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都市神级高手-第2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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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什么呆啊?还不帮我放一下行李。”

    流云宫的武功包罗万象,唯独没有教人怎么泡妞,罗谦也是一时犯迷糊了,根本没有反应过来。

    高中三年,大学四年,为了练功,他几乎把自己封闭在个人的世界,极少有时间与同学们打成一片。眼前这个突然冒出来的美女,让他一时无法适应。

    不过男生帮女生,是天经地义的事。

    好!

    罗谦二话不说,站起来帮她将行李箱塞进行李架上。

    “这是你的位置吗?”

    女孩拿出票,望着罗谦问道。

    “对啊!”罗谦刚应半句,没想到对方毫不客气,把身上的小包一甩,“那我和你换个位置。”

    很巧,两人坐一起,只不过罗谦的位置靠窗,女孩靠过道罢了。

    也不管罗谦同不同意,她就自己坐过去了,将过道边上的位置留给罗谦。

    罗谦笑了,挨着她坐下。

    “你也是中文系的吧?我是沈珂。”

    沈……珂!!!

    天——!

    罗谦一下子记起来了,一股热血直冲脑门。

    难怪这么眼熟,自己这个呆子,人家可是中文系最漂亮的女生,同时也是天都大学四大校花之一。

    校花啊,女神般的存在。

    眼前正是回眸一笑百媚生,不知看傻了多少少年郎的沈珂。

    换了任何一个人,如果说只是觉得对方眼熟,不被学校里所有男生揍个半死才怪。人家可是大名鼎鼎的校花大美女,主动跟你打招呼,你居然装认不出来?

    反应过来后的罗谦恍然大悟,“哦,知道,知道,只是一时没反应过来。”

    沈珂也不怪他,因为很多人见到自己,都这傻乎乎的表情。

    书上说,女孩子太漂亮了,男人会窒息的。

    事实上,从她刚上火车到现在,周边不知有多少双垂涎的眼睛在盯着她看。

    沈珂嫣然一笑,“我们见过面的,那次在图书馆,你还记得不?”

    罗谦努力回忆了下,太遗憾了,有这事吗?

    图书馆里,究竟发生了什么?

    能让这么大一美女从此惦记着自己的名字。

    就在罗谦不知怎么回答她的时候,过道里,急冲冲地跑过一个人。

    “沈珂,你怎么就一个人跑过来坐火车呢?不是说好我开车送你回江洲么?”来人是一名跟两人差不多年纪的眼镜男。

    阿玛尼的衬衫,范思哲西裤,爱马仕皮带。金利来的领带扯在手里,上气不接下气冲着沈珂不满地喊。

    这个人罗谦倒是认识,也是天都大学的校友,金融系的刘铭。本来罗谦跟他没什么交集,只是这家伙太张扬了,在学校的bbs上很有名。

    大学四年,换了六辆宝马,无以数计的女朋友。

    一些花痴的女生,私下里称他为宝马王子。冲着他这块金字招牌,很多爱慕虚荣的女生,哪怕明知是飞蛾扑火,依然义无反顾投入他的怀里。

    有人更以宝马王子女朋友身份自居,在同学之间炫耀。

    仿佛不被他摸一下,都不好意思出来混似的。

    这样的人物,班上的男生女生,天天在耳边念他的名字,罗谦就是不想知道也不太可能了。

    除了这个,网上还曝出刘铭一个小秘密。他把自己交往过的女生,都记在笔记本里,跟每个女生发展到了什么程度,每个女生身上有什么特色,两人发生关系之后的感受,都写得非常的清晰,具体。

    这个秘密,是计算机系里的电脑高手破解他的电脑密码时发现的。

    更有人曝料,刘铭的座右铭,大学四年,睡遍天都所有美女。然而,自从遇上沈珂后。

    刘铭就象变了个人似的,断绝了和所有女生的交换,疯狂地追求沈珂。

    这一追,就是三年。

    沈珂比罗谦和刘铭低一届,他们在大二的时候,沈珂大一。现在两人毕业了,沈珂还将在学校里度过最后一年。

    看到刘铭,罗谦就意识到了什么,目光瞟过坐在身边的沈珂。

    很奇怪,沈珂正悄悄地,朝罗谦靠了靠,拉近了两人之间的距离。

    刘铭上了火车,一眼就看到沈珂身边的罗谦,顿时不爽了。

    “他是谁?”

    以刘铭的傲骄,自然不认识罗谦这样低调的人。

    再加上罗谦的衣着打扮极为普通,浑身上下加起来,估计都不及人家一双鞋子钱。刘铭身高一米七五以上,年轻又帅气。

    家里有钱,有背景,所以让他从小在骨子里,就带着一种傲慢与偏见。

    听着对方带有敌意的语气,罗谦懒得理他。

    罗谦也知道,他和自己是同乡,但是这种人,不值得交往。

    可令他没想到的是,身边的沈珂突然挽起罗谦的手臂,“我男朋友啊!罗谦,我们一个系的。”

    呼——!

    刘铭的火气,一下冒出来了。

    本来七月就毕业了,他约沈珂一起回去。沈珂说自己还有事,要留在学校过一段时间。好吧!刘铭也留下来等。

    这一等,就是一个月。

    昨天下午还约好了,明天自己开车送她回江洲。可没想到她今天就悄悄跑了,连个招呼都不打一声。

    搞了半天,她是和这小子约好的!

    刘铭心里有种从来没有过的郁闷,这小子凭什么跟自己比啊?

    自己要钱有钱,有背景有背景,一表人才,真正的高富帅。他!整个儿一只癞蛤蟆。就他,也配得上沈珂?

    可偏偏沈珂亲口承认,而且还挽着他的胳膊。这种待遇,就是追了她三年的自己也没享受过啊!

    刘铭的脸,成了猪肝色,原本俊气的五官严重扭曲。

    罗谦虽然没泡过妹子,但他不傻,自然知道沈珂是为了避开刘铭,才故意装得跟自己很亲热的。

    不过,他真不介意被沈珂利用,因为他看出来了,人家沈珂根本就不喜欢刘铭。

    做为一个男人,难道不应该挺身而出,英雄救美?

    刘铭也不是傻子,刚才一急之下,差点被沈珂的雕虫小技骗了。但仔细一想,不太可能啊?

    自己追了她三年,她身边的朋友都被自己收买了,沈珂一切行动尽在掌握之中,根本没有和任何一个男生有过份亲密的接触,这算哪门子男朋友?

    想通这一点,刘铭心里又稍稍好过一些。

    “沈珂,你别骗我了。他根本不是你什么男朋友,想拒绝我,拜托你找一个好点的理由。不管你喜不喜欢我,但我对你的爱,是不会放弃的,不死不休!”

    哇——!

    罗谦要吐了。这么肉麻的话,估计也只有他能说得出来。

    沈珂急了,“你凭什么肯定他就不是我男朋友?我找男朋友需要经过你同意吗?”

    刘铭冷笑,目光瞟过罗谦,饱含不屑,“如果你能拿出证据,证明他就是你男朋友我转身就走。”

    额?

    沈珂傻眼了,这个……需要证明吗?

    姓刘的太嚣张,对自己冷嘲热讽不说,还对沈珂一个弱女子步步紧比。罗谦看不下去了,抱着沈珂的小脸,直接吻了下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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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章 唱国歌() 
嗡——!

    沈珂做梦都没有想到,罗谦会这么猛。

    火热的唇盖在自己的小嘴上,她的两只眼睛瞪得老圆老圆的。脑子里一片空白,整个人在刹那间完全傻掉了。

    天啦,我的初吻!

    同时傻掉的,还有另一个人。

    刘铭的表情很精彩,先是惊讶,尔后是愤怒,一张脸惨白惨白的。

    要知道,这可是他追了整整三年,连手都没牵过的校花美女啊!

    更让他气愤的是,这小子吻她的时候,她根本没有拒绝。在刘铭的眼里,那是一种无声的伤害。

    “你……你……你们!”

    气得浑身打颤的刘铭,指着罗谦说不出话来,半晌,这才憋出一句,“小子,别太嚣张,到了江洲,老子分分钟踩死你。”

    跺跺脚,转身下车去了。

    “呜——”

    火车一声长鸣,离开了天都车站,开始了长达十几个小时的旅行。

    车窗外的景色,飞快地掠过眼前。

    沈珂坐在那里,低着头,满脸通红。

    火车开了很久,她一句话都没说。双手紧张地绞在一起,隐隐带着一丝不安。

    刚才的一切,来得太突然了,对于一个女孩子来说,可能有点难以接受。

    罗谦也不好说什么,坐在旁边,犹豫了半天才小声道,“对不起,刚才我——”

    沈珂瞪了他一眼,清澈的眸子饱含羞怯,“你还说!”

    好吧,罗谦只好打住。却把手移过去,握住她的手。

    况且——况且——况且——。

    火车就在这种声音中,奔赴远方。

    到站的时候,是第二天凌晨。

    沈珂的家在江洲下面另一个城市,还需要坐百来公里的汽车。罗谦送她到汽车站,直到汽车出了站后才背起自己的袋子去拦的士。

    几个发型怪异,服装奇特的不良青年走过来,挡住罗谦的路。

    “小子,兄弟几个没烟抽了,搞几包烟来抽抽。”

    罗谦拉了一下背包的带子,“没有!”

    “哟!你还挺牛比的嘛。”

    一个眼色,背后四五个同伙就将罗谦围起来。为首的小平头斜着眼睛冷笑,“tmd给脸不要脸。给我打,打得他跪下来唱国歌。”

    旁边一个头顶鸡窝的家伙怪叫起来,举起手机,“你们干活,我来拍照。”

    罗谦皱了下眉,琢磨着要不要在这里动手。

    汽车站面前,人来人往。

    这传出去不好啊!

    唱国歌,是这些不良青年最流行的玩法。

    让受害者跪下来唱国歌,人家刚唱第一句起来的时候,他们一棍子劈下去,“麻痹的,谁叫你起来了!”

    打完了,又叫人家唱。

    人家再唱的时候,他们又打,如此反复折腾对方。

    看来今天他们也想跟罗谦玩这种游戏。

    “唱国歌,是吧!”罗谦眇了一眼,“那就从你开始吧!”

    小平头脸色一变,指着罗谦骂道:“你麻痹的是不是傻了!跟老子装——”话还没完,罗谦眼睛一瞪,他最不喜欢别人指着自己的鼻子了。

    咔嚓——“啊——啊——”

    众人还没反应过来,就听到一声脆响。紧接着,小平头就象杀猪般的嚎叫。那根指着罗谦的指头,俨然已经断了。

    罗谦并不怜惜,伸手一抓,拎起小平头的衣领随手一扔。

    扑通——小平头就飞了出去,摔进七八米远外的垃圾筒里。

    跟这些小混混玩,罗谦不想浪费太多的时间。

    露了一手,杀鸡给猴看。

    果然,其他的几个小混混彻底傻眼了,尼玛,碰上高手了。

    正要拨脚就跑,罗谦冷喝了一声,“站住!”

    几个人的脚步,嘎然而止。

    “大哥饶命,大哥饶命。我们再也不敢了!”

    那边,小平头还在垃圾筒里哀号惨叫。

    罗谦扫了眼这群人,知道他们找上自己未必无因,必定有幕后黑手。当下也不着急,慢理斯条道:“刚才谁说要唱国歌的?”

    几个人面面相觑。

    “自己唱吧!免得我动手。”

    小平头从垃圾筒里爬出来,捂着那根断指,痛得他眼泪都出来了。

    他们只是江洲地面上不入流的小混混,没事打打架,泡泡小女生,欺负一下老实人。偶尔也搞搞敲诈,抢点烟钱什么的。

    没想到今天的点子这么扎手,而且出手很狠,没有半点情面可讲。

    看到自己的几个同伙,都跪在地上,哭丧着脸唱国歌,在罗谦冷冽的眼神下,他也加入了这行列。

    “起来!——”

    汽车站的广场上,出现这么奇怪的一幕。六名打扮怪异的不良青年,跪在地上唱国歌。

    一些熟悉的人倒是知道,这几个家伙是在汽车站这一带混的。经常欺负一些外地人,老实人,打得人家跪在地上唱国歌。

    今天这是怎么啦?

    罗谦本来想让他们多唱一会,可这几个家伙的声音实在太难听了,踢了两脚,“够了!”

    几个混混眼巴巴地望着罗谦,“大哥,可以了吗?”

    罗谦拉下脸,“谁指使你们干的?”

    “这——”

    “不说是吧!我给你们三秒钟时间,不说就把你们的手指全部扳掉!”

    “我说,我说!”

    鸡窝头打了个寒颤,“是刘铭,刘铭指使我们干的。他说叫我们好好修理你。如果你识相就算了,不识相就打断你的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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