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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古穿今]娇娇女-第57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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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碧丝,”颜承朗语重心长地说,他的语气从来没有这样严肃过,俊朗的眉目紧紧地扳着一张脸,害得碧丝心跳声不由地噗通噗通地在加速。

    “碧丝,男人的心比女人狠,心软的女人面对不喜欢的男人,只要这个男人够痴情够坚持,女人必定会软化,而男人的话,喜欢就是喜欢,不喜欢就是不喜欢,无论女人做得再多,男人的心只会感动不会接受,有时候,男人比女人现实,他比女人更会遵从内心的选择。我这样没心的男人,根本就不值得你再喜欢了,喜欢你的男人不会让你遭遇到像你昨天那样的情况,他只会心疼你,爱你都来不及,而我的话,只是内疚,不是心疼。这世界,肯定会有一个适合你的男人出现,只是在茫茫人海中他方向感不好一时找不到而已。”颜承朗觉得他有必要要教育一下碧丝,多年的朋友兼同事,他有责任敲醒眼前这个傻女人,他希望她回头去爱一个喜欢她的男人,而不是将时间浪费在一个不喜欢她的男人身上,浪费青春,浪费感情。

    碧丝和他共事4年,还从来没有听到过他如此长篇道理地训人,通常颜承朗都是温和地。但经过昨天这么一闹,她想她真的可以终于死心了。

第七十六章 死心() 
清晨的阳光照射进来了。

    秋天的阳光是温和地,照射在两个的脸上,俊男美女的画面十分养眼。

    碧丝呆呆地望着眼前的男人,这是她16岁开始喜欢着的男人,藏在了心里整整的11年。真的好久好久,久得她快忘记了身边任何一个男人的相貌,眼里,心里,念的,想的,满满地都是他。

    很多人说她傻,骂她犯贱,明明人家都拒绝了你,还要死缠烂打,可是他们不明白的是,要是一个女人,将一个男人放在了心上整整11年,对他的感情都刻在了骨肉里,那样深刻的感情岂能说死心就死心地。

    所以,她就是不放弃。

    但是现在,她想她确实可以放弃了,颜承朗都说得那样明白了,他说男人的心比女人狠,不喜欢就是不喜欢,无论再怎么死缠烂打都没有。这一刻,她觉得她的脑子是无比地清醒,耳朵是那样的灵敏,听得地是那么的清清楚楚,连对方的停顿了几次她都知道。

    碧丝突然伸手搂住了颜承朗的脖子,以迅雷不及掩耳的速度将红唇贴到他清凉的嘴唇上;蜻蜓点水般地点了点他的唇上,像一阵清风吹拂着水面上,波澜不惊,像云彩浮动般,那样地轻柔。

    这是她的初吻,亦是颜承朗的初吻。

    虽然这个吻一点都不惊心动魄,而是像溪水那样缓缓细流,但两人脸上的表情都很有趣,瞪大了双眼相互看着对方。

    “承朗,谢谢你出现在我的青春里,我不后悔爱上你,最后我很卑鄙地吻了你,我只想将我的初吻献给我的初恋,再见了。”碧丝站起了身子,头也不回地走出了公寓。她身上还穿着昨天那件挂脖开叉红色连衣裙,很单薄,同样很清凉。

    颜承朗本想叫住她,让她披上自已的长风衣,但他最后还是什么都没有说,只是望着碧丝消失的背影,发了一会儿地呆。

    随后他走到窗户边,修长的手指拉开了窗帘的一角,看到碧丝站在秋风中等车,一直到她坐上了一辆黑色的宝马车后,他才动了动薄唇,对着远去的那辆宝马车说:“谢谢你的喜欢,谢谢!”

    然而当天下午快5点的时候,夏承铭就到了他的公寓中。

    他将手上的一份合同和房产证给了颜承朗,语气颇为兴奋,“大哥,你知道吗,当初那个四合院的屋主说什么都不肯卖,今天居然一早就和我的公关部长联系了,也不要最高价格,直接按照现在的房价卖给了我们,你说奇怪不奇怪?”

    颜承朗扫了一下房屋转卖合同,看到最后双方的一栏甲方,签着陈碧丝三个大名后,他就什么都明白了。

    “不奇怪,因为这个卖主是我的一个朋友。”他揉了揉眉头,边说边打开了房产证,一张叠地整整齐齐的方块纸张夹在了里面。

    颜承朗直接打开了纸张,仔细地看了下来:

    承朗:

    展信安好!

    这是我最后一次这么亲切地叫你了。

    你想不到吧,为什么我不打你电话,也不发你短信,甚至不上微信;上□□,而是偏偏要写信。

    因为我把你的电话,微信,以及一切的通讯工具都删掉了。就在今天,对,就在今天,然后扔到了属于你的一切东西。

    我甚至新买了手机,因为我的旧手机中都是你,你的信息,你的号码,你的照片,你的···

    因为我想把你忘记,重新开始我的生活。

    我太喜欢你了,我怕一看到有关你的任何东西,我就会想起你,所以我选择了销毁所有关于到你的一切东西。

    有人说当不成恋人,可以当朋友。但对我来说,当不成恋人,我就不想做朋友。朋友可以天天看到你,可以给你发信息,可以给你打电话,甚至有时候可以和你一起吃饭。我不想,这样对我来说太痛苦了,所以我们做陌生人吧。要是有一天,我们在茫茫人海中相遇了,请你装作不认识我。

    因为我从一开始接近你,我就想着要当你的女朋友。

    没有一天没有一刻没有一分没有一秒是不想。

    我就是那样变态地喜欢着你,满脑子里想到最多的就是做了你的女朋友。

    所以,我对你好是有理由地。

    不然,谁犯贱要对一个男人掏心掏肺挖空心思地好。可惜地是,你那时就在潜意识地拒绝我了,从不让我在你家做饭洗衣服打扫卫生,甚至我来了,你就动手做饭给我吃,还不让我洗碗,每次我买生日礼物给你,你就相对还我更丰厚的礼物。

    你对我就像对一个朋友一样。

    可惜当时我吹眠自已不想懂。

    其实仔细想想,承朗,你真的没欠我什么,是我一直被感情迷糊住了眼睛,视线不好,一直没发现,这不都是我在一厢情愿吗。

    你从来没有给我过什么暧昧,没有给我什么一丝希望,但是我却傻傻地以为只要你没有女朋友,我就可以一直喜欢着你。

    你的眼里心里除写故事和家人外,就再也没有任何人的存在了,这给予了我很大的希望,以及一颗心始终是蠢蠢欲动地。

    我喜欢你,从16岁那年在苏黎世湖见到你的时候,就对你一见钟情了。

    可惜的是,你不喜欢我。现在我终于承认了,说出来后,也不怎么难受,是我给自已编织了一个美梦,告诉自已你其实对我感觉不一样地。

    直到了昨天,我才明白了。

    原来,即使没有你喜欢的女人,我还是一样地输了。

    我没有输给任何人,我只是输给你了,输给了你那样冷漠的心,始终不肯动心。这也是我骄傲的地方,起码我没有被任何女性打败,不要问我为什么会有如此怪的想法,因为我是女人,女人有时候就是那么莫名其妙。

    今天我一回到京城的别墅中,就给夏承铭的公关部长打了一个电话,把四合院卖给你,前段时间,我想着一个阴谋诡计,是的,我想要设计你,所以迟迟不把四合院卖给你,为的就是希望你能再一次看到我的好,能将那天雨夜的话给收回去。

    我甚至想,即使得不到你的心,我得到你的人,那样也好。

    说不定,上帝优待我,会给予我一个天大的宝贝。

    但今天,我从你公寓出来的那一刻,才发现我真的死心了。

    我从不后悔爱上你,甚至也不后悔我曾经想要设计你,更不后悔今天早上吻了你,因为我喜欢你,那样那样地喜欢你。

    尽管那是没用的喜欢,但是我想我会忘记你吧。

    我不想呆在京都了。

    所以,我让爹地来接我,当你看到这封信的时候,我已经在飞机上了。从此以后,我们再无瓜葛了!

    再见,颜承朗。

    这辈子我最喜欢的人。

    你是我整一个青春,谢谢你出现在我的人生中!

    ———碧丝

    某年某月某日

    宁市大剧院

    古典音乐演奏会在悠扬,缓慢地节奏中拉上了结束的帷幕。

    顾明达看得津津有味,甚至遗憾为什么这么早结束。

    而她身边的裴缺却一脸的勉强,他扳着一张严肃的脸,装作聚精会神的样子,而然他上下的眼皮子不停地打架着。好在他的意志力过强,加上全程的一脸面无表情,顾明达倒是都一点都没有看出身边的男人有什么不对劲。

    “走了。”顾明达站起了身子,由于她听得很过瘾,神情有些兴奋,双手相互交叉着,拍着手,整个人背对着人群在走,“裴缺,你是第一个和我一起听古典音乐演奏会不打瞌睡的人唉,我爸爸妈妈哥哥们还有小雅,一听古典音乐,他们就在我旁边呼呼睡觉。”

    听到顾明达语气中的赞赏,裴缺顿时精神抖擞了,一扫在音乐会上萎靡之气。

    演奏会已经结束了。

    所以来听演奏会的人们都慢慢地拥挤到了门口。

    “小心!”裴缺眼尖地看到顾明达踩空了一个台阶,眼看要摔下去的时候,他一把扶住了她。

    两人眼睛对着眼睛,嘴巴对着嘴巴,彼此间靠得那样地近,甚至连彼此间的呼吸都闻得到。

    他清楚看到了她小扇子般的睫毛,一根根卷翘分明,垂在眼睑上,格外地好看。

    而顾明达却感叹为什么裴缺的皮肤这么好,完全看不到他一丁点毛细孔,鼻子那样英挺,眼睛异样的迷人,颜控的她禁不住脸红了,她慢慢地发现她的心脏在不停地加速跳动着。

    “没事吧?”裴缺扶住了顾明达后,随后就跟在了她的后面。他看着前面走在台阶上的顾明达,放慢了自已的步伐跟着她,就在背后默默地看着她,以防出现刚才的意外。

    一走出大剧院门口。

    天公不作美,下着点点的雨水。

    早上还是好好的大晴天,到了晚上却下起了雨。

    糟糕的是,两人都没有带伞。来的时候由于地下车位爆满了,裴缺将车停在了路边,就算他想开过来的话,但剧院门口是不允许停车地。

第七十七章 大雨() 
渐渐地,点点的细雨逐渐变大了。

    黄豆般大小的雨点打落在外面的地板上,溅起了一朵朵小小的水花,犹如嘈嘈切切错杂弹,大珠小珠落玉盘。

    大雨困住了不少人们的步伐。

    有些带着伞的人们站在剧院门口,似乎在观望着雨会不会慢慢变小,可惜遗憾地是,雨点是越下越大了,一点儿变小的趋势都没有。

    顾明达和裴缺两两相望,他们的车停在了剧院的小道上,距离大厅门口大概两三百米的样子。

    整个大厅外侧,只听到了雨点哗啦啦地声音以及人们的窃窃私语。

    过了好一会儿,裴缺干脆脱下了外套,将外套遮盖到了顾明达的头上,“额,车上也没伞,我们就这么走吧。”

    顾明达也不别扭,眼下这大雨一时半会也停不了。

    这雨是逐渐地增大,也不是夏日的雷雨会过一会儿就停。

    要回家没伞没雨衣,目前这件外套是最好的遮雨工具了。

    “走吧!”站在台阶下,雨点哗啦啦地滴落在了上面,奏响了一阵又一阵低沉的音乐。裴缺眺望远处,黑漆漆的夜晚,天空下着磅礴大雨,英挺的眉峰紧紧地皱成了一个“川”字,下意识地将外套往顾明达的身边遮了遮。

    这么大的雨点,老实说,如此地磅礴大势,顾明达亲身经历倒是从来没有过。她通常趴在自家的窗户上观看像刀子般的大雨。

    记得唯一有一次也是下着这么大的雨点,那年她刚刚6岁,在幼稚园读大班,一个人默默地等着爸爸来接她,后来爸爸拿着小雨衣,大伞,准备足了雨具,给她穿了小雨衣后,就一把将她抱在了怀里,也不打伞,直接大步流星地抱着她狂奔,到了车上后,爸爸的衣服像是水里捞起来过似的,湿答答地不停滴着水。

    “来,我背你。”裴缺将外头遮盖到了顾明达的身上,他人本就长得比一般男子高,犹如笔直挺拔的白杨树,一件长外套盖在了她的身上,就像一件长到膝盖的连衣裙,严严实实地将她遮盖住了。

    “没关系,我们可以一起……”顾明达那个跑字还没说完,裴缺就打断了她的话,他的口气似乎在挖苦,“就你小胳膊小腿地,一起跑的话,你会拖累我的步伐地,小肉球!”最后三个字小肉球,他咬字咬得很轻很轻,外面哗啦啦啦的磅礴雨声完全将他这三个字给消音消掉了。

    顾明达哼了一声,就直接跳上了他的背,将外套盖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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