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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生之伪装者-第156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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脊椎骨以及那一个个还没有断气的人,如果那还可以称为人。

    田中双膝一软摊在了地上,眼见着那个年轻的僧人走了出来,再往后看叶月依织伏在一个人的后背上

    之后,分不清时间与空间,眉心之处传来一声轻响。

    山河永寂!

    清晨第一缕晨曦漫过了遥远的雪山,疾风肆虐,一道小小的黑影从远处奔来

    “时间总是很微妙的,有人总在问一生有多长,其实就在一呼一吸间!小叶月,天亮了!”

    乌发迎风猎猎飞舞,一张净如雪巅的容颜被朝阳渡上了淡淡的彤色,她轻轻开口,“您呢!”

    帝王加纳侧了侧脸,似能看破身后沉浸在黑暗的远空,“瞬间!”

    感谢大坏蛋乐乐,萝卜大棒。(,如欲知后事如何,请登陆,章节更多,支持作者,支持正版阅读!)

第一百九十七章 拜访() 
“舔咪咪,你笑着舔咪咪,好像那话儿开在唇缝里,开在唇缝里。在哪里,在哪里奸过你,你的笑容这样兽袭,我一直想勃起。啊,在梦里,梦里,猛力奸过你,舔咪,你笑得多甜蜜。是你,是你,猛奸的就是你”

    拉萨贡嘎机场又迎来了一个平平无奇的午后,喧闹的大厅里,阳光明媚,世界各地的旅人乘客带着各种各样的目的来到这片被称作神圣的地方,这是一种不同于麦加的神圣,但同样带着些许未被人揭开的神秘。

    穿着深绿色短裙黑色筒袜的芭碧萝拖着一个箱子独自走在前面,不堪其扰的与身后闪闪发亮的光头保持距离,但是光头布拉格丝毫不在乎擦身而过那些旅人嗔怪的眼神,继续哼着在飞机上一路没停的曲子。

    “嘿嘿,好歌好歌,寓意丰富,内涵精深,让我不能自已!小姐姐,哎,你怎么走这么快?”

    “”

    “小姐姐,你的丝袜挂了个洞!”

    顿时,惹来许多道艳羡的眼神。

    芭碧萝冷棕色的细眉一蹙,小声道:“哪?”

    “嘿嘿我骗你的!舔咪咪”

    “我说你能不能闭上嘴,这里是公共场合!”

    “那你把包里的糖给我,我就闭嘴!”

    “我凭什么给你!”

    芭碧萝一回头,才发现布拉格手里拿着一袋糖。不知道什么时候包里唯一一袋在雅典买的多味糖被布拉格偷了出来,于是急忙抓住袋子一边,“还我!”

    “不要!”

    “啊?死光头!”芭碧萝踢了布拉格两脚。不过这厮皮糙肉厚根本没反应,登时忍不住怒道:“你还要不要脸了?”

    “不要!不要!树无皮必死无疑,人无脸天下无敌!帝王加纳也不是我的对手!”

    “还我!”芭碧萝冷声道。

    “不还!”布拉格拽着袋子一角耍赖。

    一拉一扯间,嗤地一声,撕口处被拽开,糖果哩哩啦啦撒了一地,布拉格看着芭碧萝小脸铁青。眼圈发红,心里也过意不去。讪讪的摸了摸后脑勺,想溜。结果脖子被一只如钳子大手捏紧,身后响起沉浑的声音:“捡去!”

    夏夜之摇了摇头,暗暗叹了声。此行不知道会发生什么,光头也很清楚吧!所以,才珍惜每一个瞬间享受。

    夏夜之弯下腰,将身旁几颗糖捡起,幸好多味糖外面还裹了一层纸,只要还没被行人踩碎的还是能吃的,因为那件事的嫌隙,芭碧萝显然没有原谅他,就算是亲手将糖送上。她也只是冷淡的道声谢而已。夏夜之明白她的心思,自然也不会怨责,人的心就像天上的浮云。总是随风变化的,就算是风也不能真正明白云的心思,更何况其他?

    思绪游走间,一只冰冷的手与他的手同时触摸到最后一块糖,夏夜之侧脸,只见一个穿黑色风衣的小姑娘睁着一双雾水蒙蒙的眼睛盯着他。蠕动了下嘴,想说什么终是没有说。不过手却不愿意放下那块糖。

    她的脸很是苍白,到肩的小卷发没有光泽的垂着,像是许多天没有吃过东西,又像是得了一场大病,夏夜之笑了笑,将糖放在她的手心,小女孩生怕对方反悔,急忙往嘴里塞,可是被身后的人一挤,糖掉在地上,接着一只皮鞋压了上去,碎成了几块阳光下的晶莹。

    夏夜之看到她蹲在一旁,怔怔出神的样子有点可怜,又从芭碧萝那边要了一个,剥去包着的纸,塞进她小小的掌心,“你叫什么?”

    女孩一对大眼睛冲着他闪了闪,从特别小的嘴里挤出两个字:“沙漏!”

    “沙漏?”夏夜之轻笑了一声,听起来像“shadow”,伸出手抚向这个身高才到自己腰胯却一身百年沧桑衣装的小盆友,沙漏本能的躲了一下,不过看到前后保镖簇拥包裹地极严实的叶月依织走进来,有点小小嫉妒地哼了一声,还是被夏夜之占了下便宜。

    “我走了,拜拜,谢谢你的糖!”

    夏夜之看到沙漏抿了抿手指,向着站在不远处一个比布拉格头还亮的清秀青年走去,挥了挥手。时隔多年,初入基纽,历经艰险,忘死战斗的那些初衷早已抛诸脑后,唯一记得的不过是这一点,为了这些幼小的孩子和可爱的微笑。

    肩膀上被拍了拍,夏夜之侧过脸,见凌榛从上衣口袋里取出一封信,信封上写着几个字“致小蓝”,顿时明白过来。布拉格说起过,凌榛中年丧妻,唯一的亲人就是他的女儿凌蓝,可能是因为身在凶险的缘故,凌蓝从北京师范大学毕业后就被送出了国,在美国斯坦福攻读心理学,令据邪恶的光头说,凌蓝此女天生丽质,和她这个凶猛刚强的父亲完全是两个模子刻出来的,很遗憾的是,凌蓝一直管他叫叔叔,而不是光头哥哥。

    凌榛不知道夏夜之为什么笑,不过似是被感染了,凝重的情绪也松弛下来,忍着最近渐渐培养出的烟瘾走进了卫生间,关上门道:“小夏,可能是我想多了,我总有种预感,此行可能是我们很难全身而退!”

    “凌大校,你是担心帝王加纳?”

    凌榛点了点头,又摇了摇头,眼神中显出复杂的神情:“并不是我夸耀自己判断力,帝王加纳远比你们想像的要可怕得多,有些话我怕伤了士气,没有说!如果真的惹上了帝王加纳,恐怕”

    “所以”

    “所以,假如有那么一天,我希望你不要刚愎自用,一定尽力脱身!”凌榛语气平稳,却难掩着壮士扼腕的决绝,仇恨终究是仇恨,而被当作比生命更加宝贵的信义更是他这一生也放不下的,在他没有陪着那些兄弟赴死的时候,其实他的生命已经终结,苟活的唯一意义就是女儿。凌榛将信交在夏夜之手里,温柔地笑了笑:“如果有男人敢欺负她,希望你能代我处理,我只希望她能找到一个平平淡淡的男人,结婚,生子,过一种平平淡淡的生活!”

    夏夜之扬了扬手中的信,递了回去:“这番话你为何不亲自对她说呢?”

    凌榛惭然一笑,没有说什么,又将信推了回去,夏夜之半开玩笑半认真道:“人有旦夕祸福,谁也无法预料,假如不能返回东江的那个人是我呢?”

    “那么你希望我将口信带给谁?”

    “不必了!”

    心里轻轻痛了一下,夏夜之将半截烟扔掉:“如果真有那么一天,我不希望让任何人知道!”

    拉萨的夏天并没有东江热,只是天空太过透明清澈,阳光非常的毒,芭碧萝的皮肤没多久就红了,幸好,赵炫翼的势力很广,在这边也有他的人,从贡嘎机场出来,没走多远,布拉格就联络到了接头人。

    一辆crv缓缓停在民航大厦路旁,走下来的是一个五官英俊,两颊略带高原红的男子,扫了一眼众人,眼神最后落在凌榛身上,难掩激动的喊了声:“凌长官!”

    凌榛颇为意外,望了望他,也觉得眼熟,只是记不清对方名姓。

    “凌长官!”男子上前两步,行了个标准的军礼,“我是73056部队的袁飞凌长官,零二年秋天,你给我们连上过课呀!”

    “我想起来了。”

    袁飞声音有些颤抖,或许是时隔多年后异地相见,勾起了他对往事怀念,又或许知道面前站着的是堂堂苍鹰特种大队的指挥官而感到荣耀,总之在这样的炎炎夏日,他的牙齿都在打颤,可是凌榛的话冷淡冷漠,犹如一盆冰水当头浇下。

    顿时,袁飞的脸腾地红了,好在自来熟布拉格亲昵的搂着肩头,将几包苏烟塞给他,又是嘘寒温暖一番,忽忽悠悠就把袁飞兴致提了起来,扫除了低落的情绪,袁飞将几人请上车,凌榛坐在副驾驶上,有一搭没一搭的聊着,后面布拉格和夏夜之分坐两边,一个沉静如水,一个聒噪如蝉,芭碧萝讨厌夏夜之冷酷无情,更憎恶布拉格人不要脸,着实委屈。

    窗外天空蔚蓝,云卷云舒,起伏的山峦绵延向无尽的远方,车内音响一曲粗旷的tuesday徐徐漾出,夏夜之一闭上眼睛,脑海里就划过秦娆的影子还有她无意间落在赠送给他箱子里一张卡片上的那句话:总有一天,我能站在高原上放声大喊纵情流泪!

    而他呢,几个月第二次来到这片地方,走过相同的路,心境却迥然不同,原来不知不觉间他已经收获了一份礼物,一份属于麦琪的礼物。

    “哎,哎,夏哥哥,到了,靠,你他妈这都能睡着,我服你了!”

    朦朦胧胧间,夏夜之看到面前晃动的那张脸,本能地提起了防卫,细哞之中精芒电闪,布拉格头皮一阵嗖凉,心头发怵,这种眼神他不是没有见过,被窦天斗那老小子猫了一次,难受了好半天,然而,这一次的小夏给他的感觉远胜于老头子,不过那种凌厉眨眼即逝,仿若流星划过后的深黯天幕,“风雅别院?”

    前面凌榛点了点头:“接下来的一段路步行,袁飞你先找旅馆把这位小姐带过去!”

    “不!”

    芭碧萝听说要把自己排除在外,立即抗议,凌榛微一沉吟,道:“好吧,那袁飞你带行李回去,前面路口将我们放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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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百九十八章 过去的一些事() 
夏天傍晚来临之前,温度下降的很是明显,三人跟着凌榛在路口下车,左弯右绕走了许久,来到一座宁静安逸的小院,清水墙壁上挂着一副褪色的木质牌匾。

    大概是年代久远,上面的字迹已经模糊不清,不过笔画间仍旧依稀残留着一股淡淡的与世无争,凌榛伸手抚上漆皮剥落木纤乍起点牌匾,轻轻吟诵着上面的诗句。阳光穿过庭院中那棵枝繁叶茂榕树,洒在他粗旷刚毅的脸庞之上,竟然些许罕见的脆弱。

    “小雅,我回来了!”

    凌榛单膝跪地,在历经风霜的牌匾上深情吻了一下,一行眼泪沿着脸颊滑落,布拉格打了个颤,收敛了脸上的戏谑的表情,缓缓摘掉太阳镜,挂在了领口,曾经的一些事慢慢涌上心头。

    十多年前的那个夏天,他从昌平区办完事回市区,准备连夜回南京,就在路上,见到了一个穿校服的高中女生被一辆飞驰的宝马撞倒,如果司机急刹车也就罢了,令所有人义愤填膺的是,那辆宝马车又在女孩的身上前后碾压了两次,之后悠然的钻进了附近的停车场,从车里下来一个二十二三岁的小子,无所谓的扫了一眼倒在血泊中的女生,嬉皮笑脸的打着电话往酒店跑。

    上海最不缺的是富翁,而北京最不缺的是官,瞧那小子有恃无恐的样子,明眼人都清楚他不是省油的灯。抱着多一事不如少一事这种本就让人无从指摘的态度。为少寥寥的目击者选择了沉默的离去。等到救护车来的时候,女生已经因为肋骨断裂刺穿了心脏结束了尚未在花季完全绽放的生命。

    那个时代的布拉格年轻气盛,加上中午干了一瓶红星二锅头。一股火气冲上了头,径直钻进酒店找那小子理论,然而就在他亮出军官证时,万万想不到的事发生了。

    那个包厢里大概有十五六个人,其中三个身手相当了得。坏事就坏在他以为这帮子吞云吐雾披金戴玉的纨绔不敢动真格的,没想到一上来后腰就挨了一叉子,他刚将从背后偷袭那厮手腕扭断。后脑上就挨了一酒瓶,洋酒的酒瓶特别厚。砸在头上感觉就像一闷棍,而且对方很是老练,将餐布裹在芝华士外面,根本就没多大动静。

    他天生头硬。昏了一下就反应过来,但是看那场面没敢再动手,就装作昏厥,朦胧中听了个七七八八,原来开宝马那小子老爹是总参一排得上号的人物,打了几个电话,便找好了目击证人做口供,按照那小子的意思,是要将他脑子打坏。就没有后顾之忧。

    虽说那个时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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