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使诈不NG-第3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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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明知刘昂是一只披着野狼皮的臭男人,阿梅若被他钓上,肯定苦海无边,连回头的路都没有,她实在不忍心见到又一个女人为刘家男人一失足成千古恨,在和刘昂谈判后,达成了这项协议,只要她帮他拿到他手上那位以性感著称的女歌手的签名,他就放弃钓阿梅的计划。
  因为朋友中有人刚好认识广告界的人,得知某家广告公司即将为那女歌手拍广告,让她有机会可以到拍摄现场要求签名。
  “你挺有办法的嘛,不如帮我要女F4的签名海报——吓!”刘昂噤口,他的衣襟被揪住,汗涔涔地瞪着琴桦暄森冷漠寒的面孔。
  “我警告你,你最好说话算话,不要得寸进尺,否则我可管不住我的拳头。”
  她是认真的,锐利的眼神闪着冷芒,警告的语气充满了火药味,她是说得出做得到的人,这些年来,她已经用拳头证明了她言出必行的个性,刘昂非常清楚,琴桦暄不是开玩笑的。
  他吞了吞口水,琴桦暄的母亲是他老爸的女人,所以他和琴桦暄从国中就认识了,这个琴桦暄不但个性强硬,力气颇大,修理起人来简直是头咆哮的母老虎,虽然长得不错,可惜是个男人婆,跟她那脸美胸大却头脑简单的母亲完全不一样。
  他们刘家的兄弟都遗传了老爸的英俊风流,所以跟生性刚直的琴桦暄从以前到现在就不对盘。
  “我不去泡你朋友,问题是万一你朋友自己来倒贴怎么办?”
  “你想反悔?”锐利的目光透着怒意。
  刘昂毕竟是男人,虽然打不过琴桦暄,也怕她的拳头,但终究是好面子的,何况老是被这女人欺到太岁头上来也很不服气。
  “这不是反不反悔的问题,你那个叫阿梅的朋友,成天像花痴一样看到我就猛笑,就算我自己不去泡她,她也整天缠着我。本来嘛,人不风流枉少年,怪只怪老天让我长得太帅,我个人是不会主动去泡她啦,但如果是她自己送上门就不能怪我了。”既然老天给了他天生的好条件,不好好享受一下怎行,何况大部分都是女人自己愿意让他泡,不能全怪他,生得太英俊是一种罪,那女人自己投怀送抱就无辜吗?
  “依我看,你与其来警告我,不如先去警告那个阿梅,叫她不要成天没事爱发春,扮花痴,省得我一时受不了,只好牺牲老二,完成大我——”
  砰——一个拳头毫不留情地往刘昂打去,堵住他那张贱嘴,而她送出的力道,正好让刘昂往后滚了三圈才停住。
  “真舒服。”琴桦暄朝拳头吹吹气,一直发痒的拳头,不找个沙包来发泄一下,还真对不起自己。
  “哇——我引以为傲的脸呀……”刘昂拿着镜子,瞪着红肿的鼻子还挂着两道鼻血哇哇大叫。“你、你竟然敢打我的脸,我要告诉我老爸,我要你付出代价!”
  “再说一遍。”高举的拳头在他眼前示威地晃着,刘昂立刻孬种地躲到角落去,什么都不敢说了。
  琴桦暄冷哼,就知道他没种,被打只会唉唉叫,还拿镜子边照边哭天,真是恶心巴拉。
  从小,在她周围的男人都是这副德行,空有长相,毫无良心,所以说她最讨厌漂亮的男人了。
  负气地离开刘家后,她走在大街上,思忖着要如何跟阿梅说,叫她对刘昂死了这条心。刘昂这种人的坏她不是没跟阿梅分析过,但阿梅却不相信,一厢情愿地认为自己终于找到了Mr。  Right。
  为什么有女人只凭男人的三言两语就被骗得团团转?再帅的长相只能眼睛看,又不能当饭吃,灯关了还不都一样?
  像她,就偏爱外表不出色,不抽烟、不喝酒,但个性温柔,善解人意又专情的男人,如果遇上符合这些条件的对象,她一定卯起来追。
  此时,后头的喧哗声吸引了她的注意,她转回头,只见后头尘烟滚滚,看起来好像龙卷风,仔细一瞧,原来是一堆女人,正快速往她这儿奔来,她往旁边让开一条路,免得被人群践踏,跟青蛙干一样被压死在马路上。
  当她退往一旁时,几片树叶自她身旁的大树零星飘落下来,异样的存在感自上头传来,牵引她抬头探寻的冲动。
  琴桦暄呆住了,她没想到这一抬头会瞥见眼前的画面,一名长发男子横躺在树干上,浓密茂盛的树叶为他做了最好的掩护,男子脸上那份怡然自得的惬意,与树荫的凉爽搭配得恰到好处,融成了一体,及肩垂下的长发不羁地散落,树影婆娑,穿梭在叶缝问的金光闪烁,男子的目光如此清澈澄明。
  一瞬间,她以为自己看到了一位正在树干上休憩的精灵,慵懒而惬意。
  若非刚好从这个角度往上望,是很难发现树上有人的,而这个人,正是当今女人心目中的偶像司英理。
  她在看对方的同时,对方也在看她,交缠的目光教人错觉时间好像就此停住,但紧接而来的女人吵杂声,很快地破坏了这份宁静。
  “人呢?人呢?”
  “明明看他往这儿跑,怎么一晃眼就不见了?”
  “应该还在附近才对。”
  “可是都没看到啊!”
  一堆女人七嘴八舌谈论着,用雷达般犀利的眼神搜索四方,连人行道垃圾桶都不放过。
  “喂,你刚才有没有看见司英理?”其中一个女人问她。
  琴桦暄想了一下,回答:“有。”
  那些女人一听,立即蜂拥而上。
  “在哪里!在哪里!”
  “快告诉我们,他往哪边去?”
  “那边。”琴桦暄伸长手臂随意指了个方向,话才说完,大队人马立即轰隆隆地朝她指的方向进军去,留下一团滚滚尘烟。
  待人都远离后,琴桦暄彷佛什么事都没发生似的,继续往回家的方向走去,好似这一切都事不关己。
  “等等。”
  身后传来司英理礼貌的叫唤,她置若罔闻,脚步也没停下的打算。
  “谢谢你的帮忙,要不是你,我刚才恐怕难以脱身。”
  “哪里。”她随口应了声,脚没停,头没回。
  “我该如何谢谢你?”
  “举手之劳而已,不必客气。”她说的是实话,真的只是举个手而已。
  司英理不因她的冷漠而打退堂鼓,众女莫敌的笑容依旧,从容跟随她身后,细细打量她浑身拒人于千里之外的冷漠。第一次在巴里岛见到她时,便对她印象深刻,第二次在拍广告现场遇见她时,他便已决定接近她。
  琴桦暄,二十三岁,补校毕业,目前在唱片行工作,父母离婚,一人租房子独居,没有男友。
  以上资料当然是助理小周去打听到的。
  没有男友,这表示他有机会喽。
  “你叫什么名字?”他故意问,得到的反应是不理会,充分显示出她对自己一点意思也没有,反而更令他生起无比的兴趣。
  他辛辛苦苦深入“民间”,跑给一群女人追,还不是因为在车上碰巧瞧见她,当下立刻决定趁此机会认识彼此,还有他可不是随随便便躲在一棵树上当猴子,而是故意选了最靠近她的一棵树,并故意落下几片树叶引起她的注意。
  “我们上次见过面,记得吗?”他很有耐心地问。
  冷漠就是她的答案,一般人遇到此状况,应该也懂得人家的意思了,她摆明了不想跟他打交道,也没兴趣认识他。
  她转弯,他也转弯,她等红绿灯,他也等红绿灯,两人虽没再交谈,但她晓得这人是故意的,跟着她不知是什么意思。
  绿灯亮起,她忽然用跑的穿越马路,她自认很能跑的,国中和高中时都是田径队的选手,参加过无数大小比赛,她跑步的速度,连男人都追不上。
  冲到对街后,她便迅速躲入人群里,找了个店面当掩护,看他还能跟到什么时候,只要他找不到自己,就会死心了吧,她心中这么想,隔着看板,视察一下敌情,原以为会见到一个四处张望的人,却赫见他居然还伫在斑马线中间。
  他在干么呀!
  琴桦暄直冒汗地瞪着他,他干么杵在路中央不走,想死啊,再不过马路,红灯就亮了。
  咦?他的步伐有点奇怪,好像脚有点问题,眼看计时器上的读秒倒数快没了,那人还不移动。
  反正又不关她的事,是他自己爱跟,她在心中这么告诉自己,打算转身离开,但内心的交战却随着步伐越显激烈沉重,走到第三步时,她终于还是熬不过良心,气愤地转身。
  “真是王八蛋!”她低声咒骂,在黄灯开始闪的同时,她火速冲向他,拉着他一块往人行道上跑,及时在转成红灯时安全上垒。
  “谢谢你。”司英理开心地向她道谢。
  “你想找死吗!”她终于忍不住破口大骂。
  “不想。”
  这人竟还笑得出来,更令她火冒三丈。
  “你干么跟着我!”
  “我没跟着你,只是刚好顺路。”
  “骗谁啊!你分明就是故意跟着我,不管你是无聊还是找事做,我警告你,要是再跟着我,小心我对你不客气!”她冷着脸,凶着眼,伸出的食指指着他的鼻子。
  司英理面露愧色。“对不起,造成你的困扰,真不好意思。”他绅士儒雅地向她微一躬身,始终是笑脸以对,几声抱歉后往另一个方向离开。
  他一跛一跛的走路模样,很明显是扭到脚了,而那背影看起来还真是狼狈可怜。
  她对英俊的男人向来没好感,也不给好脸色,但所谓伸手不打笑脸人,人家自始至终都很客气,也没因为她恶劣的口气而有任何变脸,反而向她道歉,她并非不讲理的人,多少也觉得自己好像过分了点,尤其看着他的背影时,把她的良心给牵引出来。
  “啊~~是司英理理理理理~~”
  某个路人女的尖叫,引来四面八方的注意,在发现大明星就近在眼前时,一场追星路跑又开始,粉丝像蝗虫从四面八方窜出,甚至连刚才的那群粉丝也一块加入,人潮有加大之势,而那个被追的人却还笨拙地跑着,那些粉丝个个活像三天三夜没吃饭,饥渴的目光彷佛见到了肥嘟嘟的羔羊,以排山倒海之势扑去,羔羊被吞吃入腹是迟早的事。
  “Shit!”琴桦暄啐骂一声,以最快的速度冲向他,她明白这么做很蠢,也很多管闲事,但就是无法置之不理。
  她赶在那些饥渴女逮到司英理前,抢先一步抓住他。“跟我来!”说完,将他拉向一间店面。
  这儿是她的地盘,大街小巷熟到不能再熟,心知他扭到脚,跑不快,所以只是盲目地逃是不行的,一定得智取。
  她带他从店面的前门进入,然后从后门跑出,绕了几条巷子,过了几个街,一路过五关,斩六将,最后躲进一栋公寓大楼,总算躲过那些难缠的粉丝,但还没到安全的地步,因为那些粉丝仍在街头逗留,一副不死心的模样。
  “谢谢你又帮了我。”司英理笑道。
  “不用谢,我只是不想看见一具尸体横陈在路上。”她语调冷淡,注意力始终放在外头,那些女人还在附近搜索,看来一时半刻是不会死心了。
  司英理站在她身后,静静欣赏她脸部的轮廊,她的装扮跟上回给他的印象一样,长发仅以一圈橡皮筋束在脑后,有几绺刘海凌乱地落在额头和两鬓,几滴汗珠在她额上闪闪发亮,穿着打扮十分随兴,不像围在他身边的那些女孩,总是穿着时下流行的服装,身上喷着香水,在乎自己的睫毛是否够长,唇色是否鲜艳。
  在他眼里,她的不羁反而很有个性,但同样的,对于她在自己面前完全的不做作,连稍微整理仪容的欲望都没有,令他无法不注意她。
  “可以知道你的名字吗?”在两人独处的时刻,她竟全心注意外头的动静。
  琴桦暄白了他一眼,这里也还有一个不死心的人。
  “萍水相逢,相逢何必曾相识。”明明是很有诗意的句子,从她口中说出来就是很讽刺,散发出拒人千里之外的淡漠,不过对于有话直说的她而言,这么说已经很客气了。
  司英理丝毫不以为意,她越是如此,他对她的兴趣越高,既然她不肯说,那么由他先自我介绍。
  “我叫司英理。”
  她没反应,连正眼都没瞧他。
  “我身高一八七,体重七十五,目前从事模特儿的工作,常在世界各国的服装发表会走秀,上回我为一家饭店拍广告时,我们曾见过一面——”
  “我知道。”她突然打断他的话。
  “你知道?”
  一直不正眼瞧他的容颜,终于正视他的眼。“我有看电视,当然晓得你是现在红得发紫的名模,也记得上回拍广告的事。”
  这么坦白,他还指望她是欲迎还拒呢,结果不是。“原来你记得,我以为你没认出我。”
  “你这么红,除非是山顶洞人或外星人,否则谁不晓得你。”
  好个快人快语,表面上听起来是赞美,其实不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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