知道?”他也是一头雾水。

    皛皛瞟了他一眼,突然用手肘撞向他的腹部,力道拿捏到位,不会让他很难看,但绝对能疼得他冒冷汗。

    “你干嘛打我!”他龇牙咧嘴的抽气道。

    “因为你话太多了!”她没忘记林默是向谁套话的。

    “哈?”有道是喝醉酒的人通常都不记得自己醉酒的时候说过什么话。

    皛皛再不理他,蹙眉看向正继续手足无措的林默,他平静无波的脸焦躁的浮上了一抹红。

    “一诺,你怎么在这里?”

    林一诺抬起头,笑道:“不是你让警察带我来的吗?”

    “什么?”这下林默也傻了。

    她松开抱着他的手,指了指自己,“十三岁以前我的名字叫沈嫣然……”

    沈嫣然正是那对遇难夫妻的独生女,但是……皛皛看着她,想起昨晚看过的照片,眼前的女子和照片上的女孩是完全不同的。

    照片里的女孩像朵温室里的花朵,皮肤白皙,娇柔可爱,灿然的笑容里略带了一丝腼腆,而眼前的女子一头利落的短发,短的近乎板刷头,肤色是健康的小麦色,笑容爽朗,甚至有点大大咧咧的,着装上,照片的女孩穿的是粉粉的公主裙,她却是白T配工装裤,脚上是一双男式登山靴,俨然是个假小子。

    20年的时光,变化竟然会那么大,实在很难联想两人是同一个人,但仔细看五官,依稀有着小女孩的影子,只是胖嘟嘟的脸蛋,已成了清瘦的瓜子脸。

    时光流逝,不只是年纪,连气质都变了。

    她哈哈大笑猛拍着林默的肩膀,“你这么吃惊做什么,我本来就爸爸收养的女儿啊。”

    林默的确知道,他的二叔在十七年前收养了一个女孩,但是他却不知道她就是沈嫣然。

    眉目一蹙,他看向站在不远处一个五十开外年纪的男子,他就像一座大山似的站得笔挺,耳鬓已沾染白霜,但依然健壮高大,一点没有佝偻的迹象,他眉目俊朗,穿着和林一诺一样的白T工装裤。

    “二叔!”

    林栋天点点了头,咳嗽了一声,“一诺,站直了。”

    听到这声,林一诺立刻站得笔直,“是,长官!”

    林栋天走了过来,每一步都是坚实有力的,就像一个征战沙场十几年的老将。

    “阿默,我把一诺带来了,你们有什么话,赶紧问,她今天值班!”

    “爸,我好不容易见一次阿默。”林一诺嘟嘴道。

    “闭嘴,身为消防队员,应该以工作为重!”

    消防队员!?

    皛皛和曹震都愣住了。

    林默解释道,“我重新介绍一下,这是我二叔林栋天,X市消防局局长,这个……”他离开林一诺三步远,“林一诺,X市消防局第一位女性消防员,我的堂妹!”

    “是没有血缘关系的堂妹!”她着急的补充道。

    曹震突然啊了一声,然后说道,“我想起来了,林家祖上三代都是消防队队员。”

    “嗯?”皛皛看向他。

    “X市一共有七个消防队,林家的人几乎都在里头了,除了林默!”

    林默蹙眉道,“什么叫除了我,做警察不好吗?”

    “不是,我就是那么一说。”曹震笑道,“因为端木不知道嘛。”

    皛皛还有点云里雾里的,林一诺就开口了,“我们老林家从曾爷爷那代开始就是消防之家,所有子女都干着和消防员有关的工作,但是阿默这个长子嫡孙,却偏要做警察,差点被赶出家门。”

    X市因为森林繁多,又是以木业为特产,每年大小火灾无数,消防员的配比比起其他机构都要多上两倍,在X市人心里,消防员就是英雄,最伟大的职业,X市的姑娘甚至以嫁给消防员为荣。

    而说到消防员,林家出产的消防员绝对是出类拔萃的,囊括了所有最杰出的代表,可谓满门消防员。

    当然,除了林默。

    据说,当初他因为要考警校,气的林家大家长用喷水枪冲了他一个晚上,冲得他东倒西歪,但就是不肯妥协。

    警察难道就不英雄了吗,不也一样为人民服务吗。

    虽然一样是为人民服务,但一个是随时都在救人,一个虽然也会救人,但大多时候都是等死人了才出场,对于林家而言,简直不能同日而语。

    这也难怪,祖上三代都是消防员出身,这种思想已经根深蒂固了,没想最优秀的长子嫡孙会想当警察,这不是明摆着和家里人对着干嘛。

    “不过没关系,阿默继续做他喜欢的警察就好了,将来我们结婚,生的孩子一定会是个优秀的消防员,没区别啦!”

    这直白的话一说出口,林默立刻捂住她的嘴,然后下意识的看向皛皛。

    皛皛玩味的扯了一下嘴角,看起来要摆脱他也不是很难。

    “你干什么捂我嘴!”林一诺叫道。

    “你闭嘴!”

    “林家家训,不可以对老婆凶,你忘啦!”

    林默这辈子最没法招架的女人就是林一诺,但现在不是研究这个问题的时候。

    “二叔,这到底是怎么回事?”

    林栋天浓眉一揪,叹气道:“一诺的确是二十年前黑山火灾遇难夫妇的女儿,我不是要有意隐瞒,而是既然我收养了她,就是想把她当成亲闺女一样的疼爱,那些不愉快的事情,我不想让她还记着。”

    所以在收养的时候,对于林家人他也没提,林家人自然不知道,只知道他因为妻子身体弱,没法生育,收养了一个孤儿,想老有所依。

    这是人之常情,也是一件好事。

    没想会和杀人案联系在一起。

    既然联系上了,那就公事公办,林家人从不怕这些。

    “阿默,人我是带来了,但是我告诉你,一诺不可能杀人,她没这脑子!”

    “爸!”虽然是个假小子,但对着养父,她还是小女儿娇态毕露的,“你怎么这么说我!”

    林默也觉得不可能。

    因为林一诺就是个傻妞,从小就是……

    ------题外话------

    魔都彻底进入烧烤模式,我与烤肉只之间只差了一撮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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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谢谢。

林一诺(二)() 
林一诺从小就是傻妞,林家人都是这么认为的,但她不是真傻,而是怯懦的不得不装傻。

    10岁成为孤儿,众叛亲离,被父母捧在手掌心的小公主成了没人要的小可怜,甚至都没有人安慰过她,火灾后的那一个月,她被亲戚像皮球一样的踢来踢去,受尽冷眼,趁着她睡着的时候,他们将她送到了乡下的福利院,然后再没出现过。

    饭来张口,衣来伸手的日子过惯了,突然沦落到和一群孤儿生活,她怎么都没法适应,哭、闹、砸东西,是她当时唯一能表现出来的情绪,但再没有母亲的温柔哄声,也没有父亲的亲昵放纵,有的只是暗黑一片的禁闭室。

    她不记得自己被关了几次禁闭室,只记得每一次出来,恶梦依然存在,她只得收起千金小姐的任性,小公主的骄纵,逼自己融入这个所谓的大家庭,学会怎么讨好老师,学会怎么委曲求全,学会……怎么才能吃得饱。

    在福利院里,年岁越大意味着越难让人领养,每次见到有人被领养了,她心里又涩又酸,涩的是她又失去了一个机会,酸的是她想起了亲生父母,然后是越来越繁重的家务活,因为她的年纪最大,对于福利院而言是个沉重的负担,她不得不荒废学业,成为福利院里的一个劳动力,洗衣服、洗厕所、做饭,打扫操场,照顾年纪小的孩子,只有这样她的日子才会好过些,不至于被贴上浪费粮食、吃白食的标签。

    第一年她总是在熄灯后,躲进被窝里偷偷哭泣。

    第二年她忙碌的像个陀螺,连哭泣都没了时间,换来的是满手的茧子和水泡。

    第三年她终于学会了怎么去讨好院长,能让她在出去采买食物的时候带上自己,去看看这个冷漠的世界。

    她以为这一生就这么过了,没有自由,没有温暖,没有亲情……她也默默接受了。

    未曾想,林栋天的出现改变了这一切,当他穿着那双陈旧的登山靴出现在她面前的时候,她以为自己要被卖了,因为他看起来一个巴掌就能打死她,她吓得瑟瑟发抖,但他那双琥珀色的眼睛温暖了她。

    与他的眼睛一样温暖的大手抚上了她的头颅,“从今天开始你叫林一诺,一诺千金的一诺!”

    他成了她的养父,当他牵着她的小手来到林家大宅时,一群虎头虎脑的萝卜头围着她乱转,有几个胆子大的还用手指使劲戳她。

    她分不清他们是喜欢她,还是讨厌她,只能怯懦的往林栋天身后躲。

    林栋天宣布道:“这是你们的大堂姐!”

    大堂姐……

    她被这个称呼吓到了,眼前是站成一排的小萝卜头们,他们看上去很不服气,都在拿眼睛瞪她,她想他们一定是不喜欢她。

    她决定要乖一点,一定不能惹他们生气,因为她害怕再次被抛弃,所以她不得不装傻,任他们骗她,无论他们叫她做什么,她都会去做,竭尽全力的去讨好他们。

    上山掏鸟蛋,差点从树上跌下来摔断腿,田里捉蟋蟀,被五堂弟推进了水泥坑里,帮小堂妹在池子里找根本不存在的手链,帮四堂砸破玻璃窗顶包,七堂弟因为蛀牙不能吃糖,偷来的糖都往她这里塞,每次被捉包,都是她挨骂。

    但是没关系,至少他们出去玩的时候都会叫上她了,至少吃饭的时候,他们不会故意在她饭里撒辣椒粉了。

    日子比福利院过得有趣多了。

    直到有一天他们口中最尊敬的大堂哥回来了,她才发现原来他们不是讨厌她,只是因为她初来乍到,辈分却比他们高,他们不服气而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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