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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的上帝之手-第54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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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卫国如实地说着,这让陈友昌不由得更加地看得顺眼,“年轻人,有这份实诚的心,已经很难得了。既然这是顾老亲口说的,那么这幅《牡丹诗帖》的真伪也就无从置疑。”
说完,陈友昌更是毫不吝啬的对着沈卫国笑声说道,“小沈,我非常喜欢你送我的礼物,谢谢你了。”
“叔叔说笑了,都是我应该做的。”
沈卫国十分谦逊地回道,这般态度,让陈之桃一家对他更平添了不少好感。
“小沈第一次来家里做客,阿姨啊,给你炖了个鱼头汤,等下多喝点儿。”
姚芬起身,对着沈卫国笑声招呼道,说完就直接进了厨房。陈之桃这时候也跟着起身进去帮忙。
整个客厅只剩下了沈卫国和陈友昌两人。气氛一时间也就变得有些沉闷起来。
“对了,小沈,看你面相挺熟悉的,还不知道你在什么地方工作呢?”
为了打破尴尬的气氛,陈友昌率先开口说话。
“我没上班,叔叔。和朋友一起开了几家店面,做点儿小生意,小买。”
“做生意啊?还不错,起码自由一些,能照顾家里。”
听到沈卫国说自己是做生意的,而且他自己都说是些小买,陈友昌心里顿时有些意见,不过看在沈卫国送自己这么贵重的礼物份上,他也没有多说什么。
其实他自己没有转过弯,沈卫国能送出这些昂贵的礼物,又怎么会只是做个小买的主呢。
不过陈友昌说沈卫国看着眼熟,就不得而知了。
(本章完)
第七十三章 动情一刻()
沈卫国第一次来陈之桃家里作客,显得还是有些拘谨。【敚Ф伤衙夥严略毓孀藕统掠巡奶富凹绦猜胤潘闪诵矶唷�
“对了,小沈,抽烟吗?”
陈友昌从茶几上拿起一包打开的软盒中华,抽出一支就要递给沈卫国。
沈卫国一拍脑门,“叔叔,您看我都险些忘了。我听之桃说您平时也喜欢抽两口,所以我特意为您带了两条来。”
说完,沈卫国拿起了身边的黑色口袋,“叔叔,这里有两条大重九,是我孝敬您的。”
“好好好,放下吧。”陈友昌连声招呼着沈卫国。
接着沈卫国又拿出一个口袋,“叔叔,这里有两瓶茅台酒,虽然您平时不怎么喝酒,但是高兴的时候,还是可以喝一杯,庆祝一下。”
陈友昌笑道,“那行,等下啊,我们俩就好好喝两杯。”
看得出来,陈友昌的心情是越来越好,瞧着沈卫国也是越来越顺眼。虽然这些东西并不贵重,但是沈卫国有这份心,就很好。
等到沈卫国再次拿出一个口袋的时候,连陈友昌都有些惊住了,“还有啊?”
沈卫国露出了一个十分灿烂的笑容,“这是我一位长辈送我的两条黄鹤楼,我一个大老粗,留着抽也是浪费,就想着借献佛,孝敬您老人家。”
“有心了,有心了。”
“咦?”当陈友昌接过口袋的时候,余光忽然看到了缝隙中的烟盒外表,不由得惊声呼了一句。
他连忙打开口袋,当看见两条黄鹤楼安然地出现在自己眼前的时候,陈友昌连忙将两条烟拿在手中,不住的详看。
接着,他迫不及待地打开了外盒包装,从中拿出了一包。
“果然!这可是省部级的专属供烟啊。”
陈友昌也是个识货人,看到两条烟的时候,一份欣喜的表情溢于言表。
沈卫国寻机拍了陈友昌一记响亮的恭维话,“叔叔不愧是行家啊。”
面对着沈卫国的恭维,陈友昌也是呵呵一笑,“能拿到省部级的供烟,你那长辈看来也不是普通人啊。”
“其实我那长辈,叔叔应该也认识。”
陈之桃既然称呼向朝兵为向叔,那么按理说,陈友昌认识向朝兵,也是自然的事。
听到自己或许认识,陈友昌也是来的兴趣,“哦,是谁啊?”
“向朝兵,向书记。”
“什么?”陈友昌的确是吃惊了一下,不过紧接着,他就一连说了三声“好、好、好!”
沈卫国说到这里,从装着供烟的口袋里,掏出那封牛皮档案袋,并将他交给陈友昌,“叔叔,这是向叔和我姐夫点名要我亲手交给您的。”
陈友昌笑声接过档案袋,一边当着沈卫国的面打开,一边对他说道,“别告诉我,你姐夫我也认识?”
沈卫国摸了摸鼻头,扬嘴微笑,“可能你还真认识也不一定,就是田华县长。”
陈友昌打开档案袋的手,一下子就停住了,反而有些激动地看着沈卫国,“我想起来了,你就是‘周一堂’的那位神医,当时那些病者和卫生局的发生口角的时候,我就在现在,还见过你呢,你就站
(本章未完,请翻页)在向书记和田县长的身边。”
“哦?当时叔叔也在现场?倒是我疏忽了,希望叔叔见谅。”
陈友昌摆手一道,“当时你也不认识我啊。”
“呵呵,那倒也是。”
“都是之桃那孩子,都还没有向我们说说你的详细情况,要不是我见过你一次,还真不知道你就是咱们南阳县的神医。”陈友昌嘴上轻骂着,脸上的笑意却是不减,看得出他的心情很好,一点儿也没有生气的成份。
陈友昌笑着说完,接着视线又回到了那封档案袋上。
当档案袋打开的时候,陈友昌抽出里面的那份文件的时候,双眼一下子就焕发的神采。两只手已经有些微微的颤抖,不过他还是十分沉稳地将文件重新放回了档案袋中,朝着沈卫国十分郑重地说道,“卫国,谢谢你,也替我谢谢向书记和田县长。”
沈卫国不明所以,搞不懂陈友昌怎么一下子就变得这么正式,连带着称呼也变为了让人亲切的“卫国”两字。
看来向叔和姐夫送的这个人情蛮大的。
沈卫国有些苦笑着,他在想,今后又该怎么还这个人情呢。
欠什么也别欠人情啊!
当沈卫国还在无奈苦笑的时候,陈友昌直接起身,向沈卫国告了一声,让他稍待片刻,接着直接拿着档案袋走进了一处卧室中。
当他出来的时候,手里的档案袋已经没有了。看来他已经将档案袋放好了。
陈友昌走出来,朝着厨房方向喊了一声,“姚芬,赶紧上菜吧,别让卫国等久了。”
“来啦,来啦。”厨房中传来了姚芬的回答。
沈卫国连忙站起身,“叔叔,我没事的。”
陈友昌朝着沈卫国笑声说道,“走,陪叔叔喝两杯,叔叔今天高兴啊。”
陈友昌亲切地拉着沈卫国的手,走向一旁的餐厅,同时说道,“姚芬,卫国也不是外人,先上几个菜吧,我和卫国下酒吃。”
陈友昌这话一出,没过一会儿,姚芬就端着两盘凉菜,出了厨房。
将菜放在餐桌上,姚芬还一脸不解地看着陈友昌,“你不是不怎么喝酒吗?今天怎么想起了?”
陈友昌笑着,一把牵住了姚芬了手,也不介意沈卫国还在身边看着,“姚芬啊,我今天高兴啊,真的太高兴了。你今天不要拦我,我一定要好好喝几杯,你不知道啊,之桃能找到卫国,真的是占了好大福气啊。”
姚芬看着陈友昌那满脸笑意,不像是说假话,心下也有些疑惑,“这老陈到底是犯了哪根筋的毛病?”
陈友昌打开了沈卫国送来的两瓶茅台,就要给沈卫国满上,沈卫国哪能让陈友昌为自己添酒,当下接过酒瓶,给陈友昌倒了一杯,再给自己满上。
沈卫国举起酒杯,和陈友昌互碰了一下,“叔叔,来,我敬您一杯。”
陈友昌笑意更浓,“好好好,叔叔今天能认识你,真的很高兴,这一杯,我们干了。”
沈卫国见两人喝酒的酒杯都是那种小酒杯,装不了多少酒,心想干了也没有什么大碍,所以当即爽快地答道,“好,干了。”
都说感情深不深,就看闷不
(本章未完,请翻页)闷。沈卫国和陈友昌不知道闷了多少杯,这感情也是更加的亲近,天南地北的,什么都说,什么都谈。
两人不再像是长辈与晚辈的关系,要不是他们还稍稍有些理智,恐怕都要拜把子结为兄弟了。
等姚芬和陈之桃出来之后,两人已经是脸颊通红,有了七八分的醉意。
要不是有了这母女俩的劝阻,恐怕,今天她家里真要多两名醉鬼了。
吃过晚饭,闲聊了一阵。两人的酒意才稍稍醒了一些。
临走时,陈友昌担心沈卫国喝醉了,要陈之桃送沈卫国回家。沈卫国当下说明了,自己有车在下面,事先已经叫好了兄弟张新作司机。
陈友昌埋怨了沈卫国一声,怎么不把张新也带上门一起吃个饭,让人家大晚上的在车里枯等。
沈卫国心想,“我之前都差点不受你们待见哟,还敢带个人上来?”
离开陈之桃的家,沈卫国步履已经有些摇晃了,陈之桃赶紧扶住了沈卫国,将他一步一步扶着。
夜风凉爽,迎面吹来,颇为醒酒。
“之桃啊,我发现你爸妈都还是对我满意的。”
不知不觉地,沈卫国说出了这么一句话,让身边的陈之桃不由得羞红了脸,“你还好意思说呢,怎么那么多钱买礼物啊,都不跟我商量一下。”
沈卫国脸上已经开了,十分的灿烂,“怎么?现在就知道心疼自己家的钱了?”
“那不是啊,自家的大米可得看好点了。”
沈卫国一下子没有明白陈之桃是什么意思,不过一会儿,他就反应过来,陈之桃说的就是之前自己和她讲过的那个新婚夫妇的笑话。
当即沈卫国,也明白了陈之桃是一个什么意思。
沈卫国转过身,正视着陈之桃。
明月当空,夜风徐徐。捧着心爱人的脸颊,沈卫国动情地闭上了双眼,情不自禁地凑在了陈之桃的红唇边。
陈之桃有些紧张,看着沈卫国这幅模样,哪里会不知道他是要和自己亲吻。不过从未和男子如此亲近地陈之桃下意识的就想退后闪躲。只是沈卫国的双手牢牢地锁住她的两侧肩头。
终于,越来越近,越来越近。两唇紧紧地贴合在一起。
沈卫国用力吸_允着陈之桃檀口中的香甜,陈之桃也开始慢慢闭上双眼,享受着沈卫国来给自己的幸福。
两人,一个是初哥,一个是初姐,哪里会懂什么接吻的技巧,只知道牢牢压在对方的唇齿间。
这一刻,霎那就是永恒。
在两人忘情的时刻,他们都没有留意到,陈之桃家里的窗户角,偷偷地合上了。
家里面,姚芬有些气急地说道,“这丫头越来越不规矩了,回来我定要好好教育教育她。”
不过她话刚一出口,陈友昌就连忙拉住了她的手,学着沈卫国的样儿,一口印在了姚芬的嘴上,良久之后才分开,“咱们当时不也是这么过来的吗?孩子大了,有些时候,我该给她自由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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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章完)
第七十四章 陈家有老()
天尚集团,这是一家集房地产,医药,运输等多产业链的大型集团公司。/经|典|书友群29…060或240…0612
天尚集团位于江南省南阳县,是县里面的龙头企业,其董事长陈怀德白手起家,创下了这么大一个集团公司,其个人的奋斗事迹,更是为当地人引为美谈。
都说一代不如一代,可是陈怀德的后辈,却是一个个的出类拔萃。长子陈友林现在替代陈怀德管理天尚集团,愣是将天尚集团的资产在手中翻了几倍。次子陈友昌在公司内,也担任着重要的职务,协助陈友林管理公司。三女陈友淑嫁给江南省莫家,让天尚集团与莫家成了姻亲。四女儿陈友蓉嫁给了江南省的公安局局长赵伍琮,成了名副其实的官太太。
不过陈怀德还有一个小儿子,陈友天,已经死了十来年了。这陈友天可说是陈怀德一生的污点。
陈友天小时候十分的聪明机灵,颇得陈怀德一家人的喜爱,加上他又是小儿,陈怀德对他的疼爱程度,绝对比其他四子女要多得多,对他的厚望也是极大。
至其长大之后,陈怀德更有一种要将公司交给他管理的心思。
不过陈友天的聪明最终还是用错了地方,他不想学陈怀德一样,辛苦的获得报酬,他想要**暴富,彻底暴富,而不是这么用汗水来换报酬。
那时候陈友天从陈怀德手里支取了100万,办起了印刷厂。陈怀德见自己最爱的小儿子要自己创业,心里面当然高兴得很,二话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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