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步步惊清-第46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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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她媚意盎然,一笑间透出几分江南女子特有的丰腴,她媚眼勾魂的看着曹华成,曹寅苦笑,这阿玛身边这个小妖精长得真是美的没话说。
  秋月看着曹寅,她一早对曹寅有心,她原本不是江南人,而是苗疆人,她善于用媚术,也很喜欢房事,这些年曹华成不是很能满足她。
  所以她就跟一个同为苗人在京里唱武生,顺便做内应的男人一直有亲密的来往,要不是每次都用身子搪塞上面的主子,她早就给杀了。
  “大人,人家明天要去看戏。”秋月干脆做到了曹华成的身上,用一双葱白的小手勾住曹华成的脖子,她的眼神一直保持着某种暧昧。
  她的身材极其苗条,举态较为风骚,这是双十好年华,曹寅不由多看了一眼,秋月回了他一个媚眼如丝的笑容。
  那笑容勾魂摄魄,可是曹寅不知为何,总觉着这妩媚多情的笑容,有些苍凉。
  “那你明儿个就去吧,眼下就快要过年了,年货可准备齐全了?”
  “回大人的话,这过年用的东西已经置办的差不多了,先给你报一下各房这东厢的三姨奶奶的烟草,是从云南备下的,上好的云烟丝,是一共六百九十六两,三姨奶奶房里今年要添一件新东西,也是格外贵重,所以还要禀了大人再去置办。”秋月笑笑说道,那眼神中透着谦卑。
  她在苗疆的时候很快乐,她本来是一个组长的女儿,他们族又叫做魔蝎族,是苗族中善于用人体炼化毒物的民族,他们是天生活在黑暗中的,她从睁开眼睛,呀呀啼哭的时候接触的就不是美好的东西,他们要用葬送别人的性命来维护自己的利益。
  这就是活在人间的鬼的命运,作为苗疆巫蛊派的传人,她们的宿命就是活在虚伪和算计当中,顺道走入极致的自我阴谋训练中,所以暗算是一件很平常的事情。
  她不想回忆,可是回忆是心中的伤口,带着至极的痛,总是可以触及她的心。
  曹寅看着这四姨奶奶惆怅若失,楚楚动人的面颊,他心里泛出几分恋爱,尔后暗中训斥自己:曹寅,你这是怎么了,你怎可如此不肖。
  “这三姨娘有胃痛的毛病,就得吸食一些烟草用来控制病情,这时准了,她房里许久没有添置东西了,既然她喜欢,你就去置办吧。”曹华成淡淡一笑,如今他家里有七房姨太太。
  这除了原配夫人,库伦格格雪雁以外,就是其余的七个女人,这前面三个他都爱,可是都已经被伤透了,各自逃避着某种东西,剩下的五个就是互相的争宠,斗心眼他看着就头疼,可是身边没人只会更寂寞。
  这四姨娘秋月看着楚楚可怜,可却是个性子刁钻,爱耍是非之人,可是曹华成就是迷恋她的风情,每一次和她在一起就不能罢手。
  这也是他要四姨太入府的原因之一,可是最近寅儿看秋月的眼神都不同了。他有些后悔让这个红颜祸水进门,曹华成心中打着鼓,眼看着儿子迷上自己的小妾,要不然干脆送给他,以免伤了父子之情。
  “是,大人。”秋月看出曹华成眼中的复杂,于是顺从的言道,她身子微微一颤说:“大人,府里的进项已经亏空了,这里不比两江,两江鱼米之乡,送礼的颇多,可是在京里,到处都要打点,该进的贱妾也都不敢拿了,怕污了大人的名声。”
  “我知道你为难,所以你明天就去伺候公子,以后你就是公子的人,好好地侍奉公子,这管家的事情就告知五姨娘打点就是了。”曹华成沉吟了一下说,曹寅屋里也该有个人了,就把这秋月送过去,这样也就让他心服了,至少说明他曹华成并没有始乱终弃,妾氏只是妾氏而已。
  这样曹寅也就不会对他的风流积怨了,曹华成想到这里沉声说:“你既然喜欢你四姨奶奶,她就送你房里了,但建宁格格那里耽误不得,你且知道,机不可失,失不再来。”
  曹寅苦笑道:“阿玛,这万般使不得。”
  他心中很复杂,一方面,他的确喜欢秋月,另一方面,他又不敢要秋月,因为曹寅心里知道,在阿玛心中,有这个女人。
  所以他再喜欢也不能答应,否则即对不起娘亲,也对不起阿玛。
  听在秋月耳朵里,让她心中愤恨到了极点,这对父子把她当什么了,她曼珠沙华可不是随便给欺负的,她要这对父子付出代价,她本来可以放过曹寅父子,毕竟他们是她喜欢的男人,可是如今他们把她像废物一般扔来人去。
  这就让她心中怨恨到了极点,秋月决定就让这对父子没好日子过,否则的话,她岂非辱没了自己妖魔的传承,世界上没有魔鬼,至少秋月没见过,但魔由心生这一点是万般错不得的。
  在浮华的舞台,葬尽了最灿烂的美丽,留下的只有对欲望和仇恨的追逐,她生下来就是一朵毒花,她想要改变却是不可能的,所以还不如认命,假如曹华成肯对她好,她情愿毒发身亡也不会受制于人,可是如今他根本不愿意接纳她,谁知道一味的付出能换来什么?既然他已经无情,她又何必有意?

  ☆、第 63 章

  “就这么定了,你其余四房姨奶奶,你看上谁跟阿玛说一并送了你,我在找几个漂亮可人的,曹三,你去把京里的宅子卖了,就要过年了,套换成银子先过了今年,回头让两江的商贾把没用的田产宅子一并卖了。”曹华成笑道。这做官不是做生意,做生意,做官可以奢华,不能囤积,囤的多了就是朝廷的肥羊,早晚给宰了。
  所以该收的时候收了,收完打发着花了,这还是无财一身轻,这就是生存之道,做官的有官位,还缺几两银子?
  “是,老爷,夫人已经卖掉了所有咱们在两江和闽浙的田地以及宅子,换成皇庄银票送过来,并且把三分之一捐到白马寺,又把三分之一用来赈灾,剩下的三分之一分作两份,一份捐到朝廷里凑了份子,给皇上减轻军费压力,另一半送过来了,也有八十万两,夫人说大人她能花的已经给您花光了,剩下的咱们过个好年。”曹三一笑道。这两广总督白文举已经开始弹劾曹华成贪污,折子已经送到刑部。最近这尚书府一点也不太平。
  “好,夫人深知我意,你去把夫人接到京里吧。”曹华成低声笑道。他想念雪雁了,他本来并不想迎娶雪雁,一切均是他阿玛安排的,在前明的时候,他的阿玛是京中侍卫,后来大明国破,他阿玛被收归多尔衮手下,在多尔衮和孝庄成婚当日,他阿玛审时度势,看出灾厄,当天就请辞了。
  直到多尔衮为先帝所杀,他才再度入世,如今的朝局暗流涌动,不好琢磨,他原本可以呆在两江,这样他就不必触及这朝廷的关节之处,可是康熙爷突发奇想给了他一个吏部尚书的头衔,就是管理官员调度的,看似是重用其实是把他推在了风口上,就跟一个夹心肉饼似的。
  皇上还不是一般有用心,
  他放着身体贵重,为官清明,且可以压得住百官的只有康亲王杰书和索额图不用,偏偏把他这个外官放到这个位子,这就是个典故了,无非是借用他朝内无党派,无门生的便利,控制吏部,让吏部的调派全在皇上一个人手中的办法罢了。
  皇上真的是英明,是站在神器之上,受万民敬仰的一代明君的坯子,这对百姓有利,可对朝臣没利,面对一个精明过头,善用手段,且会收买人心的皇上是任何一个做臣子的悲哀,做臣子最重要的不是给皇上建功立业,或者励精图治,而是猜出皇上想要什么,之后自己就去做什么。
  这样能不能开创盛世这不好说,但起码心中安全,君主可以控制臣子就安然无恙,如果君主不能控制那么臣子也就步履维艰。
  如今朝野上下均在弹劾他于两江在任的时候受贿,这两江富庶,商人和官员礼尚往来是必然的,他身为封疆大吏不可能做的很清楚,但有一点他对得起百姓,也对得起朝廷。 
  曹寅看着阿玛有些失神的表情,猜不出其中的关节,最近闽浙的动静很大,就要上书朝廷彻查阿玛了,曹寅心中有些担忧,害怕自己阿玛跟康亲王的那个门生一样做了人网里的鱼。
  康亲王过去有个门生便是于世龙的叔叔,名叫于晋,此人颇有才华,并且有傲骨,但是犯过一点事,后来给顺治爷大赦天下的时候放了。
  于晋此人才学虽然上可,但是为人较为自私,也颇为浮躁,所以就中了那个套子,有时候做人沉不住气就是毛病。所以自从那一次以后,于家就再也没有人敢出世。
  曹家也就消除了进京做京官的打算,因为世界上只有两种人可以做京里的大员,是有靠山的,是才华不凡的,除此之外都要外放,于晋算是个出类拔萃的人物,可也照样也这样被最亲密的人出卖了,于晋最大的错接触康亲王,康亲王利用于晋和苏克萨哈的矛盾除掉了苏克萨哈,又让群臣借这个机会除了于晋,但可笑的是苏克萨哈和于晋都是康亲王的人,可见主子没有在乎奴才的。也没有不出卖奴才的。
  “阿玛,最近风雨大,您悠着点。”曹寅低声说,这个特殊的时候让他忐忑不安,已经这样了,还能怎么样呢?现在只有找个法子尽快的离开京师,否则等火烧起来的时候,再出手也就晚了。曹华成看着儿子笑道:“你就不要太担心了,反正事已至此,我这不清不白的人,说清就是清的,说白也就白的,非要弄出点莫须有的,也不是完全找不到的。”
  “你房里缺个人,我看你很喜欢四姨娘,她就送给你了。”曹华成知道他长房夫人雪雁和老祖宗交往甚密,在闺中便是很亲密的,雪雁是在紫禁城里长大的,所以除了她没人可以把这件事圆过去,她已经开始打点此事了,所以自己也该做些个事情让雪雁心平。
  “阿玛,此事我看可受不起。“曹寅一阵惊喜之后,总觉得不妥,这阿玛对四姨娘的心是看得出来的,自己夺他所爱终是不美。
  “送你就是送你了,不过一个女人。”曹华成笑道。如今自己是必须向夫人低头了,夫人一向不喜欢这几个小妾,她就要入京了所以也该清空房里的人。
  这样做更能证明他对夫人的心从未变过,这四姨娘也好,五姨娘也好,不过是他风光的时候家里的一个玩物。
  曹寅没有吭声,静静地看着这一切,阿玛又回到六年前的危急时刻,六年前他在缅甸战败,要被顺治爷撤职查办的时候,就是额娘去找老祖宗谈的,解决了阿玛的危机,这一次又转过来了,阿玛又一次需要额娘的鼎力支持,所以又一副念及夫妻之情的样子。
  瞬息间就把他宠爱的女人做了礼物,就这样如同一件物品一般送给了他,毫不怜惜。曹寅突然觉得他还要修炼一番,才能做到属于男人的沉稳以及冷酷练达,处变不惊。
  “阿玛不是要我娶格格吗?为什么还要把四姨娘送给我,她又不是一件东西,她已经二十几岁,过了女人最好的年纪,四姨娘已经没有资本在离开这个家,我会求额娘不为难她。”曹寅低声说,他觉得只要是人就应该得到尊重,因为他不是一个彻头彻尾的古代人,他是从高楼大厦,车水马龙的现代穿越过来的,结婚的当天晚晴就被她的情夫抢走了,萧晚晴那个女人告诉他一个道理,就是没有不背叛的要看背叛的价值,若不背叛只是价值不够。
  他到现在都在想那个女人,还有那颗代表宿命的水晶石,以及他重生于此的宿命,那个永远不能泯灭的传说。他要找到那个把他带来清朝并且对他说:是同年同月同日之时会再相见,纵横五百年紫禁城下,车水马龙处且相逢的人。
  曹华成浅笑着看着这衣一副英雄救美的样子,就知道曹寅喜欢秋月,这就好,他对别的姨娘感情不过是一般,送给人也不会心疼。但是秋月让他念念不忘,让他心猿意马,所以他实在不愿意赶走秋月,但夫人回来以后,除了表妹和二姨娘以外宅子再有什么人的话,必须有一个理由,否则的话夫人不会尽心帮他。
  送给曹寅是个好法子,不过是做陪房丫头,等风声过了,曹寅大婚,他还是可以把秋月要回来。
  秋月跪在地上,心里很酸,因为这些年她并不是对曹华成毫无感觉。相反她对这个成熟英俊的男人有着对情人,对父亲的依恋,她喜欢躺在他宽阔的肩膀上,享受眷恋的感觉,那是特殊的安全感。
  然而这个男人却是一辈子不会爱她的人,就像四周的风,离她永远最远也最近。她心里想着这些事觉得心里很痛,就好像大漠里卷起的沙子,在火热的傲阳下突然间被狂风卷起,大雨倾泻一般突然间没了方寸,于是那宛若梨花的面颊上滴出晶莹如玉的珍珠泪。
  “大人,我生是你的人,死是你的鬼,你就是让我去永伴青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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