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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生之弥憾-第26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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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最近这两天的收藏和推荐涨的有点慢,略略有些受挫,希望大家多多支持。

    下一章,凌晨更新。

第九章 鬼话() 
168寝室就金圣泽和马如龙有电脑。

    2001年的电脑贼贵,一般人家的孩子是买不起的,金圣泽买的T20最高配笔记本电脑花了两万多,顾北想想都心疼,万把块钱他熬夜拼个十来天铁定能赚来,可惜他现在还有更重要的计划要实行,没有心力去写文案了,另一方面,他老想着要尽快替爸妈把债务还清,对自己也就更加的抠门。

    问题是他急需电脑用,又不想天天蹲网吧,好在金圣泽不打游戏不找妹子聊天,他要么拿把吉他唱歌要么搞本小说看,很少玩电脑;朱聪嘴上花花,学习上可从不含糊,开学第一天就立志考北大汉语言学的研究生,是个不爱玩电脑的主儿,也就马如龙有时打打《魔兽争霸》,宋君羡偶尔玩玩半条命,他俩一台电脑够用了。

    有台电脑空着的,顾北觉得不能浪费资源,天天霸占着金圣泽的笔记本,不过谁也不知道他在捣腾什么。

    直到有一天晚上,金圣泽记得大概是凌晨一点左右吧,大伙儿都睡了,他突然感觉一阵尿急,起床要去上厕所,下了床后他看到顾北一个人坐在电脑前噼里啪啦打字,灯也没开,漆黑的寝室里只有电脑屏幕散发出来的微弱光芒,洒在顾北专注的脸上有种阴森的感觉。

    金圣泽打了个哆嗦,滚去上厕所。

    他们住的宿舍楼,是民国时期遗留下来的老洋房改造而成的,住过英国佬和RB大兵,幽暗、寂寥、长长的压抑的走廊上一声咳嗽会传的很久很远,并且流传着几个RB慰/安妇化身厉鬼的故事,厕所和水房共用一个房间。据前一届的学长说,他们见过深夜里女鬼披头散发在泔水缸里捞剩饭吃。

    金圣泽突然想起这个传说,小便没拉完就提着老二屁滚尿流地回来了,尿液洒了一地。

    回到寝室,电脑前的顾北不见了。

    金圣泽抬头望了眼顾北的床,也是空空荡荡的,其他人都在睡梦中,寝室里鼾声四起,像深夜里的狼嚎,有那么点儿渗人,金圣泽打了个哆嗦,可这时又看见他那台笔记本还亮着的,于是蹑手蹑脚地走到电脑前扫了一眼,是一个文档。

    金圣泽用鼠标翻到文档的开头,三个大字出现在屏幕上:

    “鬼吹灯!”

    金圣泽忍不住好奇看了起来,开头是一首词:“发丘印,摸金符,搬山卸岭寻龙诀;人点烛,鬼吹灯,勘舆倒斗觅星峰!”

    这句话勾起了金圣泽的兴趣,他继续往下看,他看到了狂野勇猛的胡八一,猥琐逗比的胖子,还有那神秘莫测的九层妖塔,他被里面的人物和剧情给吸引了,越看越入迷,越看越觉得精彩。

    金圣泽从来没看过这种盗墓类型的小说,完全沉浸了进去,可就在这时,一只冰冷的手,突然搭在了他的肩膀上!

    金圣泽吓得跳了出来,猛地转头,见背后的人是顾北,这才松了口气:“亲哥,大晚上你想吓死我呀!”

    顾北笑笑:“好看吗?”

    金圣泽点头:“好看,我从没看过这种类型的小说。”

    “那就好。”顾北拉了张椅子坐下。

    金圣泽好奇问:“对了,你怎么想起写这种盗墓小说的?真是挺好看的。”

    顾北笑道:“我个人对盗墓探险考古这些很感兴趣,加上自己是中文系的学生嘛,喜欢写东西,就突然有想法写一本盗墓小说。”

    金圣泽“哦”了一声,表示了然。

    对于顾北写小说的事情,他到没怎么大惊小怪,毕竟大家都是中文系的学生,每个人都抱着成为大作家的梦想,只是这条路并不好走,无数人前仆后继都成了炮灰,真正闯出头的寥寥无几,真可谓是一将功成万骨枯。

    但是现在,金圣泽感觉到顾北有红的机会,机会还很大,因为这本《鬼吹灯》写的着实不错,创意满分,笔力老辣,逻辑缜密,情节跌宕起伏,根本看不出是出自一名大一中文系的学生之手,所以金圣泽心里挺疑惑:“你什么时候开始写小说的?”

    “好多好多年了。”

    顾北忽然笑了,笑得心都有些酸。

    他这句话金圣泽可能不大理解,却是实打实的心里话,他写小说真的好多年了,前世高二开始爱上文学,抱着一夜成名当大作家的梦想,可惜在文学行业混了那么多年,他写过的几本小说都没冒尖,当然不是文笔方面的问题,问题出在他没有好的想法和创意,不能写出那种让人耳目一新的小说,自然沦为俗物无人问津。

    重生回来,顾北对当大作家的想法淡了,他看多了这个行业的辛酸与泪,太残酷,每一个如雷贯耳的大作家的背后,有着成千上万个挣扎在生存边缘的小写手。

    就拿他自个儿说事吧。

    前世他做媒体记者和文案策划的,可毕竟是中文系出身,一手的好文笔不能浪费呀,于是兼职写小说,他天天朝九晚六上下班,坐个把小时公交车回到家,买份味如嚼蜡的外卖草草填一下肚子,已经累得像条死狗,但必须得撑着更新小说呀,要不然得被读者问候祖宗十八代呀,他只能打起精神码字,码完检查一遍上传后已经是凌晨,人一沾床就像尸体一样都不想动一下。

    这样子一两天还好,一两年呢?

    没有休息,没有娱乐,天天熬夜抽烟吃槟榔,身体健康遭到严重的摧残,长痘痘,掉头发,深度近视,长期面对电脑缺乏沟通导致语言能力退化,这些恶性现象在每个月拿两三千块钱的小写手中普遍存在。

    想起这些,顾北就心有余悸。

    总之,经历过的风景是不必再次经历的,反正挣钱的路子那么多,但后来他又转念一想,自己有文笔,有前世那么多经典作品的创意,放着前人的资源创意不利用也是浪费,就算赚点钱给家里还债也是好的,于是就有了这本《鬼吹灯》。

    顾北当然没办法原原本本的还原天下霸唱版本的《鬼吹灯》,他也不需要这么做,传奇类小说不是现实小说,传奇性小说能不能红,文字并非关键,创意才是王道。

    客观点评价,《鬼吹灯》堪称中国现代盗墓小说的基石,没有《鬼吹灯》就没有盗墓小说的流行和商业价值,那么《鬼吹灯》为什么这么受欢迎?为什么能成为盗墓小说中的现象级作品?

    还是两个字——创意!

    有了这个创意,再加上顾北对《鬼吹灯》的故事情节了若指掌,他通过自己的笔把这个故事情节写出来,最后变成一个内核相同表述方式不一样的盗墓故事,就像同一个人穿上不同的衣服,但终究还是那个人。

    顾北现在写的是《鬼吹灯之精绝古城》。

    说实在的,在顾北看来,天下霸唱写的《鬼吹灯之精绝古城》作为最初的第一卷是整本书最大的缺陷,有些部分写得过于简单和潦草,逻辑比较松散,随写随编,完全没有考虑后面的故事如何展开。

    现在顾北从头来写,他汲取了天下霸唱的创作精华,突出那种很真实很乡野很神秘的风格,也剔除了天下霸唱创作上的糟粕,以他的文笔加上充裕的时间,是自信能够弥补天下霸唱版的《鬼吹灯之精绝古城》的缺陷的。

    顾北琢磨这些的时候,心痒难耐的金圣泽继续看起了《鬼吹灯》,看到胡八一带着胖子进入扎格拉玛山谷,后面就没有了,正好是在高潮的地方掐断,金圣泽意犹未尽,催促顾北快点儿写,他要当第一个读者,然后上床睡觉了。

    顾北回到电脑前,继续挑灯夜战。

    ******

    新的一天,求收藏和推荐。谢谢。

第十章 念念() 
学校通知军训全体男生剃平头。

    军训第四天晚上,男生们接到这道噩耗,宿舍楼顿时炸了锅,TM的搞个军训,学校管天管地连爷的发型也要管了?还讲不讲道理了?不带这么欺负人的!咱头可断发型不能乱!

    大伙儿群情激奋,聚在走廊上你一言我一语,马如龙这头牲口向众人提议,联名上书抗议学校的残暴行径。

    “大晚上的,吵什么吵!”

    这时,一个二十七八岁有点儿虚胖的男人忽然出现在男生宿舍的走廊上,他背着手,目光特凶,生生把那伙儿学生的气焰给压了下去:“谁不想剪头发?站出来!”

    没人做声。

    刚才叫得最大声的马如龙溜得也最快,现在连人影都找不着了。

    倚在寝室门口看热闹的顾北想笑,这个虚胖的家伙叫袁野,是英语系的辅导员,还兼着校团委书记的职位,大一新生全归他管,人特凶,动不动就对着学生一通吼骂,学生们对他怨念极深,堪称西泽头号大恶人。

    也不知道那个汉奸通风报信,把这么一残暴的人物给引了过来,有他在,谁还敢掠其锋芒呀,一个个刚才还脸红脖子粗的男生全熄了火,走廊上只有袁野严厉的声音,把他们骂的狗血淋头。

    见闹剧没法继续,顾北回房睡觉。

    他对于剃平头这事儿倒不怎么反感,爷们嘛,什么样的发型还不是一样,有一件干净整洁的衣服穿就好了,肚子里面有多少货才是衡量一个男人是否优秀的标准。

    第二天,天很晴。

    上午军训的时候,学校在女生宿舍入口搭了一个理发的场所,以班级为单位,男生们排队轮流过去受刑。

    剃头发的是部队里的理发师,手艺跟他人一样糙,拿着电铲嗖嗖嗖三下两下就解决一个,用时绝不超过三分钟,这种效率,这种果决,如果用来占领DYD那轮得着小RB上蹿下跳呀。

    短短一上午,西泽就多了上千个和尚,大家谁也笑话不了谁,不过都说平头是检验帅哥的唯一标准,这么一看,顾北发现自己的脑门在一堆秃头瓢子当中特拔尖。

    当然,漏网之鱼不可避免,总有学生想着各种各样的法子躲过了这一灭顶之灾,保留了那一头陈浩南式的飘逸长发,而宋君羡做事就简单直接多了,别说剃头,他连军训都是想去就去,不去就在宿舍里睡大觉。

    但夜路走多了总会碰到鬼,更何况宋君羡是天天走夜路,摆明了根本没把鬼放在眼里,这还了得?袁野这个黑白无常找上门,把在床上酣睡的宋君羡逮个正着。

    或许是宋君羡一副满脸不在乎的鸟样子激怒了袁野,袁野特别的凶,在168宿舍里对着宋君羡吼:“你这像什么样子!头发不剪,天天不去参加军训,你当这里是给你养生的地方?不想读书就给我滚回家去!”

    顾北觉得袁野过分了。

    宋君羡没有按照规定剃头发,偶尔缺席军训确实不对,但你一老师大呼小叫那有为人师表的样子?

    可是顾北还没开口,宋君羡已经从床上爬了起来,直接脱掉衣服,露出背部,上面布满了纵横交错的疤痕,全他娘的是砍刀的伤痕,触目惊心呀!

    那一刻,168寝室的人都给震撼到了。

    宋君羡对袁野说:“我以前受过伤,断了七根肋骨,有气胸,不能剧烈运动,军训我不参加了。”

    袁野咕哝着喉咙吞了口唾沫,再看看这小子背部的疤痕,以及那双盯着他的眼睛,很野,很锋利,真有一股你再叽叽歪歪,老子今天就剁了你的味道!

    袁野怎么也搞不明白堂堂西泽大学怎么会有这种刺头学生,他决定回头要好好调查一下这个嚣张的家伙。

    他知道怎么对付不同的学生,性格胆小的学生就得严厉,脾气大的学生就得对他柔和讲理,显然宋君羡是后者,所以袁野不再吼他,而是以老师的姿态讲大道理:学生要要服从命令,搞军训是为了你们好,既可以锻炼身体又能磨练意志,如果身体不好早点提出来可以请假云云,最后,他自个儿找了个台阶走了人。

    袁野离开后,寝室熄了灯。

    朱聪问宋君羡身上的伤怎么来的。

    其实168寝室的人都很好奇,都从床架上伸出脑袋看着宋君羡,一向沉默寡言的宋君羡这回没摆谱儿。

    宋君羡说高二的时候,有一次下晚自习回家,他和他的女朋友于薇遇到了一伙开摩托车的混混,这群混混的头儿看上了于薇的美色,调戏于薇,宋君羡凭着一股狠劲单枪匹马把他们全撂翻了,自己也被砍了十几刀,鲜血趟了一马路,在医院躺了大半年,当时都以为挺不过来了。

    宋君羡说的言简意赅,但顾北能感觉到当时的情形有多么惨烈,他突然很好奇那个于薇究竟是何等的国色天香,竟然让宋君羡可以连命都不要。

    想着想着,顾北忽然想起了夏诺。

    他摇摇头,扭头望向窗外,已经凌晨了,窗外灯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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