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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爱大明朝-第138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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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别他娘光说问题不说对策了——你说的问题,上至圣上,下至朝臣,没有一个不知道的,关键是没法儿解决吶!

    平江伯看出了弘治的急切——他迫不及待的想知道解决这问题的对策,相当之“乖巧”的将“引子”扔了出来。

    “册文讹误、豪强欺隐、人丁逃亡”,这十二个字,其因果关系又是这样的:大明的苛捐杂税已不下千种,它所带来的一系列严重后果是——农民不堪重负,逃亡奔命,造成国家失去大量纳税户,田赋收入也随之减少;与此同时,农民跑了,留下的土地,便被“大户人家”们给侵占,便出现了“册文讹误、豪强欺隐”的现象。

    久而久之,大明便变得财力分散,扰乱分配秩序,终致国家财政陷入危机,也削弱了中央集权,助长了地方势力膨胀——大明富可敌国的人儿多得是!

    是以,“苛捐杂税”使人民长期处在赋税徭役负担沉重的境况里,民不聊生——它才是造成“册文讹误、豪强欺隐、人丁逃亡”的罪魁祸首!

    依据史料记载——“今天下赋敛横流,徭役山压。加以彼旱此涝,收田之人,不足以缓公府之追求,唯有破家去产而已”造成的“田地荒芜”以及“流徙死亡”的“不计其数”!

    毫无疑问,要解决“册文讹误、豪强欺隐、人丁逃亡”所造成的大明朝廷财政危机的问题,实际则是要解决“苛捐杂税”的问题。

    这一问题,直至八十年后的万历年间,出了个叫张居正的人,他针对这一现象,搞了个改革,叫做——一条鞭法!

    平江伯说——“大明的田赋,若是正儿八经的征收,绝不止这个数,且会大幅翻番”,他这当真不是在吹牛逼!

    张先森实行“一条鞭法”过后,大明的财政收入当真是实现了“几何倍数增长”——大明一度出现了“回光返照”的迹象,可惜张先森才实行这项改革措施不久,便他娘见马克思去了,他的“一条鞭法”也不了了之。

    “臣思虑良久,终于觅得了两条法子来解决咱大明的收成问题……”

    骠骑将军说有两条法子?

    除了一条鞭法,还有个什么法子?r1148

第184章 解决之法() 
“这俩法子,其一为‘一条鞭法’,其二为‘摊丁入亩’……”骠骑将军终于做了一回“剽窃犯”,不但盗用了八十年后张大学士的“版权”,更将满清康熙皇帝的功劳也“盗用”了过来。

    “一条鞭法”,是明代中叶之后赋役方面的一项重要改革:大明的土地兼并日益剧烈,地权高度集中,加以官绅包揽、大户诡寄、徭役日重、农民逃徙,里甲户丁和田额已多不实,政府财政收入减少,针对这一情况,“一条鞭法”便应运而生。

    初名条编,又名类编法、明编法、总编法等。后“编”又作“鞭”,间或用“边”。主要是总括一县之赋役,悉并为一条。即先将赋和役分别合并,再通将一省丁银均一省徭役;每粮一石编银若干;每丁审银若干;最后将役银与赋银合并征收。

    它是大明管理者试图获得一种理想状态的各种努力:徭役完全取消;里甲体系不管在形式上还是实质含义上都不再存在;任何残留的人头税都将并入田赋之中。而纳税人可以通过分期支付单一的、固定的白银来履行对国家的义务。

    “一条鞭法”的实行,至少有四大益处:一是改行“一条鞭法”后,役银编审单位由里甲扩大为州县,对里别之间民户负担畸轻畸重的现象有一定调节作用,使由赋役问题产生的阶级矛盾暂时缓解,有利于农业生产的发展;二是“一条鞭法”的实行,使长期以来因徭役制对农民所形成的人身奴役关系有所削弱,农民获得较多的自由;三是“一条鞭法”的推行,在一定时期内起到了杜绝苛捐杂税的作用,嘉靖、隆庆时期的财政危机大为好转,“海内殷阜”,“帑藏充盈”,使得明王朝政治衰落的危局也大为缓解;四是相对明初赋役制而言,“一条鞭法”较能适应社会经济的发展,对商品生产的发展具有一定促进作用。因为赋役的货币化,使较多的农村产品投入市场,促使自然经济进一步瓦解,为工商业的进一步发展创造了条件。

    一句话概况,实行“一条鞭法”后,既缓解了劳动人民的压力,又在一定程度上增加了税收,有利于社会的稳定和政权的巩固。就此角度看,这项制度可谓是当时世界上最先进的土地农业政策之一。

    而在弘治十三年,有一个名叫王睿的骠骑将军要将“一条鞭法”提前八十年实行。

    “‘一条鞭法’目的有三,一简化税制,二增加收入,三方便征收税款!而在实行‘一条鞭法’之前,务必得再行清丈土地……”

    八十年后,张大学士针对当时存在的占地多者田增而税减的情况,率先从清丈土地入手,试图做到赋役均平。仅部分清丈的结果(两湖两广,加了个贵州云南),便增加了土地二百八十万顷(2。8亿亩)——推而广之,若是全国范围内的清丈土地,以弘治十三年登记册文的“四百余万顷”的土地来看,恐怕只会是个零头。

    而骠骑将军言及“务必再行清丈土地”——这句话如同一记闷雷,“轰隆”一声在金殿内炸开:不管哪朝哪代,占用大片良田土地,而又“虚报、假报、漏报”,以致“逃税、偷税、漏税”的人群当中,官僚们始终如一的占据着十分重要的地位!

    “众同僚肃静,先待骠骑将军道完”,伟大的刘健又做了一记“狮子吼”,将嗡嗡的群臣压了下来——弘治朝内阁首辅刘健的威望,绝不是盖的。

    身为内阁首辅,他自是一听便听出了这“一条鞭法”的伟大作用:当真是既能简化赋税程序,又能增加朝廷收入,还能严厉打击“逃税、偷税、漏税”!

    “‘一条鞭法’,便是把各州县的田赋、徭役以及其他杂征总为一条,合并征收银两,按亩折算缴纳,大大简化征收手续,同时使地方官员难于作弊。如此一来,没有土地的百姓能解除劳役负担,有田的百姓能用较多的时间来耕种土地”,骠骑将军朝着刘健投去感激一瞥——这死老头,有一点好:永远都只向着真理!

    “至于这‘摊丁入亩’,便是将丁银摊入田赋征收,废除‘人头税’,按照田地征收赋税……”骠骑将军今日扔的“炸弹”当真是一个接着一个,“田亩起丁,田多则丁多,田少则丁少,计亩科算,无从欺隐,其利一,民间无包赔之苦,其利二,编审之年,照例造册,无须再加稽核,其利三;各完各田之丁,无不能上下其手,其利四……”

    一句话——“摊丁入亩”,便是教那些占有田地多的土豪们多纳税,占有土地少的寻常百姓们少纳税,它有利于贫民而不利于地主,能缓和社会矛盾、促进经济发展和人民生活水平的改善!

    “摊丁入亩”到底有多大的能量,我们来看一组数据便能知道:雍正末年,国家库存银两由康熙末年的八百万两增加到六千多万两;全国人口更是由顺治十八年(1661年)的一千九百一十三万人猛增到乾隆五十五年(179年)的三个多亿人。

    “摊丁入亩”结束了地、户、丁等赋役混乱的现象,完成了“人头税”并入财产税的过程,彻底废除了自西汉以来的人头税;由于征税的对象是土地,政府放松了对户籍的控制,增加了大量可以自由流动的劳动力,对活跃商品经济起来推动作用;无地少地的农民摆脱了丁役负担,不再被强制束缚在土地上,进一步松弛了农民对封建国家的人身依附关系,这对社会经济,特别是对资本主义萌芽的发展,能起到十分重大积极作用。

    它一方面使得广大自耕农有了稳定的生活来源,不至于沦为流民,成为社会的不安定因素。另一方面,也使得广大农民的生产积极性得到了很大提高,从而在客观上促进了农业、手工业的发展。

    此外,“摊丁入亩”还能抑制土地兼并——地主的利益将不再优厚,土地的负担大幅度加重,因为“摊丁入亩”的原则是“其派丁多者,必其田多者也,其派丁少者,亦必有田者也”,而地主田多丁少,农民田少了多,于是“富户也困于役,而置产困也”!

    再则,“摊丁入亩”还有这么一种作用:人口是变动的,而土地却是是完整的、稳定的,因此,“摊丁入亩”的制度就比按人丁定役的里甲制度要稳妥和适用——按土地的单一标准收税,即以土地占有和占有多少作为赋税征收的依据,“田多则丁多,田少则丁少”,能使赋役负担达到某种合理、平均的分配,使纳税人的财产与其赋税负担成正比,更能能确保国家的正常税收,维持庞大的国家机器的正常运转。

    可这他娘的,当真是没法同骠骑将军一块儿愉快的玩耍了——他这两条办法,严重损害了大明“栋梁们”的利益:士大夫阶层,便是地主阶级的代表!

    弘治寒着脸瞧着蠢蠢欲动的大臣们,冷冷的道:“众爱卿,可是觉着骠骑将军说的这两条法子有何不妥?若有不妥之处,务必得说出个原委来……”

    “原委”?

    能他娘说出个什么“原委”?

    难不成老子们跳出来说——你不能这么搞,你这么一搞,老子不是要多缴许多税了!?

    “臣附议骠骑将军所奏!”平江伯一见满朝老王八蛋尽皆腮红脖子粗、吹胡子瞪眼,却又扭扭捏捏的放不出半个屁来,心底没来由的一爽,又非常识时务的跳了出来。

    “臣也赞同骠骑将军所奏!”内阁大学士李东阳紧跟平江伯之后——身为激进派,他没道理不同意。

    “骠骑将军所言,虽只是个大概,但若稍加完善,必能解决朝廷收支问题”,刘健双眼一眯,也跳出来“力挺”骠骑将军,“臣也复议骠骑将军所奏……”

    内阁首辅刘健,永远都只站在真理的一边。

    内阁三大学士,激进的李东阳,圆滑的刘健都明确表了态,老顽固谢迁呢?

    “‘一条鞭法’与‘摊丁入亩’,有利于国朝,有利于百姓,臣找不出瑕疵来”,谢迁环视着巴巴瞅着他的群臣,却也吐出了这么句严重“伤害”了众“肱骨”大臣的话来,“臣附议骠骑将军所奏,但这两条赋税征收之制,须得商磋完善,再行实施……”

    废话!

    谢迁虽然迂腐守成,但他并不是老糊涂——公与私,真理与谬论,他难道还分布出来?

    他若是不管三七二十一,什么都要守成,那弘治还将他放在内阁首辅的位置上做甚!?

    内阁都已同意,百官还能不同意?

    “臣等附议……”

    一声山喝,百官跪倒一片!

    骠骑将军终于松了口气——今日总算是一举两得:既解决了大明财赋收成问题,也解决了腐朽糜烂的卫所军制问题……r1148

第185章 新政() 
弘治十三年,注定是不平静的一年。

    在这一年,先是火筛连番南下大同——第一回合,平江伯与其交手,结果却闹了个灰头土脸的“怯懦惧战”之局;第二回合,不知打哪儿冒出来的一个叫王睿的人,担任了大同镇副总兵一职,直将战局来了个惊天逆转:竟迫使火筛同大明结了盟!

    紧接其后,大明朝政上又传来惊天消息:首先是兵部一分为四,分别叫做“总参谋部”、“总辎重部”、“总军吏部”、“总军械部”,原兵部尚书马文升改任“总参谋部”尚书,掌大明百万大军的一切调动布置(平时训练、战时组织指挥),及普通士卒的甄选退役工作;时任河南参政(是从三品,基本等于现在的省级粮食局长、农业局长、民政局长之类)的王琼,被擢为“总辎重部”尚书,掌大明百万大军的吃穿住行与军饷发放;正在以右都御史身份总制两广军务的刘大夏被招回朝廷,做了“总军吏部”尚书,掌大明行伍将官任免及军纪执行,亦即“军务衙门”(相当于军事法庭)隶属其中;而掌管大明百万大军一切装备的“总军械部”尚书是谁?

    骠骑将军王睿!

    除了这增设的“四大总部”,其次便是“募兵”一法仿效大同一地,年后便逐步在大明全国范围内推而行之。

    再次,朝廷大佬们正在日夜商磋完善两条新的税制律法,听说是叫什么“一条鞭法”与“摊丁入亩”,也将于年后实行。

    最后,保国公身体无恙、宝刀未老的前提之下,竟将国公之位传给了小公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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