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往世书-第174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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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情。”季梢牡馈�
“冤枉,要断就要断干净,断不干净,迟早害人。御风也就运气好遇到我,若是换了老头,不,换了连山氏族除我之外的任何人,真要跟人断,绝不会和离,只会直接将人弄死。”小歌真心觉得自己很有人性,瞧瞧连山氏族谱上那些人罄竹难书的丰功伟绩,她真不算什么。
白苏闻言插道:“我记得连山氏的人要么不成婚,一旦成婚便是一生一世的相守与忠诚。”这应该是连山氏族唯一的优点,专一,只是小歌的忠诚是有了,一生一世的相守却显然不可能,连山氏族万年的历史,小歌应该是第一个跟夫婿和离的连山氏子孙。
小歌反问:“你哪只眼睛看到我跟他成亲了?”
白苏顿时语塞,小歌与御风虽夫妻相称,但按照世俗的礼仪,这两位属于无媒苟合,在华族,婚约是不作数的,且这两位连华族的婚礼都没举办过,连谈婚约都有些问题。想到此,白苏不由怀疑小歌是不是早就料到了她与御风会有今日。
比起白苏的语塞与疑惑,季蚴怯芍缘耐樽约倚值堋!耙杂绲钠⑵苋棠阒两瘢挡灰住!�
“所以他以后不用忍我了。”小歌将一根牧草丢向季精‘见了,本能的一躲,然后看到那根柔韧的牧草似利刃般切割了一片地上的野生牧草,刚才他要是不躲的话,这会就该毁容了,果然是最毒妇人心。
白苏皱眉:“小歌!”
小歌道:“死不了。”
白苏不由按揉眉心。“他不是巫。”巫之间掐架实属平常,只要死不了人就行,伤了残了丢巫咸殿,少则三五月,多则一年半载又是一条活蹦乱跳的好汉,可寻常人未必接受得了这种相处模式。
“我没他掐架。”小歌不认为自己丢根草是掐架,是季约翰凰⒀勒页榈摹�
仲夏五月中旬,小歌终于启程,乘着一艘普通的渡船沿着云水顺路而下,完全不看方向。离国王城邺城位于云水入海口,原本只是一座普通的港口城镇,是百年前离湣王迁都于此才发展成了今日的大都邑。将王城放在大河的入海口,有些危险,四面等于不设防,不过对于离国而言,设不设防都无所谓。离国水军为列国之冠,称霸月照海与云水中下游流域,其余国家,不论内陆还是沿海,水军碰上离国水军,结果都无一例外——败!有着那般强横的水军,离王自然高枕无忧。
军事上因为水军的关系而无危险,这样一座王城自然会吸引商贾到来,交通太便利了,只是过去离国一直有禁海令,让商贾们颇为头疼,海上贸易发展不快。直到离王无忌登基,为了充实空虚的国库,离王无忌解除了禁海令,并且效仿辰国的新政,农商并重,大力发展商业。而在两年前,离王无忌又在子奕的建议下与东夷互市,大量东夷特产流入王城,对商业的发展起到了推波助澜的作用。
在商业方面,邺城可谓天时地利人和,即便离国四年前才打了一场大败仗,损兵折将二三十余万,约为五十分之一的人口,但邺城的繁荣却一点都没受到影响。小歌乘着渡船入城,一路所见,陆地上车水马龙,河网中更是千帆争渡。
“怎样,邺城可热闹?”来渡头接小歌的子奕自豪的问,虽然他对离国不安好心,但起码的职业操守他还是有的,既然做着离国的官,对离国的黔首自然尽心尽力,发展离国的国力,提高黔首的生活水平,藏富于民。离国如今的繁荣,他有很大的功劳。
“热闹,你不做国相委实可惜。”小歌称赞道。
子奕无语。“你这是夸是还是诅咒我?离国的国相有几个是好死的?”除了辰国,列国的国相都是由国君的叔伯兄弟担任,而王族,很容易犯国君忌讳然后一命呜呼,比如最近的离国国相公子卬,一年前被离王无忌以谋逆罪名处以车裂之刑。因为国相的权利太大,离王无忌在杀了公子卬后便没再设立国相一职。然子奕若是有兴趣,离王无忌绝不会吝啬于国相之职,奈何那职位太危险,子奕兴趣缺缺,比起国相,他还是比较喜欢如今的客卿之职。
“自然是夸你,公子卬没本事被杀了,可你。。。。。。离王无忌若能杀了你,他也不会忍辱那么多年才杀公子卬。”小歌相信离王无忌隐忍与一击击杀的能力,但十巫也不是吃素的,绝不会成为第二个公子卬。
“我对国相之职没兴趣,太累。”子奕换了个话题。“走吧,我带你去我的别院。”子奕边说边递给了小歌一个盛酒的羊皮水袋,东夷是游牧民族,善饮。子奕虽不似族人那般好酒,但闲暇时也会小酌几杯。
小歌拿了自己的柳笠戴上遮住自己显眼的容貌,接过酒饮了两口,是东夷有名的密制羔羊血酒,气味虽然有些刺鼻,但酒极烈,寻常人最多一碗就倒。
十巫的关系很特殊,虽然他们永远都不会杀死彼此,且在对方有生命危险时从不吝啬用自己的胸膛替对方挡剑,典型的为兄弟两肋插刀。但是。。。。。。十巫也有恶习,自上古起便一直相互拆台搭台,若说有事时是为兄弟两肋插刀,那么平日里,在不伤及性命的前提下,十巫永远都不会吝啬在同伴的两肋上插两刀。
小歌做为十巫,对这些情况很清楚,且她自己有时候也会捅别的十巫两刀,但她没想到有一日她也会被捅了两刀,只能说防备心太弱。因为清楚对方不会弄死自己,十巫之间的信任感很强,对彼此的防备不重,可不弄死固然不算什么事,但出卖也不是小事,特别是被卖给前夫,小歌咬死子奕的心都有。
一进门就看到了御风,四肢也出现了酥软之感,明显是被下了药,一时间小歌看子奕的眼神几乎能喷出火来,子奕无辜的笑道:“别怪我,我把你卖了个好价钱,他答应我会与东夷互市,且在沃州沿海的岛屿上帮助东夷建立港口。”这价钱真的很实惠,子奕是如此认为的。
“卖了个好价钱也是出卖。”小歌怒!
“他又不会杀了你。”子奕一点都不认为自己有错。
“我才得罪他。”
“那他若要杀你,我一定在他杀了你之前杀了他,呃,若你需要的话,不过我觉得你应该不太需要,即便没有我,你如今的状态也照样能杀了他。”子奕对十巫的实力很自信。“告辞,你们慢慢聊,放心,我的府邸就在旁边,实在有生命危险,你大可叫我。”
“巫彭子奕!”
“不用感激我。”
“我感激你一千代祖宗!”
“苍何部是东夷风姓部族,而东夷风姓部族皆为华歆王直系后裔,若我没猜错的话,你是风君离的直系后裔,我四千年前的祖宗也是你的祖宗。”
“巫彭你个王八蛋。。。。。。御风你别过来,咱们有话好商量。。。。。。”
☆、安王之后
“你可以杀了我。”
御风无所谓的将自己的生命放在小歌手里,换了别个十巫肯定直接杀了他一了百了,可。。。。。。小歌若是下得了手便不会费尽心思和离了,只是落在御风的手里又下不了杀他的结果。。。。。。小歌很想杀了自己,自杀总比纵欲过度而死好。且御风似乎将半年来的气与恨全化作了欲望,一次又一次的要她,完全不管她的哭泣与求饶,大有就这么让她去死的意思。
小歌觉得自己这回死定了,且会是巫宗有史以来死得最丢人的一个十巫,巫宗的特殊使得十巫大多不得好死,十巫殿除去巫真殿,其余九巫即便没有诅咒也多不得好死,死法千奇百怪,种类丰富,甚至不乏死于极刑的,可死在床上的,目前还没有过。
睁开眼看到天蓝色帷幔时,小歌知道自己还活着,但离死也不远了,身上全是御风的气息与留下的痕迹,四肢百骸都在疼,骨头跟散了架似的,好像刚刚从肉到骨头都被凌迟碾碎,再又一点点的拼了回来,完全不听使唤,最后只能用眼神怒瞪着御风。
小歌的眼神让御风不由得皱眉,他不喜欢她的这种眼神,以往欢好后,她的眼神或妩媚或疲惫,却不曾似今日这般满是愤怒。想了想,从散落在周围的衣服上撕了一条布蒙在小歌的眼睛上,这下看着舒服多了。
“御风!”小歌咬牙切齿,却发现自己的声音嘶哑,比蚊子哼哼好不了多少,嗓子显然不太好,之前清醒的时候她一直在哭求,似乎伤了嗓子。
让自己不舒服的眼神没有了,御风自动忽略了小歌的声音,粗粝的大手抚在小歌满是青紫痕迹的腹部,漆黑的重瞳有些恍惚,不知道这里面有没有他们的孩子。低头吻着她的小腹,御风感觉四肢百骸间又升浮起了御风,要不够,远远不够,若是有办法,他真想将她揉碎了揉进自己的身体里,这样,她就永远都离不开了吧。
御风的举动让小歌愣了下,好一会才隐约察觉到御风的意图,背脊不由冷汗直冒,默默祈祷千万神千万别在这个时候开玩笑,不然她真的会很倒霉。
御风关了小歌七天,在离王无忌册封储君之日才不情不愿的放过小歌,小歌答应过洛无生会出席今日的册封大典,便一定不会错过,与其让她恼羞成怒,真的对他出手将他弄个半死,到时什么都做不了,还不如一开始就放她去参加。
虽然不阻拦小歌去砸场,但御风还是不悦小歌为此特别打扮换了正装。“你倒是积极。”
“我答应了洛无生要帮忙砸场,砸场嘛,自然要穿得好一些,气势必须足,不然怎么叫砸场?”小歌理所当然道。
御风脸色愈发阴沉:“答应洛无生的你这般认真,为何答应我的却不见你兑现?”
小歌顿时语塞。
小歌虽只虚度了十七载岁月,但见过的王宫却不少,宏伟大气的辰王宫、粗犷狂野的义渠王宫、精致细腻的唐王宫,如今又见到了离王宫,离王宫的别名叫水王宫。云水下游本就是河网密布之地,而邺城还靠着月照海,水资源更是丰富,导致百年前离湣王营造这座王宫时许久了大量的池泽,宫中水渠密布,每一座宫室都被池泽或水渠包围。夏日之时,莲叶田田,碧波无际中点缀着一朵又一朵的莲花。
小歌与御风一进入离王宫便闻到了莲花的清香,当然,后者闻到的只有莲花的清香,前者除了莲花清香还闻到了一股腐臭的味道,似是动物尸体沉在淤泥中慢慢腐烂的那种味道。小歌微怔,很快就反应过来怎么回事,离王宫水资源丰富有一个非常便利的作用——毁尸灭迹,将活人或尸体沉进去,正好解释人的死因,历代离王都有十个八个子嗣是不小心“溺毙”的。只是如此虽方便,却不够彻底,云府的亭池养着一群食人鳄,即便云唐天天往里面沉人,也不见腐臭味,尸体都被鳄鱼吃了,不看池底厚达丈余的白骨,别人很难相信那片池泽中死了无数的人。离王宫没养鳄鱼,池泽之底虽然也有尸骨,却不是吃剩下的,而是尸体在淤泥中腐烂后剩下的。而尸体在烂泥中腐烂,不免影响池泽之底淤泥的气味,只是寻常人闻不到,倒也无妨,可惜小歌的鼻子比狗鼻子还灵,尤其是在血与肉这方面,更是敏锐,因此一进宫便忍不住皱眉。
御风看了看小歌的模样,忽然将一个薄荷香袋递给小歌,小歌立刻接过放在鼻尖吸着薄荷香,去味又提神醒脑。
看着小歌宛若活过来的模样,御风奇道:“这座王宫死了很多人?”
“嗯。”小歌点头。“成千上万人,不然不能有这么历久弥新的味道,简直就是在□□别人的鼻子。”
御风捏了捏小歌的鼻子。“人没你这嗅觉。”几里外的血腥味都能闻到,他该说,这女人不愧是邪灵的后裔。
小歌道:“邪灵的后裔也是人。”
御风无语:“这世上会与人族诞下子嗣的邪灵也只有你的祖先。”当然,这世上敢与邪灵结合的人族也只有云府的人。
小歌自豪道:“这就说明云府的优秀,你看我,鼻子比狗还灵,别人绝无我这本事。”
御风深以为小歌的逻辑与众不同,至少正常人不会以自己的邪灵血统为荣,当然,这世上与人族结合的邪灵就那么一个,也找不到别的对比。
将小歌拉入怀里禁锢着,御风好一会才迟疑的问:“若是你违背了誓言,可会死?”
“你想说什么?”小歌疑惑的看着御风。
“若你死了,我会陪你一起死,你别嫁给太子榭可好?”御风期待的问,漆黑的重瞳晶亮似夜空的星辰。
小歌摇头。“不好,我怕死。”
御风的眸子霎时间黯淡了下来。“我会陪你。”
“人死后,灵魂会经过忘川,然后洗去前尘往事,你即便会陪我,可你最后也会忘记我。”小歌从不怀疑忘川的威力,曾有一任巫谢闲得无聊,大活人跑到黄泉边挖黄泉之泥也就罢了,还去了忘川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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