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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魂-第227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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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凡骑兵都多少会一些简单的冲锋技巧,大殿下如今使出的这一招军旅之中人人都会,但论起威力来,却一点不比高妙负责的技术差。
利用轻骑兵的速度,外加从高处下落之时所产生的顺时重力加速度,两者相加会产生难以想象的冲击破坏力,在破阵之时,犹如霹雳闪电,挡者披靡,最是合用。
果然,苍青色的天空下,茫茫广袤的人流涌动里,大殿下双手持刀,志得意满的高高举过头顶,潇洒转身,手臂用力狠狠的劈下去——潇洒极了!
然而长刀所向,路上的敢死营被扫飞劈开的情况并有发生,相反的,詹姆斯殿下反而在劈出一刀,撞在某个敌人破烂长杆武器之上的时候,身体猛地一僵,被狠狠的反震,连人带马,硬生生退开了五六步。
这变故来的如此之急,甚至连其身后来不及躲闪的同伴,都重重的推倒了。
什么鬼?大殿下明显愣了一下。
刚才他沉刀下劈与敌人的武器撞在一起的时候,感觉发力已经到达了极限,然而从金属的刀柄所传递而来的力量,大的好像被成年大象狠狠抽了一鼻子……
这突兀的阻力与之前在敢死营中畅快的骑马砍杀形成了鲜明对比,那感觉就像是吃松软米饭的时候,正大快朵颐,突然间咬到了一大坨石头蛋子——整排大牙槽都崩松了……
疼。
惊怒未定的詹姆斯殿下定睛看过去。映入眼帘的,是一个生的高高大大,身材魁梧,但却面容有相当一部分异族风采的男人。
这人之前正挥舞着大枪,同一个瘦不拉几的奥菲拉帝国的普通士兵砰砰乒乒打的不可开交。看那双方咬牙切齿的架势,保守估计两人都得过了上百招了。所以看起来,真个是棋逢对手,将遇良才——个屁啊,弱鸡!
跟瘦不拉几的普通士兵磨磨唧唧的打了那么久的家伙,能强到哪去,按理说是不是改在光明伟岸的大殿下的大破颜斩之下领便当了啊?!你他。妈。的凭什么就不。还有,你现在娘的菜不垃圾要死不活的挥枪动作是怎么回事,跟你对打的那逼怎么还没死,刚才抵挡我劈砍的时候,那股沛然大力哪里去了?!
而事实上,就在刚才,隐之王盖伦·福克斯·唐感到突围无望,便安安心心的在敢死营里面做起了一名小兵。
他之前在玄间侧混的时候,有上过几次战场,晓得战场上的规矩。在厮杀战场的一亩三分地上,除非你是主帅,否则越嚣张,死的越快。
所以,隐王就暗下决心,自己要非常低调啊。千万不能被人注意到啊。
于是就找了个旮旯,随便挑了个瘦不拉几的士兵,乒乒乓乓的搞了大半个小时。
詹姆斯殿下看的没错,盖伦同对面那士兵不仅过招超过了百招,尼玛五百招,一千招都有了。谁特么在乱军之中单挑能挑半个小时的?!人家那个士兵实在受不了想走,还死活不让。
正当隐之王沉浸在这种低调又忙碌的氛围中的时候,徒然之间,他感到到身后一阵杀机凝聚。高超的反应神经和生死间锻炼出来的直觉让他下意识的一抬手,手中混入了部分钢材的长枪在异能的加持下,往后轻飘飘的一轮……
詹姆斯殿下的长刀随后与那其貌不扬的枪杆子撞在一起,他此时杀的正起劲。从空中双手持刀下劈的时候口中还在‘啊啊啊’的大喊大叫。
所以下一秒,斩马长刀在空气里挥出惊心动魄的轨迹,然而撞在盖伦的长枪上,把正high的快高潮的大殿下连人带马还没落地便劈退了五六米远。
目光晃动,持刀的手在微微颤抖,帝国北部家喻户晓的肌肉猛男被巨大的反震之力撞的虎口开裂了。他持刀的手臂下垂着,因此而有些松软,几秒钟之后,大殿下才反应过来发生了什么事情。
难道有高手混在敢死营之中要对其进行刺杀吗?
而他随后便摇头否定了这种假设。
因为挥枪击退他的那人一脸迷茫的转过脸,看清詹姆斯那一身华丽的战甲之后,整个人怪叫一声,扭头就跑了。
他身后与他大战了半个小时的瘦猴士兵此时打的有些失去理智,看到盖伦扭头跑掉,精神徒然一振。只感觉对方体力不支,胜利的契机来临,想到有生之年终于遇到了为之奋斗宿敌并要将之斩落了,心情激动,于是大吼一声‘小贼休跑,吃爷爷一枪’,扭头也跟了过去。
也不知道在短短时间之内,两人是如何建立的如此巨大的仇恨基础。
此情此景,大殿下只觉得一定有什么东西搞错了。他这在战场上驰骋了十数年的猛将,如今这乱七八糟的景象真的是第一次遇到,居然被这样一个小兵抡退了!卧勒个槽!错觉,一定是错觉。
想到这里,詹姆斯殿下便热血上涌,头脑发热。
而正好,盖伦逃走的方向,并未有偏离他们冲锋的路线太远。大殿下索性顺水推舟,直接冲着盖伦的方向冲击而去,要报一箭之仇。
骏马破风似乎明白主人心意,一声长嘶分开人群,三两下追上隐王,然后重重的一脚踹在后者的脊背上。
要知道战马踢踹的力量是很强的,尤其是破风之中万里挑一的宝驹,大殿下做过实验,曾经一蹄子踩扁过一副轻甲!
人的骨骼相对于钢铁来说硬度几何,根本不值一提。
所以,詹姆斯殿下便心满意足的欣赏到了被战马前蹄踹中的盖伦。骤然之间平平的飞起来,在空中划下弧度,口中吐着血……
然后摔在一片纷乱交错的人群里,瞬间便被踩的没有影儿了。这情形,怕是妥妥的死翘翘了吧。
詹姆斯心系着切断樱花王国补给线,便没有在这种小事上耗费太多精。他策马狂冲,切开了乱七八糟的敢死营兵线,与麦基亲王的队伍狠狠的杀在了一起。
一个时辰之后,樱花王国的补给线上冒起了浓烟……
接到求援的麦基亲王紧急挥兵前来解围,詹姆斯殿下看着对方大军将至,于是大手一挥,带着众骑将,风一样切开了乱哄哄的敢死营,扬长而去。
这一次的偷袭樱花王国补给线的行动,并没能全盘成功,麦基亲王的补给车辆只是被烧掉了一半,有些装着小麦的粮车被砍烂,哗啦啦的漏了一地。
有些补给车内则是装了棉絮或者军装,被火一烤,呼啦啦的燃成一团火球。
然而始终还有一半的补给车辆被樱花王国的军队牢牢的护在身后,援兵在即,被敢死营接连的变故耽搁了不少时间的大殿下长叹一口气。
他策马在人堆中奔腾,心中感到惋惜,可叹时间太仓促,而作为乌合之众的敢死营被他再次切开。大殿下用刀面拍着破风丰俊的马肚子一跃而起,他的视线随之高抬,胸中有些豪情和高手追求完美的独孤之心。膝下的人头攒动,尽收眼底。
然而下一秒,他的视线掠到了某样东西,目光闪烁,似乎顿了顿……
“那……那是……
骗人的吧。”
第三百一十八章 再断粮草()
原来当詹姆斯殿下随着破风的跳跃而视线升腾的时候,眼帘随着挤入东西的增多,他看到了一个时辰之前,被他用战马踹飞的高大男人。他此时正双手捉着那把熟悉的小破枪,跟另一个同样穿的破破烂烂瘦弱不看的敢死营囚徒,在一板一眼没完没了的‘对杀’。
这情形如此之相似,跟大殿之前时候所看到的情景几乎一模一样。
而此时此刻,这东西活生生的呈现在眼前,詹姆斯殿下一脸懵逼:‘开什么玩笑,出bug了,老子明明已经把他杀了……’
但这种思虑只在须臾之间便被破风飞一般的速度甩到身后,大殿下眨了眨眼,似乎要确认那道身影的虚实,只是飞驰的马蹄声里,那人被迅速的抛在身后,淹没在人堆里。
这一次是盖伦和詹姆斯殿下的第一次相遇,带着双方都不算清晰的淡淡模糊感觉。甚至在一门心思准备逃营的盖伦·福克斯·唐的一方,他对于詹姆斯殿下是否有所记忆仍未可知。
话说这小小的起伏对于盖伦·福克斯来说,很快就过去。
他前一次准备越营被大殿下和一帮子乱七八糟的愤青阻住了,但热情犹在,有了经验,痛定思痛,正在计划下一次的越营行动。
只是,他正如此想,计划还没开始实施的时候,又一个变故砸中了他的脑壳儿。
话说有那么一天,某个穷极无聊的尉官拿着敢死营的花名册有一下没一下的翻看着。那时间天高云低,奥菲拉帝国一方刚刚冲杀过一番,双方均人仰马疲,今天估计是不会再打了。
这位尉官也是无聊,军旅之中又不允许玩女人——关键是也没这条件,便跟同来的另外一位中层将领聊着天,一只手还下意识的翻看着花名册,嘴巴里嘚啵嘚啵个不停。
两人的话题没个定准,天南海北的海吹,有一阵的时间里,便聊到了坐落在他们面前那毫无生气,毫无希望只有引颈待屠的敢死营囚犯。
“……呦,哥哥我给你说啊。这敢死营的囚犯真是可怜,命苦哇。每次开战都做炮灰,赢了输了都没好果子吃。而且死亡率极高,还没个念想……”
“可不是,我听说这敢死营平均的死亡率都快超过八成了,只要入了这营几乎就是个死字。老弟我啊就敢跟老哥你打赌,咱们这个营啊,它没有人在里面能活过七次冲锋,不,是五次……”
另外一个将官虽然深以为然,但军营之中的生活乐趣无非聊天打屁抬杠操架,于是立刻表示不服,想也没想张嘴就说之前在某个敢死营里面见到过冲锋九次都没死的人。
对方便大骂他胡扯,那人便信誓旦旦的赌咒发誓。然后双方大眼瞪小眼,谁都奈何不了谁,眼珠子一转儿,便不约而同的抄敢死营的花名册进行时间比对,凡在二十二天之前进入敢死营而没死的人,这人绝对参加过超过七次的冲锋。
于是双方找啊找啊,还真就让他们给找到了。
“咳咳,李狗蛋……,这名字发音好拗口啊。”
于是在不久之后,满脸懵逼的隐之王盖伦便被带到了两门身穿樱花王国军装的尉官面前。那两个家伙用打量货物的眼神看了隐之王一会,品头论足。
“呦~,确实壮啊,怪不得能活这么久。”
“长得也可以嘛,你看他这唏嘘的胡渣,浑浊而不羁的眼神。有没有一种死了全家,然后寄情山水的旅行家的感觉呢?!”
“哎呦,哎呦,被你这么一说啊,还真的有那么一点沧桑感……喂,那个谁,李狗蛋,我问你,你是哪里人,做什么的?”
盖伦赶紧清了清嗓子:“小人是山林间住着的散户,没有籍贯,逐草而居。因为小人世代靠卖药为生,而山中四季分明,小人每年会随着季节而迁徙多次。
只是这一次两国交战,边境线被封锁,原本想要躲一阵子,等时局明朗了再行定夺,时运不济,没想到……”
这是隐之王所认识的一个敢死营的囚犯的真实情况,之前盖伦闲着无聊,便跟那个看起来老实巴交的家伙聊了天,知道了不少对方的情况。
那个家伙是在盖伦之后进敢死营的,见了两次面,后来就再没有见过,大概是死在战场上了。
因此盖伦所报道的情况完全属实,巧的是,那家伙暂居的家就在不远处的山林里,用竹子架在半空造的,有心去找的话,很容易找到。
“嗯,既然如此,家底还算是挺清白的嘛……既然在敢死营那么多次都不死,我想你定然有不凡之处了。本官呢,看你顺眼,刚好本官这边又缺个捉刀郎,你以后就跟我混吧。”
那尉官大手一挥便决定了盖伦的命运,隐之王自己是个随遇而安的性子,这些日子,他在敢死营这边过的还好,有新鲜感。但是缺点是缺衣少食的,还危险。
若是做了那个劳什子捉刀郎,盖伦·福克斯舔着嘴唇想了想。那估计是极好的,可能连自己的逃亡大计都不用实施了。到时候找个机会,随便那么一跑……
想到此处,隐之王喜滋滋的摇身一变成了樱花王国的精锐士兵,这樱花王国所谓的捉刀郎将,便是冲锋陷阵的时候围绕在将领身边的守卫士兵。根据所跟随将领性格的不同,有的捉刀郎将过的轻松写意,常常龟缩在敌后。
另外一些则苦了,有的将领则是流水一样的更换身边的捉刀人,是常年带头冲锋臂上能走马车的猛将,横冲直撞的铮铮铁男儿。
只可惜的是,猛将虽猛,其身边用来防护的捉刀郎却往往不怎么经打,一场冲锋下来,为了保护主公将领,往往损失惨重。
盖伦所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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