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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生之我是大明星-第555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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汽车飞驰而过,卷起漫天黄沙间,呈现在眼前的,是一个粗粝的真实世界,置身其中,就像是被扔进蛮荒之地。
宁皓看到宋铮,也显得非常惊讶,他这会儿的形象实在是难以恭维,上身就穿了件大背心,下面是一条大裤衩子,头发乱糟糟的,胡子拉碴,双眼布满了血丝。
“铮子!你怎么来了!?”
宋铮看看四周,黄博正倚着墙睡觉,徐争攥着剧本,表情挣扎的也不知道在钻研什么,只有在电影里扮演妓。女娇娇的余南看上去还正常一点儿,人家在涂手指甲。
看了一圈儿,宋铮对宁皓更是佩服的五体投地,这帮演员到底是怎么凑在一块儿的,也真是神奇。
女演员不多,余南一个人就能拉升平均颜值,男演员简直可以用惨不忍睹来形容,多步杰还算是个冷面帅大叔,其他人,我去,这是掉在妖魔洞里了?
徐争居然都能混上颜值担当。
和《疯狂的石头》相比,让人更绝望,和《疯狂的赛车》相比,也是不遑多让。
“我怎么就不能来了,你这破片子,我可是往里面砸了真金白银的,就算是扔水里,我好歹也得听个响啊!”
宁皓抓着头发笑了笑,也没心思跟着宋铮寒暄,招呼着人进行下一场戏,宋铮也没打扰他,等到开拍的时候,拽过一把椅子,往宁皓身后一坐,就算是来学习了。
看着宁皓拍戏,绝对是一种烧脑的自虐行为,因为你永远都不知道,他接下来要干什么,而且这厮抓重点,也抓的异常奇特。
前世就有很多人说宁皓最擅长玩儿蒙太奇,在《无人区》这部电影里面,他算是将这种受罚运用到了极致。
相比于《疯狂的石头》里面的三线叙事,《疯狂的赛车》里面的五线叙事,本次的电影反而成了单线了,一点儿都不故弄玄虚。
虽然是徐争为主线,但是里面人物的反复出现,而且衔接特别完美,最体现水平的的就是经常在电影里出现的那个打火机,而且可以说,里面最大的亮点就是打火机的运用,当然,其它独具匠心的情节设置,也有不少,而且几乎同样精彩。
宋铮上辈子看《无人区》,看完之后,最深刻的感受就是,这部吊足了影迷胃口的电影,确实对得起等待,也对得起电影票,至少这部电影可以让他的双眼钉在银幕上,一秒钟都没想过离开,这本身就是难能可贵。
不过,宋铮一直都觉得他看过的那个版本,还算不上杰作,相信这一点不会有太多人反对,它似乎差那么一点儿火候,这个火候究竟是什么呢?
宋铮认为包括风格、人物、主题,以及某些戏的处理,都差了那么一点儿。
比如风格,整个故事,情节,细节,都有强烈的真实感,然而电影的影像、音乐,以及包括节奏在内的某些气氛渲染手段,则是有一点儿超越真实,具有某种艺术气息的风格。
而演员的表演夹在两者之间,更多的偏向于写实风格,这使得整部影片的风格不够统一,有点儿串味儿的赶脚。
也许有人会说这叫做混搭,好吧,如果这的确是一种有意而为的手法,那么效果呢?
很抱歉,宋铮没有看出这种混搭对于整部电影起到了任何一丁点儿积极的效果,相反,它倒是拉低了影片的艺术质量,同时对观众的感受也产生了消极影响。
因为风格是作品天然的属性之一,它是电影散发出来的气息,润物细无声中作用于观众,感受这是否是浑然天成的佳作。
基于这部电影展现出来的这些材质,它可以向两种风格方向发展,其一是更真实的方向,这是因为剧本和演员表演都偏重于这个方向,如果在影像、音乐、节奏等方面也作出相应调整,那么可能会呈现出一个绝望、残酷的风格,也可能利用镜头语言呈现出一个冷静、客观、写实的风格,但无论如何,都将带给观众更加真实的、令人感同身受的恐惧,或更加感同身受的感动,假如做到极端,弄不好会被归为文艺片。
其二是保持影像、音乐等风格,调整剧本和表演,做出超越生活,超越真实的风格,例如传奇性,就拿传奇性作比方,那么首先得修改剧本,就像荒诞风格的电影首先得有荒诞的事件一样,在事件上、细节上增加传奇性。
演员的表演也要调整,摆脱写实风格,可以尝试适度夸张,那么也会有多种可能的风格呈现,例如一部酷酷的西部片,或者是暴力美学的风格,或者通过加强人物内心呈现的强度等手段,做出一部即传奇,又有感染力的影片,甚至可以做出一部喜剧片。
在这两个风格方向上,宋铮个人其实还是更喜欢后者,因为尽管前者具有更强烈的心理冲击,但它不美,另外从商业性上考虑,也应该是后者。
在不考虑冷静、客观的写实风格的前提下,这部影片还存在一些可商榷之处。
就比如现在正在拍的这场戏,徐争和多步杰在餐馆里的一场对手戏,这是为了铺垫两个人性格的,可是和之前看守所里的那场戏似乎有些重复了,影片法庭戏之前的那场看守所的戏,就是徐争和多步杰第一次见面那场,从剧作的角度,风格的角度上都值得斟酌。
在剧作上,这场戏是否有存在的必要?
这场戏对叙事没什么作用,主要起塑造人物的作用,就徐争而言,重点是传达了徐争关注的是钱,从而对这个律师有了一个最重要的初步塑造。
对多步杰呢,其实更多的是通过影像塑造出了一个“恶的可怕”的形象,多步杰的“可怕”是要在法庭戏之后,二人吃饭那场戏之前塑造出来的,否则那场戏不具有多步杰对徐争的巨大压迫力,多步杰的一举一动,就不能令人感到紧张,从而产生那场戏的张力。
所以说,这一场戏真的有必要吗?
首先,对多步杰的“可怕”的塑造,完全可以在法庭戏上完成,例如增加一句那个警察的台词,警察对徐争怒吼:你知道他是什么人吗?你知道他背着多少条人命吗?!
还可以在吃饭这场戏的开头,再进一步辅助塑造一下,例如隔壁桌的几个狠角色在高声喧哗,多步杰看了一眼,狠角色们认出了他,赶紧离开。
这些有信息量的塑造,是影片这种主要靠影像渲染的方式更有力度的。
再说徐争这个角色的塑造,试想一下,如果没有看守所那场戏,徐争在法庭上为多步杰脱了罪,出了法庭就说:快给钱,不然我让你这个官司再输回去。
这本身就完成了这一形象塑造。
其实,在宋铮看来,在餐馆里的那场戏就非常好,徐争拿着账单上的签名,以暗示的方式威胁多步杰,他可以帮他脱罪,也可以帮警察重新定他的罪,这个行为本身是十分具有说服力的,只要利用好就足够了。
例如,徐争一开始就直奔主题要钱,而多步杰则不想给,这时候徐争有备而来,直接那么威胁他,这样这个人物就立即出来了。
而且,这样也形成了一个翻转,一个令观众意想不到的惊喜,效果是比现有的方式更加顺理成章。
所以,从剧作上来看,看守所一场戏完全是多余的,而且可能是画蛇添足的。
从风格的角度来看,整部电影里,也有一处应该斟酌。
在对多步杰的形象表现上,刻意的让他陷入黑暗之中,产生一种“可怕”的气氛,刻意做出这种画面,是一种有漫画感的风格,会给观众一种超越真实的暗示,即黑暗中的这个“恶魔”不能是一般的人。
可是,多步杰在接下来的相当长的时间里,人物形象跟不上这个烘托,他在撞死那个老太太之前,没有任何不正常的行为。
要是多步杰契合这个影像烘托的话,和徐争吃饭时,蘸着辣椒面生吃一只刚剥了皮的乳羊糕,边吃边介绍这才是最嫩的羊,这还差不多,另外还要在介绍他那辆红车的由来,说到他老婆死时再加上一句“是我干的”才行。可以说,这场戏里这一处的风格,也不是很契合这部电影。
徐争在弄翻了警车后骑马去救人的那一场,也是一个值得斟酌的地方,辽阔的天地,震撼的音乐,徐争单骑飞驰,把气氛一下烘托到极高。
可是,尽管这里是表现出了一种悲壮,但却同时有了一丝浪漫主义的味道,一种天地孤影任我行的感觉,这无疑是不合适的。
而原因主要是由于“骑马”这个设置,再加上画面效果共同形成,如果不是骑马而是拦下一辆路过的车,或者骑马时尽量贴近人拍,不要拍出苍茫天地来就没这个问题。
前一个问题还是小问题,第二个问题是在这里把气氛烘托到那么高是否合适?
这里显然不是影片大高。潮,最后徐争的死才是,而且这里的情绪和最后徐争之死的情绪是同一种情绪,在这里把观众的情绪调动到高。潮,是给最后的情绪调动制造障碍,人为的调高了观众的情绪反应值。
不是说这里不能烘托气氛,而是不应该烘托的这么过头,这里应该低调些,至少比剧本里设定的要低调很多。
最后的高。潮戏,特别是徐争之死,客观来讲它是这部影片主人公的收场,这个收场想要做出什么效果?
要感动人,还是不要感动人?
是要引人思索,还是让人震撼?
这些都是可能的选择,没有对错,因为一个故事是千变万化的,会有多个成立的版本。
这个收场要做出什么效果,主要取决于影片想表达什么。
这部影片里这个效果给宋铮的感觉不是太明显,或者说不太确定想要做出什么效果。
但是从采用自杀式爆炸、徐争说“我们是人,你不是”,以及前面徐争骑马时渲染悲壮的气氛这几点来判断,可能是想要感动人,并且烘托出徐争所扮演的这个人物的转变和升华,而且,这也是商业片的正常路子。
假设这就是影片原本想要的效果,那么很遗憾,做的不是很到位。
让一个人的死很感动人,常规的有两种方式,一是让观众爱上这个人,或者同情这个人,舍不得他死,或者不愿看到他死。
二是这个人死的伟大,是利他性的自我牺牲。
其实主要是第一种,第二种往往是第一种的一个补充,或者说第二种通常需要第一种的铺垫。
这部电影里徐争既不让人爱,也不令人同情,其实即便在他死前十分钟开始塑造这种效果也还来得及,但宁皓却没有这么做,所以不能走第一种方式。
然而,徐争死的那一刻又不是自我牺牲,因为他死定了,他已身负重伤,逃不出坏人的魔爪,这使他的死,成为了自然而然的预期,失去了感人的力度。
不过,这些还都只是表面的原因,其内在的原因是,电影本身没有清晰的表现出徐争转变的过程,以及是因为什么转变了。
这个人物从头到尾的行为很自然,真实可信,而且自然的不露痕迹,观众能够感觉到似乎有种变化并且毫不虚假,但却不能清晰的意识到这种变化是什么,因此就感受不到这种变化的力量。
导致变化的力量和变化本身迸发出的力量,最后只能用台词“我们是人,你不是”来强行灌输,就很生硬,起不到效果。
究其原因,还是对徐争这个人物没有做到位,这个人物流于表面化,没有深入进去,就没有找到那个安放价值定时炸弹的点。
要知道,在这个故事里,徐争这个人物的深入塑造是非常必要的,因为这个故事的事件本身是没有内涵的,甚至是没有共鸣的。
因此这个故事的主题和共鸣就只能落在人物身上,具体的就是落在徐争的转变上,那么对徐争的转变,就不能仅停留在真实可信的程度,他承载的是这个电影的内在的东西。
而影片恰恰在这个点上做的还不到位,应该往深入的挖一下,例如,徐争为什么是个唯利是图,罔顾正义的律师?
这里仅提出一种可能,是否他感到,他生活的都市其实也是一个人吃人的猎场,他圈子里的那些人们,也只是衣着光鲜的猛兽,包括他自己,无人区的那些人只不过是更直接的兽罢了。
然而徐争所扮演的这个人物并不纯粹,他也有人性,在无人区遇到的妓。女,会触动了他心中的那片区域。
在妓。女第一次求他救她走的时候,他犹豫了,也或者没有犹豫,但那妓。女被黑店父子俩拖走时,留下的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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