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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生之富贵闲人-第21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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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吗?明天见识了再说。”我道。
眼看已是快到凌晨了,撤去结界,林家兴溜回自己房里。各自躺下歇息自是不提。4点多钟不到5点的时候,已是被敲门声闹醒。虽然现在睡眠对于我来说是可有可无,但是作为一个资深懒鬼,能躺在温暖的被窝却是一种幸福的感觉。不过每天5点集合却是我规定下的,正所谓作茧自缚啊。来敲门的自然是方圆,生怕我们去迟了让白雪久等。
等我洗漱好,大家都站在大门外,只等我一人了。方圆妈妈给我们每人发了一个牛奶加几个手工大馒头,满意的含笑看着我们组队跑远。估计以前的儿子别说一大早起来跑步,能踩着点到学校上课就算不错的了。
果然,白雪已经等在那里了。没想到这小妮子倒颇有毅力。自从第一次我颇下了一番功夫劝说才答应我出来跑步之后,居然就天天坚持了。
从山上下来之后刚好七点,让他们自行锻炼。我和林家兴跑步去医院找到程成一家,言明我们要跟着一起去庆州,大家自然欢迎无比。坐在车上一路欢声笑语,估计救护车司机都快傻眼了,从没见过转院转的这么嗨皮的。他们其实本可以自己开车过去,然后挂号做检查的,但是由于总所周知的原因,还不如直接办转院来的迅速。至于为什么要联系救护车送,倒真不是为了能多坐几个人。其实是程默爷爷坚持的,完全出于一片对孙子的关怀之心。估计是被程默突然的晕倒给吓坏了,生怕别又重蹈了覆辙。
到了医院,我们也不急着去典当行,而是在医院陪着程默一一检查。康复肯定是绝对康复了,我们留下倒不是想知道确切的结果。而是因为人多好办事,可以快点搞完这一切。跟昨天一样,在下班前赶着把要做的检查全部做了,然后就是等着拿报告了。这个倒是无需等待,时候到了自己来拿即可。
中午在外面吃完饭,便直接去了庆州商业区最大的商场。大城市不愧是大城市,商场里面牌子颇多。眼看着我和程成兴奋的双眼发光,林家兴让我们逛着,他去办点事。我自然是知道他想趁这时候去把金条给典当了。本来我其实也想跟着去见识一番的,无奈程成万万是不肯让我的走的。说那一帮大老爷们审美不行,必须要我帮着她选才放心。
于是兵分两路,我们这里买的不亦乐乎。几个大人也是笑盈盈的跟在后面,程晓霖还一直让我替自己选两身,他付账。这个我可不敢应,买回去也穿不出去呀,给爸妈看到还不得一顿好揍。程晓霖笑我胆子小,说可以告诉我爸爸妈妈说是叔叔逼着买的,是因为我跟程成是多年的好友,对她帮助颇多,没有别的意思。
我摸着鼻子跑到一边的椅子上坐下,以便躲开程叔叔热情的好意。程默也跟着过来坐下来歇息。这排椅子位于大楼中间的走廊上,方便客人逛累了休息的。坐着这里正好可以看见大楼底层的中庭。一楼主要是卖化妆品,首饰和手表之类的。
程成奶奶也走了过来,打开水杯问程默要不要喝水。谁知道走过来之后却看着下面怔了一下,转身过去把程晓霖叫了过来。我随着他俩的眼光看去,却是李红梅正带着她女儿在一楼一个珠宝专柜前,正在试一条项链。我扭转头佯装什么都不知道,站起来找程成去了。程默也站起来跟着我走了。没想到,也是个聪明人。知道这些时候无需我们赘言,需要的是他爸爸自己个辨别。不说还好,一说,说不定就他由于多年来两口子相处的惯性,还会转而为其辩护。自己妈却又是不同,况且老太太也是个聪明人。自然不会多嘴让儿子心理逆反,因为我看到老太太指了自己儿子看下面之后,也转身走了。只留下程晓霖站在那里,看着下面,脸色有点发青。
我悄声给程成说了刚才看到的一幕,叮嘱她最好装成若无其事的样子,只管继续买自己的。
程成撇撇嘴告诉我:“昨天李杰叫我爸改密码还真说中了。今天我爸让我二叔给他取的现金。他俩在门**涉的时候,恰好被我偷偷听到了,说是那女人说银行卡一直同一个密码不安全,所以她刚好改掉了,一时想不起改成什么了,越急越想不起来。听我爸的口气,仿佛还真有点信她。”
“呃。”我一时无语。这个世界从来不缺愚蠢和奇葩的人。
“就知道还没买好。”却是林家兴回来了。
“怎么样?”我问他。
“哥往那里一站,就有人出来接待了。我摸出来拿给他们看,他们说是31克的小黄鱼,问我死当还是活当,死当比市场价低35元一克回收。活当还要收每个月百分之几的手续费,我懒得听。换到钱就好,嘿嘿。”林家兴乐呵呵的道。
“切,那箱东西落你手里可真是明珠暗投。不过,那里的人就没有质疑你的年龄和东西来历。”我有点不明白。
林家兴摸摸头,“还真没有。看起来,其实典当行也不是我理所当然的认为的那样规范。不管了,哥现在可是有钱了人,兜里装着几大千呢。你想要什么?尽管选。”
“什么都想要,怎么办?不过还是算了,穿上不是我妈买的衣服,我怕她把我皮给剥了。珠宝首饰,我那里一大箱呢。可比下面楼那些专柜里摆着的有品质和文化底蕴的多。至于护肤品,你认为我还需要吗?姐现在根本就是天生丽质难自弃。”我一边说一边抚着自己的面孔做陶醉状。
“你还别说,听你这么一剖析,我还真不知道做神仙的乐趣在哪里了。你说,若是以后我们学会变化了,岂不是更不需要这些俗世的东西了。”林家兴看着我有点傻眼。
“就像你自己说的,没当过贵族,永远不知道上流社会的生活是怎样的。到时候了,你自然会有相应的追求。人生哪里就会轻易就让人感到圆满了?”我不以为然的道。
“那这些钱怎么办?”林家兴估计还在琢磨,已经有点魔怔了。
“吃喝玩乐,买车买房,环游世界。哪样不需要钱?只是我们现在限于年龄,很多时候不方便大肆挥霍而已。你傻啦?醒醒。”我可怜的看着他啧啧道。
“呃,被你拉进坑里了。我刚才还真没转过弯来。”林家兴失笑。
第三十一章 日复一日()
无忧无虑的时光总是过得飞快,仿佛才一眨眼的功夫,居然穿回来都快一个月了。想起来,每天的日子过得按部就班。早上跟方圆白雪他们跑步锻炼。白天上课,晚上自习,偶尔逃学。周末的时候呢,由林家兴的朋友和我的朋友加上白雪和程默,俨然构成了一个热热闹闹的小团体。年轻人总是精力旺盛,爬山,烧烤,钓鱼,林林总总,玩的不亦乐乎。
尤其是杨旭和唐军,对于户外活动简直是挚爱。我见了他们那痴迷的样子,恨不得想要马上告诉他们,再过几年网络上会流行一些词汇叫“驴行”,“背包客”,会有一批户外爱好者联络组织一些“漂流”“徒步”“自驾游”等等的活动。不过此时网络尚未盛行,(据前世的记忆,96年仿佛才刚刚只有北京开了唯一的一家网吧,不过不保证没有偏差,毕竟,只是记忆嘛。)所以这些也无从讲起,but,姐也给他们指了一条明路。还是上次去庆州的时候,我瞟到在商场后面巷子里有一家户外用品商店。我将这个信息告诉他们时,两人自是兴高采烈,商量着这个周末一定要去瞧瞧。
我自是巴不得他们找到组织,因为少了这两个猴子的怂恿,我也不必每个周末都陪大家在外面野着了。我倒是宁愿周末和白雪呆在家里陪陪父母,看看书。自从知道自己能够过目不忘之后,我就去市图书馆办了一张借书证。虽然是小城市的图书馆,来这里看书借书的人也不多,但是并不耽搁馆里书籍的齐全,那真是琳琅满目,不一而足。想到在后世的每一天里,不管是看资料看新闻看小说,都是捧着个电子产品。所以,现在尤其享受这种一本书,一杯清茶的时光。
每个周末我都会像今天这样借一堆书回来,涉猎甚广。其中,包括有文言文的志怪小说,游记;物理化学生物方面的专著,甚至有次找到几本全英文版的;还有国家地理杂志,和各省市的地方志;更有那中外名著,武侠小说,言情小说,装修装饰,美容美发,上海服饰等等等等。估计每次登记的那位阿姨都快记住我了,一定觉得我这个人颇为怪异。又或者,那眼神根本就是**裸的在鄙视“装什么装啊?以为捧几本书就表示你很有文化很有素质很有内涵?我看你根本连看都没看是些什么就划拉起走了。”。
鄙视一下倒是无所谓,只要能找到书看。不过,阿姨,我是真的每本都看了的呀。
白雪对我捧回去的这些书也挺有兴趣的,自然是要除开那些大部头的专业书。她对我看那些书也觉得很是费解,因为实在过于枯燥,担心我根本就看不懂,简直浪费时间浪费生命。我告诉她我就是特意要看这种看不懂的,以便训练自己的耐性。她可有可无的点点头,也懒得再追究,反正,我说什么她都信的。
其实,这一个月下来,白雪的变化最是显著,不再是那个有点木的书呆子了。一来是因为饮下的灵泉,再加上家里布阵之后灵气的聚集。整个人的外表自不必说,自然变得更加漂亮灵秀。头脑也仿佛忽然开窍了般,就像她自己跟我说的:“姐姐,我觉得我终于开窍了。上课的时候老师讲的我都能听懂了,下来之后的作业什么的都会做。背书也很轻松就能背下来。以前简直太懵懂了,感觉人整天都是迷迷糊糊。再怎么认真的听课,也只能听到老师说的每一句话,却不知道到底讲述的是什么内容。”
“是啊,有心人,天不负。你这是量变达到了质变,现在的成绩都是以往长期认真学习积累下来的。就像学英语一样,多看多听,有一天你就会忽然发现,你能听懂电视里的原版英文对话而不用看字幕了。”我笑着摸摸她的头。
“对呀,我忽然觉得简单的英语对话和课文,我完全能看懂了。”小妮子雀跃。
“去,给我泡一杯飘雪上来,楼下有鲜开水。”我挥手赶开她。自从林家兴手里有了钱,我就拾起了当年喜欢喝茶的这个爱好。不过,还得借着程成的手说是孝敬我老爸的,才得以将这茶叶送到家里。老爸对喝茶倒不是特别有兴趣,自然,就由我享用了。不过,白雪似乎也被我传染了,替我泡的时候也会给自己泡上一杯。据她说是“特别喜欢这茶的香味和泡茶的杯子,晶莹剔透,在阳光下特别好看。”。
当然好看,那可是我为了泡飘雪和松针特意买的水晶杯。本来只买了一只,看到白雪喜欢,就又去买了一只。这个杯子呢,就叫低调奢华有内涵,因为在爸妈眼里我和白雪这两只杯子不过是两个漂亮的玻璃杯。
按说,手上有钱却不敢骚包,会让人感觉挠心挠肺的难受。就像你明明中了500w却不敢明目张胆的拿出来花一个感觉。不过,我这人却是有点**,对于这种锦衣夜行的事情特别钟爱。很明显,这个完全是受了师太的荼毒。一直记得师太书里一个片段“在一个舞会上,一个女子安静得独坐一侧,毫不起眼。却在转身的瞬间,闪瞎了人们的狗眼。只见她松松挽起的发髻上簪着一支镶着大大的钻石的发簪。”。那钻石具体是几克拉我真心不记得了,不过那不重要,只要够大够闪就好。我以后一定要搞一只这样的簪子,提升逼格,艳惊四座。
想的正美的时候,程成跟着白雪进来了。程成是越来越爱到家里找我了,说我家里让她感觉特别放松自在。每次一来就要霸占我最喜欢坐的那把椅子,还一坐就一整个下午再加一个晚上。要不是程爷爷家里还有程默陪着二老,我估计程爷爷都快要上门来逮人了。据程成自己说:“我也不知道为什么,就特别喜欢跟你们呆在这里。本来周末应该多点时间陪陪爷爷奶奶的。不过,每次一来就不想走了。原来觉得离开那个女人那里,住到爷爷奶奶家里就像到了天堂一般。是不是新鲜劲过了呀?我可真是个白眼狼。”
得,为了这小姑奶奶不再这么自责。看来我得抽个空去给他们家也摆个小小阵法。除了那次接程默出院去过程爷爷家,这么久了都一直没有再去过。那次因为两兄妹的房间还没有收拾布置出来,所以也就看看就走了,也没做什么布置。心动不如行动,我正准备拉她俩出门之际。却收到林家兴的传音,问我们要不要出去集合。唉,没有手机也这么不自由,随时都能被找到。看看时间尚早,出去逛逛也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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