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逃跑的艾米-第3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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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甚至没有去问姑娘们愿不愿意,就打算执其手而狂奔。
可笑的是,我唯一的赌注竟是老鸨的仁义。
“如果可以,你愿意跟我走么?”我到现在都不明白,那时为什么我会执着着带她走。
如果当时她没有答应,是不是现在的她,会过的更好。
“我愿意。”她回答的很干脆,像是决定要玩躲猫猫一样的干脆。
“好,我带你走。”
伍.我想我们一起狂奔②
“喂,你们在哪,怎么还没回来?”电话里传来林琳的声音。
“林琳,我想带JK走,离开这里。”我觉得跟林琳没必要拐弯抹角,至少我这样认为。
“呦,相见恨晚了吧,我就觉得你们俩有点像,打算去哪玩?”
“林琳,是永远离开这里。”我回答的很坚定。
“给个理由。”沉默了一会儿,她叹了口气。林琳没有出口相驳,也没有笑我天真,只是在等我给个理由。
“我想像原来的你一样,帮帮别人。”我确实是这样想的,初中时期的林琳在某些方面是被我羡慕着的,她的勇敢是那时的我所不及的。
“帮?怎么帮?带她走,之后呢?”她很淡定,淡定的超乎我的想象。
“我会想办法,我们会努力活下去。”活下去,这是最起码的底线。
“好,呵呵,像我妹妹。”她一直当我是妹妹,一个任性的妹妹。
“林琳,谢谢你。”我不知道还能说些什么,也不知她为何能再次包容我的任性。像初中时一样,像我们不曾长大一样。
“小米,你要知道,有些事不是你我能决定的,也不是你我能改变的。”我静静的等她说下去,我想知道那些不能被决定的是什么。
“走吧,别回来了。”这是她说的最后一句话,似是无奈,也似是放任。
我猜不到彼端的她此刻是什么表情,也不敢去揣测,就像不敢去直视阳光,怕被刺痛了眼,怕泪湿了年华。
我抓起JK的手开始向一个方向狂奔,向一个与林琳相反的方向狂奔。JK没有反抗,只是任我抓着,逃似的奔了出去。路边的人很惊异的看着两个女孩在路边疯跑,后面没有流氓,没有疯狗,两个人没有理由的疯跑。
记得大三的时候我和志达在学校的后街闲逛,看到路边一男一女两个人并肩跑的飞快。
我跟志达说:“突然感觉咱都老了,你看现在的孩子,多有激情。”
志达笑着勾住我的肩,“我说啊,那两个应该是哥们关系,你看那女的,都跑成什么样了,太没形象了。”
我们太专注于猜测两人的关系,全然忽视了两人飞奔的理由。
这个时候身后骤然传来了一声呐喊,我和志达猛然一惊。
“都他妈给我站住!把手机还我!抓小偷啊!!”
这句话包含了三个信息.
一,让他们站住,证明被偷的实在是追不上了。
二,被偷的是手机。
三,暴露了前方二人的身份。
俗话说:实践是检验真理的唯一标准。不管是在现实生活中还是警匪片里,抑或是青春偶像肥皂剧,所有的“站住”换来的都是“就不站住”。
好吧,我承认我很无聊。此时此刻我想的是,我和JK要跑去哪里。
我只是想逃,带着JK拼命的逃。
为何脑海里总能出现林琳的模样。
她一边吐着烟圈一边流泪的模样。
没有了朱红的唇膏,哭花了精致了眼妆。干裂的嘴唇喃喃的重复着那样的几句话,干瘪而沙哑。
小米,你们逃不掉的。
小米,你逃不掉的。
不知何时,天空已经抽换掉湛蓝的绸布,于天边换上了绚烂的红缎,我和JK停了下来,不是醉心于火烧云有多美,是真的跑不动了。
“我们要去哪?”JK喘的厉害,汗顺着额头流至脖颈,一直蔓延到胸口。
“不知道,先找个住的地方,天黑了。”
“嗯,天是黑了,店里要开始忙了。”JK回头望着我们跑来的方向。
“JK,不要回头,回头就是后悔,人这辈子最悲哀的就是后悔。”
“好,我不回头,那我们现在去哪?”
“去找个能睡人的地方,不是被人睡的地方。”
陆.未讲完的故事
“老板娘,还有房间麽?”此时已近夜半。
“呦,今儿没了,明儿再来吧。”老板娘坐在柜台里,目不转睛的盯着角落里一台老旧的电视机。她的回答让我觉得似乎来错了地方,这种感觉像是去街上买包子。我问老板:老板,今儿有茴香陷的麽?老板说:今儿没了,明儿再来吧。
“老板娘,我们只找今晚住的地方。”可能我问的还不够明白,我忘了把时间加上。
“今儿客满了,着急的话去别家找找吧。”好吧,我们是很着急,再找不到天就亮了。
“一间都没有了麽?”我觉得这么偏僻的地方,这么破旧的旅店,没有理由生意那么好。
老板娘似乎终于意识到了我们两个的存在性,不是她良心发现了,而是广告时间到了。
“还剩个单人间,只能住下一个人。”
“那好,我们要单人间。”
“只能住一个人,两个人要加钱。”
“那给加床麽?”
“不加,但是要收两个人的钱。”
“有区别麽?”我实在想不出能有什么区别,一间房里一个人,或是两个人,能有什么不一样。
“有区别啊,加钱给加一床被子和一个枕头。”
想了想,我果真不习惯和别人同床共枕大被同眠。
“那好吧,加一床被子。”
“给,这是钥匙。”
我们领了枕头和被子,抱着进了拐角的房间,114,难怪空着。
数字向来有着强大的力量,刨除成绩单或是工资表上难看的数字不说,单是数字本身就足以产生很大的气场。
诸如六八之类,因表吉祥之意,多是被推崇的,四,则是禁毁的。
尤其是一四连在一起的时候,因为沾了“要死”的谐音,连看着都觉得诡异。
我不懂,为什么这么晦气的一个数字,只要和一三连在一起,就会被美化成“一生一世”。
房间很潮,注意,是潮湿的潮,不是潮流的潮,潮到让我想起一句古词。
“布衾多年冷似铁。”
想想真的很神奇。
两个陌生人,下午刚刚认识,晚上就挤在一张床上。
我无法猜测JK此时的心情,此刻和她同床的人与以往不同。
此时此刻,她可以放心的和衣而眠。
床是一米二的尺寸,两个人躺在上面有些艰难,我和JK索性坐了起来,裹着被子,靠着墙聊天。
“JK,你有没有喜欢的人。”敲开女孩心门的万能问题。
“有啊,我来这里的第一个男人,也不是,也算不上第一个男人。”
我以为是JK记不太清了,以至于把开张的第一个客户给忘了。
“这很正常,女人总是对她的第一个男人耿耿于怀。”
“这到不是,他不是我第一个男人,是我来这里以后的第一个男人,你能听出区别吧?”
“哦,是这样,那我懂了,说下去。”
JK停顿了一会儿,应该是在组织语言,她吞了一下口水,细嫩的脖颈动了一下,很是好看。
“哎哎,都说没房间了,你不能进去,里面有客人!”门外传来老板娘的吼叫声,清晰度甚高。
“砰!”门开了。
一个男人摇摇晃晃的走了进来,看了我们一眼,也没说什么,砰的一声倒在地上。
我认得这个男人的脸。
“哎呦!你们说这可怎么办,他要是死在这我可怎么说的清啊。”老板娘乱了手脚。
“没关系,他只是喝醉了。”他身上渗出的酒味已经开始弥散开来。
“那也不能让他在这趴着啊,你说说,哎,我怎么这么晦气。”老板娘很是为难的看着我们。
“没关系的,我认识他,让他在这吧。”话一出口,老板娘为难的表情立刻换做震惊,继而又暧昧的笑了。
“哎,我懂,我懂。”说着便退出了房门。
“等等!”我突然想到了些事情。
“还用交三个人的钱么?”
“不用了,你们三个人挤挤吧,别让他吐被上啊。”说完头也不回的关了门。
“JK,帮我一把,咱把他扶起来。”我下床穿了鞋,走到男人身边蹲下,他紧闭着双眼,已经在打鼾了。
“伟哥,醒醒啊伟哥。”
陆,未讲完的故事②
“石榴,别走,别走。”伟哥猛的抬起手,似是要抓住什么,可刚抬起又重重的摔在了地上,手腕的佛珠触地发出清脆的声音,如果伟哥醒着,定会被那一个个圆圆的突起硌的骂娘。
“伟哥真是太敬业了,都喝成这样了也忘不了他那几个石榴。”我不禁感慨。
“这个石榴不是你说的石榴。是个人,是个女人。”JK看着伟哥,叹了口气,这气叹的极为意味深长。
“女人?”原来是一个女人。
似乎男人只要喝醉了,嘴里都要喃喃的念着什么人,其中多半念着的是女人,除了“妈,我对不起你”这类的,基本念的都是爱人,或是想爱又爱不得的人。
“咱先把他抬床上吧,这么躺着会病的。”JK走到伟哥的另一边,示意我和她一起抬。
喝醉的人貌似都会变得异常的重,似乎是酒在他们的体内蒸腾成一种相思,然后重重的贯穿整个血脉。
我和JK吃力的把他抬到床上,期间他的头着地三次,整个人摔在地上两次。
所以说,如果对后事没什么把握,千万不要把自己灌的烂醉。
我和JK无奈的坐在床边,看着伟哥沉沉的睡着。
此刻,那个在街口卖石榴的痞子正像个委屈的孩子,喃喃的念着一个女人的名字,做着我们所不知的梦。
不知从何时起我每天都会做梦,而且每天都是噩梦。
我并不惧怕噩梦,有时甚至是感激。
因为第二天醒来时,我会发现,原来生活可以这样的美好。梦里已被摧毁的街道,死去的朋友,只要睁开眼他们都还在。
有时我甚至分不清梦里梦外,这也是我最头疼的。
我梦到自己目睹了一只猫的死亡(我不愿承认那是梦,因为它是那样的真实),它被一只匕首划破了半个躯干,流着血惨叫着死去,印象里并没有梦醒的过程,一切和生活衔接的几乎没有缝隙,直到之后的一天,我再次看见了那只猫。
不夸张的说,我的精神险些崩溃。
因为我找不到那个接口,现实与梦境的接口。我拼命的在脑海中搜索着梦醒的画面,无果。
那么现在的我是梦醒,还是梦中?
我想我是醒着的,因为之后又有好多次的梦醒梦醉。
只是我还是找不到那个丢失的接口。
“小米,你怎么会想要帮伟哥?你说过的,你们只见过一面,而且不是什么欢快的事。”
“JK,咱们也是刚见一面,可我已经可以决定要带你走。”
“你是个怪人,但我相信,你是个好人。”
“我也觉得我是个好人,就是好人通常没好报。说说那个石榴吧。”我对伟哥的石榴很是好奇,同时我很佩服那些能让男人念念不忘的女人,于我来说,那些女人都是美好又神秘的。
“石榴是伟哥曾经的女朋友。”曾经的,那就是现在不是了。
“然后呢?”
“砰!”门再次被踹开,为什么现在的人开门喜欢用踹的,我很想问他们一句,每次用脚踹门的时候,你们考虑过门板的感受麽?
“警察,身份证都拿出来!”
我以为今晚会是个普通的夜晚,我可以安安静静的听JK讲她的故事,紧接着伟哥闯了进来,我又以为我可以静静的听JK讲伟哥的故事,可事实证明,这注定是个听不完故事的夜晚。
柒.这一晚,注定了不会安宁
这是我第二次与警察有直接的接触,第一次是以受害者的身份,这次应该是嫌疑人的身份。
因为没有哪个警察会用枪指着受害人。
“都别动,蹲下!”一声呵斥下JK本能的抱头蹲了下来,我还是愣愣的站在那里,JK拉了拉我的衣角,小声的告诉我先蹲下。
我小心的蹲在JK旁边,不知道接下来会发生什么,可我很清楚,我是无辜的,真是无辜的。
我自认为是个良民,最起码我一不偷,二不抢,不反革命不反党。
要说抢,我只抢了一件东西,那就是JK,而且是在她自愿的情况下。
至于JK,我深信她是个好姑娘,这与职业无关,就像你想要吃腰花或是肚丝,你不会去想它们原来是做什么的。即便硬要拿着职业说事,JK从下午起就算是正式从良的,此时此刻我们是纯洁的同志关系,不,应该说是纯洁的朋友关系。
“床上那个,听见没有,给我蹲下!”对了,伟哥还在床上躺着呢,这会儿就是房子塌了他也未必能醒。
“他喝醉了。”我答复道。其中一个警察走过去把伟哥的两只手别在了一起,做制服状。
“队长,两女一男,没错。”其中一个警察说。
“那俩女的,把头抬起来。”我极为不喜欢这种感觉,这种被审视的感觉。
我抬起头看向队长,队长此时正看着JK。
“抓错人了,我们撤。”
“队长,这两男一女。。。”
“我说抓错人了,没听懂啊?撤!”领头的挥了挥手,带着其他几个就走了。
这时天已露白,我迫不及待的把窗帘掀到两边,打开满是灰尘的窗子,大口大口的呼吸着外面的空气。
破入的凉风混着灰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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