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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剑啸江湖-第86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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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可是,身后千手观音汤妮的双剑,却像万条毒蛇同时吐信一般,在他的身后紧追而来;就在南剑的身体忽然从自己面前越过的时候,孤独剑客孤独燕惊恐地睁大了眼睛;因为,他的身后紧随而来的却是,千手观音汤妮像有一千只手同时挥剑刺来,带起了一波漫天剑雨他十分恐惧,无路可逃!

    而千手观音汤妮此刻也陡然大吃一惊,只是,她现在已经没有能力收回自己已经使尽浑身力气刺出的剑雨了;然而,就在她的利剑将要刺进独孤剑客独孤燕的胸膛和喉咙的时候。他们的面前,却突然闪过一道耀眼的白光!

    世间的事情,往往就是这样神奇,有时候苍穹拂过一道闪电,那是打雷的前奏,意味着天要下雨了,大娘大妈们该回家收衣服了!但是,今夜,在他们这间小屋子里划过黑夜的白光,却不是叫千手观音汤妮去收衣服,而是救命之剑从天而降!

    白光一闪过后,千手观音汤妮的双剑当啷一声!齐声而断,并且还是从剑盾那个位置整整齐齐的对断;而独孤剑客独孤燕手中的利剑也同样如此,于是,俩人就这样避免了一场互相误杀的灾难。

    而此刻,南剑也已经归剑入鞘,“真没想到,”他一边往屋子外面走着,一边说,“诛邪剑到了我手中,出鞘做的第一件事情,竟不是用来杀人,而是用来救人!”

    “南少侠请留步!”孤独剑客孤独燕突然动容地问,“你为什么要救我们?”

    “你们的孩子!”南剑在将要出门口的时候停下来说,“现在,三金刚已经死了,一菩萨也已经弃邪从良了;而你们俩个又刚好只有一个孩子,并且,你们的孩子,刚才又悄悄地从窗户里爬进来,将我心爱的女人救了出去。所以,现在,我也救了你们夫妻俩一命,这样互不相欠多好!”

    听完他的话,俩人愕然一惊,回头一看才发现房间里的确没有了任思云的影子了;床上只剩下,被孩子用剪刀剪断了的,绑缚着任思云的麻绳。

    门外月光迷离,远处山色幽幽,世界一片寂静,天上的繁星依旧点点成片;她心爱的思云,就像一个从月亮上面飘下来的姑娘,那样清纯圣洁,那样美丽动人。

    南剑一走出门她就扑了过去,一头扎进了他的温暖的怀里,“南剑哥哥,”她啜泣着说,“我以为再也见不到你了!”

    “傻瓜!”他说面上拂过欣慰的笑容,看着静静的一弯新月,喃喃地说,“我是高手,让你受一点点伤害!”然而,谁又会想到,他说这句话的时候,月亮照见他的脸庞竟也划过了一点泪光。

    但是,在他们拥抱的时候,那个小男孩却站在旁边傻傻地看着;也直到此刻南剑却无意中发现,原来刚才和任思云站在一起的,竟然不是一只小狗,也不是一只小花猫,更不是一只小猴子;而是,那个看上去十分老成,却又十分孤独的小男孩。

    “告诉哥哥姐姐,”他们俩松开来,手牵着手走过去,蹲在那孩子的面前问,“你叫什么名字?”

    “我叫三子!”他的眼里像星星一样闪耀着童真的光芒。

    “好了,三子!”任思云将他揽入怀抱说,“听姐姐的话,进屋去,你的母亲和父亲在家里等着你回去。”

    三子的头摇得像只拨浪鼓似的,“我没有家,姐姐!”他说,“我也没有父亲和母亲,你们带我走吧!我要跟着你们去行走江湖。”

    “孩子!千万不要这样说话,”任思云说,“人都有犯错的时候,从今天起,你的父母亲会非很爱你的,他们俩也会彼此相爱,你们的家一定会很幸福的。”

    “三子,我的孩子!”就在这时,千手观音汤妮冲了出来,她呜咽着泪流满面,将孩子搂进怀里,泣不成声地说,“孩子,我的好孩子,娘亲答应你,一定会做一个好娘亲,一定会让你幸福的,孩子。”独孤剑客独孤燕也来到了他们身后,他静静地立在他们娘两的身边,就像一尊石雕,默默地守候着。

    天幕已渐渐泛亮了,黎明就要到了,毕竟星星月亮再耀眼明亮,它们也还是黑夜里的产物!南剑和任思云又踏上了回家的征程,只是当时没有一首很好听的歌曲,能够为他们壮行——很遗憾!(。)

第164章:相识于江湖() 
这是一个晴朗的早晨,大街上的人还比较稀少,太阳的光芒还隐在朝霞之中,沿街的铺门也才开了一两家;但是,一个身穿草绿色裙子,脚踏一双粉红色绣鞋,腰里扎着一条橘红色飘带的姑娘,便像一只色彩斑斓的蝴蝶,来到了这条还没有几个行人的大街上。

    并且,和她并肩行走的那个青年剑客,也是个很有朝气的男子,他的样子看上去挺严肃,冷峻的神情似乎时刻都在沉思;虽然他的猫胡子脸,尽管早晚都要剃一次,但那淡淡浅黑的底色,还是无法不让人们一眼就看出,他那随时都可以长出一脸秋草也似的胡子脸!

    然而,他的脚步非常轻快,那多半是因为有这样一个像蝴蝶一般轻快的姑娘陪伴的原因吧!当然,这也反映了他的功夫不错。现在,他看上去,似乎多多少少给人一种挺牛叉的感觉;自从去了一趟太行山,不管走到哪里,人们都见他肩上成天扛着一把用黄锦包着的长剑——据说,那就是江湖人,日思夜想的诛邪剑!

    当人家问他:“那是什么东西?”

    “诛邪剑!”他只说三个字。

    现在,走在大街上,那个姑娘依然喜欢东张西望,还不时地发出银铃一般动听的声音;此外,她也会不时的用这样动听的声音,跟他说上一两句话;并且,她的手上还捏着一朵刚才在路上摘来的野花,她时而放到线条清晰的鼻子下闻一闻,时而又用她那像花瓣一样娇嫩的玉指,掰弄着粉红的花瓣,时候又开开心心举着小花朵迎风晃一晃!而她的另一只手,却始终不离不弃搭在那男子的手心里,就仿佛是被她钩住的金鱼,怎么也不舍得让他脱了自己的钩子。

    “南剑哥哥,这是什么地方呀?”她又在向他问问题了。

    好在南剑从来没有厌烦过,不仅如此,他还很喜欢她东问问、西问问,似乎要是隔一段时间,她不问他问题,他就会主动要求她提一些有趣的问题了。现在他很高兴地带着得意的笑容回答她,“这叫牛郎镇!”

    他不说还好,一说出牛郎两个字来,她那活泼的脑瓜子里有就更多的问题了,“南剑哥哥,”她非常郑重地停下来问他,“是牛郎织女里面的那个牛郎吗!”

    南剑点点头,“应该是吧!”他略想一想说,“我也不能确定。”

    “那牛郎的面颊上,是不是也像你这样有很多胡渣子呀!”他咯咯地笑着问他。

    “是的,”南剑也笑起来说,“织女也穿一身绿裙子和粉红色的鞋子,尤其她的牙齿,就像钻石一样又白又亮!”

    “啊,你讨厌!”她又笑又跳,“你在说我耶!”

    “前面这位,可是我南剑兄弟!”忽然身后传来了一个粗重的男人的声音说。

    于是,俩人止步回头,便看见尚未开门的一家铺子门前,正立着一个三十来岁的青年汉子。他生着一张笑盈盈的脸盘,似乎是个让人很容易亲近的人;七尺五寸来高的身段,四肢结实,凛凛有风。看那神情面貌,不是一个武师,也是一个镖头了!

    “文大哥!”南剑一回头便认出了他,他叫文强,是南剑在江湖上相识的一个朋友。他身上穿着一套褐色的长衫;腰里扎着一条宝蓝色缎带,脚上的八答麻鞋干净利落。看样子,家里的条件还是不错的。

    他激动地走上来,搬着南剑的双肩,仔仔细细地打量着他,“兄弟,”他感慨地说,“你们这是要去哪里,为什么不直接去我家里走一遭?”

    南剑似乎有些过意不去了,“本来是想直接去的,”他歉疚地说,“但要事在身,不敢耽搁!”

    “什么要紧的事情!”他笑着说,“再要紧的事情,我也不多耽误你,就上我家吃一顿饭就走,另外,也去见见你嫂子长什么模样!”

    “咦!好一个标志的姑娘。”他又指着任思云问南剑,“是弟妹吧!”

    可南剑窘红了脸,不知该怎样回答才算完全正确,“嗯!”而这时,任思云早已经帮着他爽利地答应下了。

    “哎呀呀!好、好、好。”文强欣喜地叫着说,“兄弟好福气,遇上了这么一个天仙也似的好弟妹。走!不要多话,今天大哥做主;你们两口子上我家去,吃一顿你们嫂子亲手做的饭菜!”说着,他便拉着南剑的手一行走着,也不管他同不同意;而任思云,依然愉快地跟着他们去了。

    南剑被他牵着手走过大街,脑子里却回忆起了五年前的那档子事情了。五年前,文强还是一个走江湖买膏药的流浪武师;他早年在峨眉山拜了一个师父,学了一些刀枪棍法,也懂得了一些狗皮膏药的研制方法。因此,以此为生,干起了跑江湖的营生。

    那是五月的一个傍晚,他正在江州城里的一条街上,找了个空位子卖膏药。一个下午,也才得了几钱银子;可是,当地一个吃闲饭收地租的地头蛇洪天宝,当地人都叫他混世魔王。

    他带着十几个闲汉沿街收租,来到文强的地摊前,二话不说便伸过手去,“嗯!”他堂而皇之地说,“交租!”

    而文强一向仗着自己的拳脚功夫也还不错,再加上辛辛苦苦站了一个下午,也才讨得几钱银子,当真是一点一滴皆汗水呀!因此,也就不想理睬他们。

    “众位好汉,”他说,“今天,点背得很,确实没有收入,谅解一次!”

    “他在跟我们说话吗?”不料,洪天宝回过头去,翘起大拇指,带着十分蔑视的动作,指了指站在身后的文强,与几个随同的伙伴们嘲笑着说,“这个人脑子没有问题吧!”

    “肯定是有问题!”他的一个同伴说。

    “我”他的另一个同伴说,“一定是,小时候被门夹坏了脑壳了!”于是,众人都哄笑一声。

    见此,文强也知道对方是在有意搬祸了,但是他也不怕,心里暗暗地镇定了主意;要是他们敢动手,他就率先一拳头打破领头的洪天宝的大鼻子。其余这些喽啰们他一脚一个,三下五除二的功夫,就完全可以解决了。因此,他就只顾蹲下身子去,收拾铺在地上的膏药,全然不睬他们的嘻笑嘲讽;加之夜色晚了,他也准备找客栈投宿去了!

    而就在这时,混世魔王洪天宝的那只穿着牛皮靴子的一只大脚,却很不知趣地伸了过去;并且,将他正要收起的一块膏药踩住了。直到这个时候,他还在忍。因为,当年下山的时候,他的师父再三叮咛过他这样一句话:

    “作为一个江湖人,一定要忍,百忍成金!”

    于是,他就打算不要了那块被洪天宝踩着的狗皮膏药,大方一回,索性送给混世魔王洪天宝踮脚脚!而对方却好像不领情,不仅如此,似乎还有得寸进尺的势头。

    因为,混世魔王洪天宝又用他的那只穿着牛皮靴子的脚,将他身后的一个装得满满的帆布褡裢踢翻了;并且,里面的狗皮膏药撒了一地!

    这样一来,文强在心里又想起了师父临别的一句话:

    “徒弟,若是遇到十分躲不过去的事情,忍无可忍的时候,那就无须再忍;但有一点要记住,出手就要伤人家八卦,这叫‘一炮打红’,不是打鼻子、就是打眼睛,并且还要快!”(。)

第165章:忍无可忍无须再忍() 
于是,他出手了。然而,结果并没有如他想象的那样完全一致;他的拳头可能是在伸出的时候,被袖子带了一下,打偏了,只是,擦着混世魔王洪天宝的额角而过。

    不过,他确实算有胆量的人了!他这样的举动完全出乎了混世魔王洪天宝的意料。因为,这个人在江州城里雄踞三十多年,没有人敢放过一个屁的。而今天,他一个卖狗皮膏药的江湖巫医,竟敢冒天下之大不韪,公然用拳头打他!

    虽然,他的拳头没有完全打中目标,但就凭他这股勇气,已是江州城里第一人,很不简单了!结果,那十几个人都上了,他们拳打脚踢,但是没把他打得怎样;也仅仅是他的上被人踢了几脚而已,之后,他便一溜烟跑了!

    但是,那十几个人里面,却有七八个人,断手断脚的了!这样看来,文师傅的拳头还算过得去。然而,他万万没有想到,这些人是惹不得的主,他们不把好人搞成残废,活人搞成死人,是不会善罢甘休的!

    是夜,文强来到江州城一个龙王庙客栈里歇宿。吃过饭,他正准备睡觉,没有想到,就有二三十个人,提着明晃晃的钢刀,不声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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