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剑气凌人-第174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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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大家都是侠士,面子还是要给的。胡夫点了点头,心中却骂:“你个老色鬼,就不怕马上风死了?”他继续凝神,朝前走去。

    赵武道:“那个头脑留他一命!”

    胡夫一百个不乐意。能凭空控制尸体与剑刃断片的人就是头脑,他要一剑杀了这人,以免遭了此手法诡异之人的毒手,现在要活擒,危险倍增。可说话的是赵武,他不能不从,但还是不乐意的道:“为什么?”

    赵武道:“还记得岩浆那关吗?咱们之中没有精通五行相生相克的人,这小子却能感觉到危险,知道哪座桥是生哪座桥是死,留着他有用。”

    胡夫想想也是,点点头继续往前走。又有人道:“胡爷……”他听出说话的人是谁,那是他带来的一个随从。开四荣是侠士,得三分面子。赵武是带头大哥,说的话必需得听,如今连自己的随从也敢开口?他勃然大怒,道:“干什么?”

    那个随从吓了一跳,结结巴巴道:“小……小的想,这些人只是普通人,哪值得胡爷亲自动手。由……由小的们代劳也就是了。”

    胡夫转念,暗道:“对啊!我是侠士,而且是个三等中级侠士,杀了或者擒拿住这些人那是应该的。可,万一被这些人用诡异的手法打败那还不被人笑死,今后还混不混。”他知道自己的修为低,本来就不是赵武几个的对手,如今年纪大了就更不是对手了。为了避免吃亏,他这次带来的随从修为都不错,有几个已接近侠士的修为,但被他用重金**,这才推迟一年当兵。主动请缨的那个人,修为更是达到十九级,如果不使用本门剑法的话,有时候他也不是对手。如今这人愿意动手,跟他出手并无二致,道:“李一,你上。生擒那两男一女杀了其它四个,我赏银两万两。”

    李一拱拱手道:“谢胡爷!”

    李一姓李但名字并不是一,被胡夫收买之后,他为了不暴露身份,影响到以后当兵做侠士,用自己的姓外加一个数字自称。

    李一未成侠士之前,除了修行还爱写字,为此他拜使判官笔的好手为师。一边练习三十六手打血截脉的招数,一边将自己写狂草的技法融入其中。他号称“字写得好的人中判官笔使得最好,判官笔使得好的人中字写得最好。”刚刚,有晴几个杀随从时,离他近的是小胖。他没看到小胖是如何出剑的,但从风声中听出小胖的剑法十分笨拙,而且修为低的令人不敢相信。要是跟他打,一个回合都不用,他便能把小胖毙命当场。

    当他抽出判官笔准备截杀小胖时,已经迟了,小胖退还到任天养身后。他所以要替胡夫出手,一来是觉得,小胖修为如此低微,任天养几个修为也高不到哪去,由他出手可以轻松取胜,也算替主分忧。二来则是想,要是该擒的擒,该杀的杀,完成任务之后胡夫能得百八十万两银子,自己也能分到不少赏赐。

第324章 是攻是守() 
李一十分需要银子。为了快速提升修为,他买了太多的辅助药物。为此,他偷过抢过,也绑过人放过火,可还是不够。他又借了不少的钱,数额之多,压得他几乎喘不过气来,夜夜从噩梦中惊醒。

    他本来以为,自己替胡夫出手,胡夫白得百八十万两银子,自己怎么也能分个十万八万两的。可没想到,胡夫仅仅承诺给两万两。

    李一暗暗骂了一句:“吝啬鬼,这么老了要那么多银子干什么,死了还能带走不成?”不过两万两银子也是银子,饿鬼不嫌蚊子腿没肉。他双手各拿一支判官笔,环手抱于胸前,道:“你们是一个一个上来呢,还是一起上?我觉得吧,还是一起上为好,免得浪费时间!”

    龙云飞首先不愤,向前跨出一步,道:“我来!”

    李一一看龙云飞步伐沉重,已猜出龙云飞的修为在六七级左右,最多八级,不能再高了。虽然龙云飞的修为比小胖高上一倍有余,但体内八级灵力的修为对他来说不值一提。他暗自庆幸自己要替胡夫出手的决定是多么重要,如此轻松就可赚得两万两银子的美事哪里去找。他的外债大约十几万两,这两万两再加上这次分的,可以还一部份外债。要是往麻袋里装财宝时,故意不装的那么满,出去就可捎上几块金砖,回去不仅能将外债还了,还有不少盈余以供挥霍。

    他心中想着这些美事,摇着头道:“这么说,你们是要一个一个来了?真是浪费我的时间。”他从龙云飞拿剑的手法来看,此人的剑法极其稀松平常,自己闭着眼睛便能杀了此人。他摆了个架式,道:“来吧!”

    龙云飞正要提剑上前,任天养道:“云飞,你退下!”

    龙云飞咬牙道:“大哥,我能杀了他。”

    任天养道:“我知道。你眼中杀气迸发,意志坚定,浑身透露出一股狠劲。而这人轻狂自大,瞧你不上,攻招中必然破绽百出,你只要防守得当,不出二十招便能杀得了他。不过,我想会会他。”

    龙云飞只得拱手道:“是!”退了回去!

    这也许是李一这辈子听过得最好听的笑话,一个修为比他低上一倍有余的家伙竟能杀得了他?修为高就是修为高,这就好比修为高的是人,那修为低的必然是鸡。人要杀鸡,想怎么杀就怎么杀,难道说鸡眼中杀气迸发,意志紧定,浑身透出一股狠劲,就能杀得了人?那不成了笑话!世上的鸡千千万万,每天杀鸡的人也千千万万,只听说过人在杀鸡,什么时候听说过鸡杀了人?

    周围站着侠士,李一没有放浪到纵声狂笑,他只是微微一笑,道:“谁来都一样。麻烦快点,别浪费时间。”

    任天养朝前走去,有晴拦道:“大哥,杀鸡焉用牛刀?让我来!”

    有晴这句话是有用意的。她的修为已达到二等侠士,家传剑法也使的十分娴熟,如果一剑杀了李一,则会给赵武几个侠士留下一个印象,这个女娃子修为好高,这些人可能是七个侠士。如此,赵武他们便不敢轻举妄动,说不定会放他们一马,以免打到最后落了个两败俱杀的下场。

    任天养知道有晴的用意,可这是行不通的。就算赵武这些人以为他们是侠士,依然不会惧怕他们,因为他们手中没有侠士才配拥有的剑。

    一个侠士没有自己的剑,往小了说就是一个士兵没有武器,往大了说就是一个国家没有军队。一个没有武器的士兵,一个没有军队的国家,敌人哪会放在眼里。他道:“我有一个想法,或许……”

    或许什么,任天养没有明说,但那意思已十分明显,或许能救他们出去,甚至杀了赵武,保住财宝金银以及铠甲。

    任天养又道:“把你的剑让我用用。”有晴把那把杀了人,上边还沾着血的剑递了上来。任天养伸手接了,朝前走去。

    李一还道任天养被人尊为大哥,是怎样了不起的修为。但看到任天养的步伐,不觉好笑。只有体内没有修为的人才能迈出如此沉重的步伐,他不知道任天养凭什么让其它人尊其为大哥,但这样的人竟要和自己交手,虽想强忍住不笑出声来,但最后还是笑道:“如果我没看错的话,你体内没有灵力!”

    任天养道:“是吗?你可以试一试。之前,我看你体内灵力也不过七八级,谁能想到你的灵力已达到十九级。”

    李一一怔,随即露出骇然的神色来。从步履上看人修为,十分的不靠谱,要想知道对方的真实修为,必需交过手,彼此灵力有所接触才能探得分明。就好像他,以及胡夫的所有随从们,听从胡夫的话,故意隐藏实力,所以走起路来会让人觉得修为不过七八级。难道,面前这人的修为极高,之所以看着没有修为,是将自己的修为故意隐藏的缘故?

    十分有可能!这人既能使出控制尸体的邪术来,修为肯定不低,莫非他为了两万两银子竟要把命留到这里?

    李一忽然害怕起来,拿判官笔的手颤抖起来。胡夫见他站在那里半天没有动静,喝道:“怎么,还不动手?”

    李一听得出来,胡夫话语中已带着三分怒意,知道自己再不动手只怕会被胡夫一剑杀了,那时两万两银子得不到,还是把命送掉。他将两只手向前一送,使出一招“双龙出海”来。这招看似攻招,其实是守势,两只判官笔未送出一半已拉了回来,护住胸前要害。为的是防敌人持强拿着兵器与他硬碰,那样他的修为不如敌人,两只手会拿捏不住判官笔,被敌人磕掉兵器。

    如果对方修为高,会看出他那招是守非攻,或者趁他未护住胸间时出手攻他要害,或者持剑不动,等他再出下招。他收招之际,早就防着敌人趁虚而入,留下十几个后手,即可破敌攻击,又可寻机反攻。除非敌人修为高他太多,他这招方守不住。若敌人比他只是高了一星半点,攻之反而不占便宜,最聪明的办法是不动。可,对方却似被他那招惊到,侧身退了一步。

    李一心头一喜。任天养没有攻击或者不动,而是退了一步。这证明什么?除了证明任天养没有看出他这招是守式还能证明什么?一个连他出手的招数都看不出是攻是守的家伙,能是个比他修为还高的人?不可能!

    他刷刷又使出两招。这两招一招看似守招,实则攻招。任天养竟真的以为他那招是守招,站在那里不动,等察觉是攻招,这才狠狈退了数步。另一招看似攻招其实还是守招,任天养又是退了一步。

第325章 诡异功夫() 
李一狂喜。任天养对他这三招做如此反应,说明了什么?一个修为比他高,招数比他精的人会有此反应?狗屁!这人除了在黑暗之中做些小动作,让人觉得招法诡异,似乎在使邪术之外,还有什么能耐?

    他一时信心倍增,自负能将任天养戳死于判官笔下,一招紧似一招的攻了出去。如此打了十几招,他惊奇的发现自己并未将任天养戳死。不仅没有把任天养戳死,就连伤到任天养也没能够。有几次,他几乎已将任天养戳死,可任天养总是在异想不到之处,或者一个踉跄,或者本该进一步时却反应迟钝的怔了一下,或者本该撤步却闷头进了一步,躲过他设下的圈套布下的杀机。

    李一心中暗叹:“这鸟人也太幸运了!”不过,他并未着急,有板有眼的继续用两枝判官笔点戳撩刺。两人越打越往十个侠士面前凑,这也是他所希望的结果。让赵武他们都瞧仔细了,他跟别的随从不一样,是个武功高超的随从,明年会成为侠士的随从。今后若还有好事,一定记得找他,但价格方面应该往上提提,最少能跟他的身份相符,别像这次一样,把他跟那些垃圾随从等价。

    李一又打了两招,觉得不能再跟任天养拖下去。再打下去的话,会让侠士们觉得他不过如此,杀个没有灵力修为的都如此艰难,又怎配得上高价?他使出了“如影随行”。这一招是他的拿手绝学,看似攻击敌手的前胸要害,实则攻的是敌手的后背要害。他曾用这招跟胡夫打了个平手。说是平手,那是给胡夫一个面子,真实的情况是差点杀了胡夫,只是紧要关头他将手缩了半尺,这才没把判官笔送入胡夫的后背。

    一个三等中级侠士,不使用本门剑法只使用保命剑法都还不是他的对手,一个体内灵力为零的普通人又怎是他的对手?诚然,这个体内灵力为零的家伙运气实在太好,竟能在他手下走二十招而不死,但只要他使出这招来,那家伙就算鸿运当头,也不可能避得开。

    他将左手判官笔向前一刺。这招只是虚招,其目地是让对手全身灌注的盯着那个判官笔看,以想破解之法。其实,他将那只判官笔向前一刺时,判官笔看似雷厉的刺了过去,直奔要害。事实上,把判官笔往前一刺,他的左手已松开那个判官笔,人从宽大的衣服中钻了出去,以迅雷不及掩耳之势向对手的后背绕去。

    因为动作太快,若非修为已达臻境,根本看不出判官笔已无人拿,只是由飘在半空,尚未跌落地上,一件空荡荡的衣服袖裹着,还道他仍站在面前,手持判官笔朝前刺去,只会防备前边而不会防备后边。

    胡夫就是这样败的,拿剑去拨刺过来的判官笔,可那只判官笔已无手持,拨不拨都会掉落地上。等胡夫将判官笔拨落地上,还未笑上一笑,突然发现前边根本没有人而是件正往地上落的衣服,暗道一声:“不妙!”听到背后有风声,转身回头防时,他那判官笔已快抵住胡夫的后心。只是那时有人在旁围观,他想着端人家的碗吃人家的饭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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