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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生之无限逆袭-第55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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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魏千翔下车,鹏云跟在魏千翔身后,两人行驶了大概两三分钟,魏千翔突然停下,微微侧身,对身后的鹏云说:“我们刚才说的那件事,知道的人只能是我和你。”

    鹏云心领神会。

    被魏千翔亲切地称之为小张的司机当天晚上人间蒸发。

    鹏云对魏千翔还算了解,少爷之所以在车上会让自己挑明了说,只是因为少爷说话不喜欢遮遮掩掩唯唯诺诺。

    原因就是这么简单。

    陈歌现在很烦,烦人的源头是李家大小姐李亚楠。

    李亚楠拽着陈歌的胳膊,“陈歌,你就和我去吧,我知道你最好了。”

    不知道李亚楠发什么疯,一定要带自己去她们学校,和她们学校的校草比一比谁帅,理由是她看不惯学校那个新选的校草平时很臭屁一副很拽的样子,陈歌实在不愿意去做这种幼稚的事情,“我真的不能去,你爸给我安排了很多事要做,我很忙。”

    “我爸给你安排的事那都是我家的事,我给你安排的事那也是李家的事,没什么区别,而且我的事一定我爸安排的事更好玩儿。”

    陈歌拗不过李亚楠,“说好,我只去一趟,去看一眼就回来了。”

    李亚楠大喜,“好。只去一趟,只要一分钟,打败那个校草你直接往回走就好了。”

    于是陈歌李亚楠抓了壮丁。

    不对,帅丁。

    国内高校校花校草的风气盛行,李亚楠所在的是香江大学,国内数一数二的好大学,没想到也会做评选校草这么没品的事情。

    李亚楠开的是一辆玛莎拉蒂ghibli,价格在九十多万,在遍地都是有钱人的香江不算什么,没想到这个大小姐还算低调,不像她个性这么张扬。

    走到一半,李亚楠突然想起了什么,转过头上下看了陈歌,发出嫌弃的啧啧声,“不是我说你,你这穿的也太差了,走,姐先带你去换身衣服。”

    李亚楠拉着陈歌进了一家范思哲男装专卖店。

    范思哲是顶级服装店,里面的衣服动辄上万上十万,不过李亚楠来说这都是很平常的日用品,连轻度奢侈品都算不上。

    李亚楠连续挑了三套衣服,递给陈歌说:“进去试一下吧。”

    店员带陈歌去了试衣间,站在试衣间外等陈歌换好,她已经把陈歌当作了被富家女包养的小白脸,不过说真的,这个小白脸长得倒真不赖,比电视上的那些男明星好像都要好看一点。

    试衣间的门被打开,陈歌从里面走出来。

    女店员半晌没有反应过来,两只眼睛写满了春心荡漾。

    人靠衣装这四个字说得没错,陈歌本身五官俊朗完美,现在换上范思哲的几款经典服饰,更显得人精神帅气。

    李亚楠走过来,上下看了看陈歌,啧啧赞叹了两声,却又摇了摇头,“不行,再换下一身。”

    女店员说:“小姐,我认为这位先生穿这身衣服就很不错。”

    李亚楠转过脑袋,“不行就是不行,再去换。”

    陈歌对着镜子照了照,说了句公道话,“我觉得还行吧。”

    李亚楠大小姐蛮不讲理,“我说不行就是不行,去换。”

    陈歌无奈去换。

    等陈歌进了试衣间,李亚楠偷偷对女店员说:“刚才不好意思啊,我不是故意的,一会等他出来,这三套你都对比一下,选一身最丑的。”

    “啊。”女店员惊讶道。

    李亚楠说:“放心吧,三套我都要了,但是给我选一身最丑的让他穿上。”

    女店员惊不住问:“为什么?”

    李亚楠没有回答这个问题,心里大赞自己聪明,不能帅得太明显,不然被学校那群小妮子看到还不要疯了,这家伙是属于姐姐我的!

    三套衣服陈歌挨个试了一下,最后女店员推荐陈歌穿天蓝色的运动服,陈歌表示无所谓。

    李亚楠掏出卡,“全部带走!”

    陈歌觉得莫名其妙,既然全都要带走,为什么一定要我全部穿一遍这么麻烦。

    不过陈歌现在已经习惯了李亚楠的古怪,所以这句话没有问出口。

    到了香江大学,李亚楠拉着陈歌直奔体育场,看着李亚楠紧紧抓着自己的手,陈歌隐隐感觉不妙。

    体育场有一群年轻男女围成一圈,远远看到李亚楠,“来了,他们来了!”

    李亚楠把陈歌拽到人前,“带来了,你们验货吧!”

    一共九个人,围着陈歌左看右看。

第一百零一章 篮球赛以及···(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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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几个女生啧啧赞叹,“亚楠,这就是你男朋友?”

    “果然够帅的。”

    “帅哥是需要对比的,这么一比起来,杜耀辉确实不算什么,亚楠,怪不得你一直不答应杜耀辉,原来是金屋藏娇啊。”

    “不对,金屋藏帅。”

    “嘻嘻。”

    一阵莺声燕语,几个女孩叽叽喳喳,一个男生阴郁着脸,看向陈歌的目光满是敌意。

    陈歌心想,原来正主在这呢,这个男生应该就是校草杜耀辉了。

    既然答应了李亚楠大小姐,那就得尽心尽力,陈歌伸出手,“你好,我是陈歌。”

    “你好,杜耀辉。”杜耀辉非常不爽,也不知道李亚楠从哪儿找的这个漂亮得不像人的妖怪,杜耀辉心里恨极了陈歌,脸上却露出笑容,“哥们,哪儿高就啊?”

    杜耀辉这幅惺惺作态落在陈歌眼里显露无遗,这群小孩的这么点城府还真不放在陈歌眼里,这大半年里经历了别人一辈子也闻所未闻的事儿,陈歌现在心如镜湖不起波澜,陈歌伸出手,“不算高就,手里也就几家酒吧而已。”

    “哟,年轻有为啊。”一个女孩大声说,“亚楠,你男朋友这么年轻就有几家酒吧,你以后可以跟着享福喏!”

    陈歌心里奇怪,这群学生好像不知道李亚楠的身份。

    杜耀辉这时候说:“我也经常去酒吧玩,不知道你的酒吧是在哪儿开着呢?”

    “酒吧一条街,蓝天,圣光,贡山,力帆,光体,都是我的。”

    陈歌一连说了几个酒吧名称,几个女孩明显都去过,知道这几家酒吧是李家的产业,“原来你是李亭集团的人!”

    李亭集团,就是李家,也是香江第一大财团,整个集团李家拥有绝对的控制权。

    陈歌点点头。

    一阵惊呼。这些年轻男女家境都不错,但是在李亭集团这种庞然大物面前完全不是个,即便只是面对陈歌这种给李亭集团做事的小头目,也有点小巫见大巫的收敛。

    杜耀辉是香江大学公认的校草,样貌家世样样无可挑剔,追求李亚楠数次被拒,最后李亚楠烦不胜烦说自己有男朋友,杜耀辉不信,李亚楠说今天会带男朋友来学校,于是有了今天这一幕。

    杜耀辉本来以为陈歌只是一个长得比自己稍微好看那么一点点的小白脸,没想到还是李亭集团的人。从陈歌出现开始,杜耀辉就处处被压制,年轻人不服输的个性被激起,“陈歌,要不要去打一场篮球?”

    几人现在所在的地方是体育场,不时有人朝这边观望,可见这个小圈子在香江大学小有名气。

    陈歌对虐小朋友这件事提不起兴趣,拒绝道:“我不太会打篮球。”

    杜耀辉笑得很灿烂,终于可以扬眉吐气一回了,“没事,我教你,男人,不会打篮球可不行。”

    在大学,最受男男女女追捧的绝对就是篮球这项运动,女生最喜欢看男生投篮的潇洒有力,男生最喜欢在女生面前多进几个球以求露脸。杜耀辉能成为校草,有一半的功劳归功于他的篮球技术。

    陈歌身高一米七八,杜耀辉比陈歌高出一线,应该在一米八一左右,这三厘米在打篮球上拥有决定性的作用,这也是杜耀辉敢不知道陈歌深浅的情况下敢对陈歌发起挑战的原因。

    陈歌现在觉得已经完成了李亚楠的任务,实在不想再浪费时间,“抱歉,我真的不太喜欢打篮球。”

    几个女生本来对陈歌和杜耀辉的对决很感兴趣,比杜耀辉本人还要跃跃欲试,听到陈歌说他不喜欢打篮球不免露出失望的神色。

    不会打篮球的男生,总少了那么一点感觉。

    李亚楠把陈歌拉到一边咬耳朵,“喂,你是不是真的不会打篮球?”

    陈歌点点头,“对啊。”

    李亚楠失望道:“你还是不是男人,连篮球不会打。”

    陈歌表示,完全不知道会不会打篮球和是不是男人有什么关系。

    李亚楠叹息一声,“算了,输阵不输人,就算是输也得上去试试,不然让那个杜耀辉以为你怕了他还不得意死。我告诉你啊,一会上了场,你就看准球抢球就对了,尽量别碰他的身体。”

    陈歌没想到自己都说自己不会了还要上场,“我真的一点都不会,没必要上场了吧。”

    李亚楠挥挥小拳头,鼓励加威胁道,“输人不输阵,别给姐姐我丢人!”

    陈歌知道这事推辞不掉了,无奈加无奈地点点头。

    李亚楠看陈歌这幅心不在焉的样子气不打一处来,“你到底听到没有?”

    陈歌不情愿道:“听到了。”

    李亚楠走到杜耀辉面前,“咳,嗯。我刚才问过了,他说了,虽然他不会打篮球,但是还是可以和你比一比,就看你敢不敢了。”

    陈歌大惊失色,靠,大小姐,我什么时候说过这句话。陈歌已经可以感受到杜耀辉满满的仇恨值。

    一场陈歌完全没有准备的篮球赛就这样开始了。

    比赛还没开始,看台上的人已经越来越多。

    对女生来说看篮球赛看的不是技术,一场篮球赛的精彩程度完全决定于打篮球的男生的帅气程度。杜耀辉本身就够帅了,他的每一场球赛很多女生都是必看,现在来了一个比杜耀辉还要帅很多的男生,女生们眼冒星星泛着花痴。

    中场线两边,陈歌和杜耀辉对立而站,杜耀辉微微躬身,这是跳球的最好姿势,陈歌则很闲散。

    杜耀辉看着陈歌,“现在只有我们两个人了,这种感觉真好,小菜鸟,我会打得你抬不起头的。”

    3。2。1···!裁判把手里的球扔向空中。

    跳球开始。

    杜耀辉一跃而起,抢先一步拿到了球。

    陈歌跟在杜耀辉身后,被杜耀辉抢到球还真不是陈歌藏拙,完全是陈歌当时神游天外胡思乱想,在陈歌心里对这种小孩子之间的争斗提不起兴趣,就算打脸成功,逼格也未免太low。

    杜耀辉运球很快很稳,技术的确不错,看得出平时没少在篮球上面下功夫。

    看台上女生的欢呼声雷动。

    驰骋在球场上的杜耀辉很享受这种众人为自己欢呼的感觉,身后那个小菜鸟已经完全被自己甩在了身后,看着近在咫尺的篮框,杜耀辉已经在想自己要怎么进球才会显得更帅,是跳投还是三步上篮?

    跳投更优雅,三步上篮更野性。杜耀辉运球的同时看了看自己今天的穿着,粉红色连帽衣,还是三步上篮和自己今天的风格更配。

    杜耀辉脚下发力,1。2。上篮!

    已经准备享受第一颗球进筐的美妙声音的杜耀辉没有注意到看台上一阵惊呼,看着自己的身后。

    一只手,悄然无息地出现在杜耀辉的头顶。

    完美的盖帽!

    篮球被那只手带走了。

    杜耀辉一个趔趄落回地面,回过头咬牙切齿地看着运球的陈歌。这个混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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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百零二章 篮球赛以及···(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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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陈歌运球到三分线外,一个投篮,姿势标准,篮球在半空划过一道弧线,撞在篮板上落进篮框。

    看台上,一个女生对李亚楠说:“亚楠,你男朋友不是说不会打篮球吗,这也太谦虚了吧。”

    李亚楠对陈歌为自己长了脸这件事暗自高兴,嘴上却说:“没办法,他就是这种人,平时就特别低调,一点都没有年轻人的张扬,像个小老头似的,我劝了他好多次也没办法,”

    这绝对是**裸的炫耀,女人之间最容易产生妒忌这种心里,一个女生不高兴了,故意道:“刚才杜耀辉轻敌了,我觉得你男朋友这次没那么容易进球了。”

    李亚楠反驳道:“那不一定,我了解他,他这个人不管做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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