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儿子兵法-第37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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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交价的高低,行销人员的引导出价是个决定性因素之一,只要能让买方出价,事情就好办了。当然,若技巧运用不恰当,让买方出了低价,想高价成交很难,如果能让买方出合理价,不但享有利润,而且少磨不少嘴皮,一举两得,不亦快哉!
料敌篇(二)
2??????? 对方出价是可预测的 

兵法有云:“善战者,制人而不制于人。”意思是说,战争时要掌握主控权。 

把这个原则运用在商战中,就是在谈判时要能掌握主导权。 

卖方先开价,或买方先出价,这是先发制人,更是可以主导交易局势的。不过在掌握主导权之外还必须注意是否给对方留了回旋空间,否则开价过高或出价太低,都会使对方息鼓罢战,让戏唱不下去,对行销人而言,没戏唱,就意味着没饭吃,能不慎乎? 

从经验上来看,一般人的行为模式,都有共通的习惯性,如双手抱拳时,以左手包右手,着装时先穿裤子,后穿袜子等。出价也是一样,去尾数或出五、零的整数。根据这个经验法则,可大概推测出买卖双方的出价模式。 

以房地产而言,开价435万,买方不一定出430万,或去五或零的尾数,搞不好出个350万。你觉得他是乱砍乱杀,但这种出价,其实是有迹可寻的。一般人对房地产价格的了解,除了看地段与行情之外,主要来自于每平方单价多少,再乘上总面积,就是总价了,去掉总价的零头,或干脆以五、十为单位再去尾数,这通常是买方的出价。 

这个经验告诉我们,对任何与商品有关资讯的充分掌握,在价格谈判中是极为重要的,因为你的对手大都是这样来开价或出价的。 

请看下面的例子: 

例:有一栋房子,经附近成效行情评估,总价值150万元,但因装潢特别好,位置、采光尤佳,屋主喊价175万委托中介行销。 

几经周折,这个案子到了笔者手上,经过仔细观察评估,由于装潢确实非常出色,不但材料好,而且品味又高,怎么看都在175万以上,然而附近同规格的房子,行情不过150万,如果以175万硬卖的话,只是帮别人促销而已,于是说服屋主,同意降至167万。 

任何一件复杂的事,其实都是由许多简单的因素连贯而成的。基于这个原则,我行销过程中将房子分解: 

房子本身值150万,但光装潢就花了近50万,加起来应值200万,现在开价只卖187万。看到这里,读者们不妨先预测成次价是多少? 

当然我知道买方不可能接受这种开价,以及开价的理由,但可以预知的是买方出价的计算方式,果然,我才刚开了价,对方立刻表示: 

“邻近成交行情,每平方米不过万,乘上总面积99平方米,总价不过150万罢了!” 

这种反应完全意料之中,于是我反问: 

“房子本身值150万,这是我们双方的共识,但这么高级的装潢,这么好的位置和采光,您认为值多少钱呢?” 

买方无法反驳,只好主动加价万,经过一番说服再加万,意愿承购价达165万。 

经过番技术性的议价后,开价从187万降至165万,再说服买方,又向上拉价2万,最后双方以167万成次。 

??

成交价167万,完全在笔者预测范围内,然而,这可不是随口喊出来的: 

房子本身值150万,这是断不容买方否定的事实,也是双方议价的基础,所以,唯一的议价空间就在装潢。而装潢这么好,不算钱绝对说不过去,但装潢再好,总有折旧,也不可能以原值计价。这时,一般人的行事惯性就发挥作用了。以五、零的加减惯性来看,加25万太高,则喊价162万就不足为奇了。经验又告诉我,买方一旦正式开价,让他再大幅走高很难,比较常见的是开平走平高(开低走低,换个角度看也是开平走平或平高/低)于是设定再加价的幅度在5万之内,则成交价应在162万至167万之间,这也就是笔者为什么将屋主委托价下压至167万的原因。特别说明一点:若碰到装潢不适合客户,此策略则不适用。 

任何一个行业,都可找出对方开价或出价的共同模式,如能尽量充分掌握相关的资讯,再运用这些共通点,来预测对方的出招,通常都可以抓个*不离十的。
料敌篇(三)
3??????? 我知道你出价是出假的 

就 一般客户买东西,不是每个人都有“货比三家不吃亏”的闲功夫的。商业社会,时间就是金钱,有时候耗时比价反而比买到稍便宜更浪费。因此,面对商家的“漫天开价”,一般人多半立刻发挥中国功夫: 

“就地还价!” 

而商家则往往在客户的“斧头攻势”下,烦恼不已,因为经验显示: 

“喊价低,往往以低价成交。” 

如果是小金额买卖呢?倒也简单,客户乱砍价,最多不卖!如果摆大爷有钱的高姿态呢!理都不理他!反正总价低,利润少,压不了多少本,你不买,别人买! 

但对大金额买卖,可就不是“你不买,别人买”,而是“你不卖,别人卖”了!你嫌他杀价见血,搞不好下一位一砍见骨呢?然而,卖总计,没赚头!不卖嘛,压本又压息,奈何! 

碰到这种“杀手级”的客户,笔者建议: 

当客户一出了超低价,可立刻找其它同等级产品做比较,并拿出计算机(或该行业的计算工具),当场算给他看,然后告诉他: 

“我知道你出价是出假的!” 

这种回应,就算“斧头级”客户,即使想杀价,也不敢再狮子大开口了。这时候,卖方所应做的,不过是交易过程中能否让买方“爽快”,并达成心目中的目标而已了! 

例:在一栋大楼的行销现场,一位客户对行销小姐询问: 

“这一户怎么卖?” 

“权状登记99平方米,每平方万,总价150万。” 

“太贵了!太贵了!你这样开价,我实在买不下去?” 

“那我倒想听听什么价你才买得下去。” 

“132万!132万我就买得下去。” 

行销立刻拿起计算机,当场将总价换算单价,单价再换算总价,再拿给客户看,然后笑着说: 

“我知道你出价只是出假的,别说你买不下去,我还卖不下手呢!” 

?

说完,立刻又拿出同栋4楼,朝夕相处完全相同的同级产品资料,比较给客户看: 

“同样这栋四楼,我不久前才卖闻一户,面积一样,朝夕相处相同,但采光及装潢稍差,成交总价已是150万。你若不信我现在立刻带你下去找买主求证,他自己又花钱装潢,算起来总价早超过150万。现在这户条件只好不坏,却只卖你150万,我只能用两个字形容——便宜;你实在运气好,因为业主已移民,人在国外,才开这个价呢!” 

“150万!你开什么价,我就买什么价!未免也太说不过去了吧!你能便宜多少?说个数目,我考虑考虑。” 

“你若真要买,并可以在议价后马上做决定的话,我愿意再让一点价。” 

“当然可以!我不买的话,干嘛在这里啰嗦那么多?” 

“好!你干脆!我也爽快!再少1万,总价149万。” 

买方一听,瞪大了眼睛,一副不相信的神情: 

“1万!才少1万!有没有搞错?145万,可以的话待会儿立刻到我家收钱。” 

说完,转身便走,行销立刻上前再说服: 

“4楼没装潢,采光差……” 

最后双方以147万成交。 

当买方一开低价,如果你能立刻拿出同等级产品比较,向买主重新促销,一旦买方问你能便宜多少时,这笔交易谈判的主控权已被你掌握,剩下的只是你的小幅度让价罢了。
料敌篇(四)
4??????? 低价促销的陷阱 

多数人都会有这样的经验: 

车窗、雨刷或家里的信箱里老是塞满了精美宣传单,打开后,清一色都是: 

“不减价!” 

内附真品彩色图片,原价500元的东西,特价只要350元。这个打折,那个降价,当你拿着宣传单到别的商家比较时,哇!不得了,真的便宜了许多,而且都是真材实料,绝非瑕疵品。这时,你心里会闪过一个念头: 

“此时不买,更待何时?” 

于是带足了钞票,找部推车,大开杀戒!虽然标示特价的只有那几样,但你会觉得小小一张宣传单,怎可能列进所有商品,即使非特价品,也可能会比别的店里便宜。于是顺手买了一大堆平常很少买或根本不买的东西,回家后还向家人大邀其功。其实,真正占到便宜的人是谁呢?等过几天丢“垃圾”的时候,就晓得了! 

然而,好不容易等“垃圾”丢完,又过几天,再收到“跳楼大跌价”宣传单的时候,你又会情不自禁地再度“披挂上阵”,心甘情愿地向商家奉上银子。 

低价策略的好处是,在最短期限内快速提升业绩,但这种效果的持续性实在很令人怀疑。一旦消费者的胃口被养大了以后,低价会变成“常态价”,既然是常态价,消费者慢慢地也就不觉得自己真的是买到了便宜货,因而产生消费疲乏。这时候,要刺激消费,只有再压低价格,然而老把价钱往下打,成本也能不断地相对下移吗?总不能老做赔本买卖吧! 

也许有人会采用“声东击西法”,用“牺牲”甲货的办法,吸引顾客上门,再拉高乙货的价格以“挖东墙补西墙”。须知,现代资讯如此发达,货比三家很容易,一旦伎俩被看穿,下次再想让顾客上门,可就难矣! 

在所有低促销中,最拙劣者莫过于在促销宣传单中隐含陷阱,以请君入瓮。为什么说它拙劣,是因为很快被人识破。这种手段一旦玩多了,最后只有不断换招牌了。 

举个最常见的例子: 

预售屋最喜欢在广告中以特大字体特别标明,每平方总价* * 万起。消费者一看大喜:哇!这地段的行情都要* *万,乖乖!每平方比行情低了好几千;再乘上总面积,不得了,总价低了好几十万,这下不买,太可惜了! 


等到了现场,行销人员就会告诉你: 

“最低价的广告户只有一户,不过已经卖掉了!” 

“不会吧!我这么早到,你们不是才刚上班吗?” 

“您早,有人比您更早,不过,别失望,我们还有别的好房子介绍给您。” 

“别的房子,每平方多少?” 

“* * 万而已!” 

“哇!那不和别家公司差不多吗!你们也没比人家便宜多少嘛!” 

反正不管你多“拼命”,最低价的房子总是轮不到你买就是了,这种公司,你下次还会找他吗? 

这种招数玩久了,慢慢失灵,于是又有新花样了: 

* * 万买五大房两大厅! 

* * 万买六大房两大厅! 

嗯!看起来满吸引人的。在思考惯性下,大家都有一种默契,多大面积隔成几房几厅,总有个定数。而厂商的宣传就是把握一般人的思考惯性而设计的,故意略过面积不提,让你从房间数去对比决价,并造成多房大面积的错觉。结论是:一分钱可当两分钱用,可真便宜! 

一旦谜底拆穿之后,真相可能如下: 

总面积还是那么大,而房间虽多,但面积却大幅缩水了。有谁规定房间不能隔得这么小的? 

要不就是——夹层屋! 

夹层屋也没啥大不了的,只是面积不能全部照算,还有最好不乱伸懒腰,免得折了手指,但对全家平均身高160厘米以下的,倒很合适哪! 

这种“你傻瓜,我聪明”的促销方式,最后的结果通常都是“你聪明,我也不是傻瓜”,应为智者所不取! 

说了半天,似乎笔者很不以“低价促销”为然,非也!低价策略是一帖猛药,偶一为之,可收可放,但常用的话,自然会产生“抗体”,而效果大打折扣啊! 

看看下面这个异想天开的例子: 

前一阵子,为了因应出炉的新著作权规定,出版界发起了一个“六一二大限拍卖”,以低价促销很多没有取得版权的外文翻译书。 

由于是近40年来绝无仅有的一次效果奇佳,于是就有人动起了“量贩书城”的脑筋来!结果不到半年就跳票关门大吉了! 

整体而言,这位异想天开的老兄犯了4个极严重的错误: 

一  书籍不是消耗品,是“用不完”的,换句话说,买了一本就用“一辈子”,何量贩之有! 

二  书籍不是民生必须品,而是种选择性消费商品,它对消费者的价值是“零和”。对消费者而言,不需要或不喜欢的书,形同垃圾,免费送他,都嫌麻烦,何况还要花钱买,即使是低价,又有何用? 

三  基于二,商品间不能收“截长补短”之效,整体业绩不易大幅上升。而低价又会压低利润,既然簿利,又不能多销,焉能持久? 

四  别人卖50的书,老兄只卖40甚至更低,破坏了行情,势必引起同业和供应商的抵制。好货不来,烂货压仓,买卖自然做不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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