友情提示:如果本网页打开太慢或显示不完整,请尝试鼠标右键“刷新”本网页!
直击中国教育底线-第8部分
快捷操作: 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 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 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如果本书没有阅读完,想下次继续接着阅读,可使用上方 "收藏到我的浏览器" 功能 和 "加入书签" 功能!
膊豢珊鍪印1暇梗J切T氨┝Φ募械兀钣刑跫运诘谝皇奔淠谧龀龇从ΑN耍1匦攵宰约旱氖笳娉戏词。赂页械F鹱约河Ω旱脑鹑巍!薄 �
“学校对于校园暴力有无法推脱的责任。这绝不仅仅是管理不严、教育不力的问题,更重要的是,它表明了当前的教育还没彻底摆脱应试教育的阴影。虽然素质教育已开展了多年,但仍有个别学校只盯着升学率,对学生忽视了科学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的培养和法制教育,淡化了高尚的道德意识和审美习惯的建立,有时即便设立了相应课程,也很少在教材和教学方法上下工夫,以致流于形式,应付了事……”
在采访中,针对校园暴力滋生和蔓延的原因,一些家长和专家向我表达了上述意见。从我采访到的新闻事实以及对这些事实综合分析的结果看,他们的意见是正确的,学校对校园暴力的确难辞其咎。从某种意义上说,校园暴力真的是烛照学校教育和管理水平真相的一面镜子。
然而,令人遗憾的是,不少存在校园暴力的学校都在不同程度上讳疾忌医。也就是说,尽管他们已经发现了校园暴力在身边存在,也认识到了其危害性,但出于“家丑不能外扬”的思想,不愿将其向学生、家长和社会公开以寻求帮助,更不愿采取相关措施,他们认为,一旦这样做,就会给人以“此地无银三百两”的印象。尤其不可思议的是,个别已经发生过严重的校园暴力的学校,甚至包庇施暴者,而移罪于受害者。
在上文中,我曾提到了一位由于校园暴力的伤害而患精神分裂症的某镇中学女生梅梅。事后,当我来到该中学,找到当初教梅梅英语课的老师柳某时,柳某称她曾教育过欺负梅梅的同学,但没起什么作用,后来也就不管了。柳某承认,梅梅以前是个很听话的学生。一位自称是学校办公室负责人的老师则告诉我,学校在梅梅患精神病这件事上并无责任,因为同学间的打闹是正常的。当初之所以没答应其家长换班的请求,是因梅梅的遭遇缘于她自己性格内向造成与同学不和,换班也不能保证她能与其他班的同学和睦相处。
此外,在教材中存在宣扬暴力色彩的文章,也是一个值得认真探讨的问题。仅在初中语文课本中,以描写如何将对手打得“脑浆迸裂,涂了一地”等暴力场景的文章就不止一篇,非但如此,老师还经常用“动人的艺术魅力”等词语对它们进行评讲。这就使孩子从小养成了对暴力接受与欣赏的习惯,在无意识中形成一种错误的认识,即只要暴力用在合适的地方,就是正确的、美好的、艺术的。然而,受教育者人格的养成,必须建立在他们切实感受美好而不是丑恶事物的能力之上,而暴力,不管它运用于何种目的,都毫无美感可言,尤其对孩子来说,更是这样。著名教育家蔡元培强调说:“一方面自己爱自由,一方面助人爱自由……要培养爱自由、好平等、尚博爱的人,在教育上不可不注意发展个性和涵养同情心两点。”
事实上,现代社会的基本标志就在于对人的普遍了解、尊重乃至敬爱。这正是我们的教育体制中所缺乏的东西。如今,我们虽然大力实践素质教育的教育理念,但绝大多数人理想中的“素质”仍局限在培养受教育者生存所必需的各种竞争技能上,这种偏颇不能不令人担忧。
在校园暴力中,那些被欺负、敲诈、勒索甚至身心受到严重伤害的学生是我们能看见的受害者,因而他们得到的关怀和帮助也就多。但我在采访中也发现,那些施暴的孩子也是受害者,而且从某种意义上讲,他们似乎比被暴力所伤的学生更应得到关怀和帮助。
据我调查,校园暴力的施暴者主要是“问题少年”,他们的家庭多有不幸,或家境贫寒,或家庭暴力不断,或父母离异,或孤独流浪,在此情况下,他们享受不到家庭的温暖和平安富足的生活,加上平时缺乏关怀、帮助、引导和管教,便常处在违法犯罪的边缘。
当前在个别地方依然盛行的应试教育之风,也使一些正常家庭的孩子被“赶”进了施暴者的队伍。拥有二十多年教龄的教师陈禺说:“每个人都渴望被关注、被接纳,应试教育却使一部分学生成了被淘汰者。于是,他们就用暴力来报复老师和同学,他们认为对物质的占有、对他人的伤害,都是对自我感觉、自我力量的肯定,可以因此重新使自己获取老师的关注和同学的‘认同’。”心理学家郝若平也指出:“青少年学生正处于心理断乳期,随着第二性特征的出现,他们的自我意识逐渐增强,言行举止趋同于成人,喜欢表现自己,渴望得到别人认同。当他们在内心郁积的困惑或愤怒无法释放时,在感情的冲动下,有可能会通过暴力达到目的。”
同时,青少年压力过重,也是校园暴力发生的原因之一。2004年6月,世界儿童发展组织在调查了75个国家的教育环境后,针对各种各样的校园事件,发布了一份备忘录,明确列出学校生活带给青少年的20种不良压力,如学习压力、家长压力、人格贬低压力、经济比照压力、被孤独的压力、家庭暴力压力、校园内帮派暴力压力等。该备忘录指出,每个学生几乎要同时承受平均12种不同的压力,有的会更多甚至是全部。目前,这份备忘录已受到欧洲国家的重视,许多学校正式以其内容为基础,开始进行学生关爱工程,以最大限度地减轻学生压力,防止校园意外事件尤其是暴力事件的发生。
事实上,一旦明白了施暴者也是受害者的道理,一把将施暴者点石成金的钥匙也就牢牢把握在了我们手中。而一旦将施暴者也转化成正常的、健康的、积极向上的孩子,校园暴力自然就会因失去了执行者而自行瓦解。那么,这把钥匙所要打开的是什么样的锁呢?我认为,它所要打开的,是提倡人生活在社会中,应该是平等的、公正的、相互之间富有同情心和怜悯心的非暴力之锁。换句话说,就是培养孩子建立一种朴素的、人性化的道德情感。
而对孩子进行非暴力情感培养的方法,在被《时代》周刊评为20世纪改变人类思想和生活的十本书之一的《斯波克育儿经》中有很好的表述——
比如,在家里,应推行清楚而不是模棱两可的原则:不要伤害他人!这对全家人都适用。当孩子对他人使用暴力时,家长不应对其进行任何形式的体罚。家长应首先给受害者密切的关注和亲切的照顾,而不给攻击者。然后,使攻击者清楚意识到受害者是怎样感受暴力的:“这样做真的伤害了别人。如果有人这样对你,你也不会高兴的。”这是培养孩子具有同情心,能设身处地为他人着想的能力。随着孩子的长大,当他变得很少以自我为中心,并有了更强的语言能力时,他就会开始理解攻击别人将会怎样地伤害别人。
实践也证明,充满爱心、一贯合情合理、公平地抚育孩子和教育孩子,是避免青少年暴力流行病的最好办法,即使在最温和的家庭中也需要特殊关注。毕竟,人们使用暴力是后天形成的,而不是天生的。
第一章 直击5 偷吃禁果的罪与罚——难以遮掩校园性问题
父母本是孩子的第一任教师,也应是对孩子进行性教育的第一人。但是,有60。5%和67。5%的高中生和初中生的父母从未对孩子进行过性教育;有50%的学生没听说过性病、艾滋病的传播途径;仅有5%的学生了解有关怀孕和避孕的一般知识;仅有42。2%的青少年在首次性行为时采取了避孕措施……
教师性犯罪侵害了学生的合法权益,受到严厉打击是理所当然的。那么,学生间的性行为呢?是否也应该受到严厉打击?学生间的性行为和道德有没有直接联系?作为教书育人场所的学校,能不能因为学生发生了性行为就将其开除?这些问题在过去也许并不能成为问题,因为在视性为洪水猛兽的年代,答案是不言而喻的。然而,今天,校园性问题却成了社会争议的焦点。
2002年10月,发生在重庆邮电学院的一件事成了全国媒体争相报道的新闻。由此,校园性问题被全面公开化。
当年10月1日晚10∶00左右,重庆邮电学院法律经济学院19岁的学生马本秀(化名)到学校医院检查身体,校医院的谢医生怀疑马本秀为宫外孕。当时,马本秀腹腔内积血,出现休克等症状,性命堪忧。鉴于学校医院的治疗条件,校医院负责人打电话到马本秀所在学院的黄书记家,要求派人协助转院继续治疗。其间,马本秀及其20岁的男朋友杜自珍(化名)承认他们两次在宾馆同居过。
校医院救护车将马本秀送到了重庆医科大学附属一院妇产科进行治疗。马本秀及杜自珍都是外地学生,作为学生负责人的黄书记希望医院以抢救生命为主,保护好学生的个人隐私。
10月14日,马本秀的父亲到马本秀所在的学院,感谢学院老师的救护,挽救了女儿的生命。同时也表示,待女儿身体恢复后即上课,并愿意接受学校的处分,但后来发生的事情却不是朝着这个方向发展。
就在一夜之间,马本秀父亲的意见发生了改变。
10月15日下午,马本秀的父亲向学校提出了包括学生同居是个人之间的私事、学校不应该给予其女儿任何处分、学校医院泄露了学生的隐私等四点意见。
10月30日,重庆邮电学院认为:“学校有关部门和老师对他们的行为作了大量耐心细致的思想工作,但是二人对所犯错误认识不到位,仍为自己狡辩。为了严肃校纪,教育广大学生,根据《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以及《重庆邮电学院学生违纪处罚条例》等有关条款的规定,经学校研究决定,给予学生马本秀、杜自珍勒令退学的处分。”
原国家教委在1990年颁布的《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办法》第六十三条中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学生,学校可酌情给予勒令退学或开除学籍的处分”“违反学校纪律,情节严重者”;《重庆邮电学院学生违纪处罚条例》第二十条第二款也规定:“品行恶劣,道德败坏,情节轻微者给予严重警告或记过处分;情节严重和发生不正当性行为者,给予留校察看直至开除学籍处分。”马本秀、杜自珍认为,学校处分决定中引用的条款不合适,于11月5日双双向学校递交了复查申请书。
11月20日,学校在经过调查后,作出维持原决定的回复。
12月,北京和重庆的新闻媒体率先披露了这起事件,随之,全国的新闻媒体纷纷跟上,就马本秀、杜自珍该不该被开除展开了大规模的讨论。
青年问题专家王安白认为,大学生是一个情感丰富的群体,大学生恋爱是合理的,我们尊重学生的选择,但在价值取向上要反对大学生同居。在校大学生中同居的现象小而言之,危害身体,影响学校风气;大而言之,可能触犯刑律,危及整个社会。学校从校规、校纪的角度加强对学生的教育和管理,很有必要。
重庆邮电学院赵副书记表示,学院在处理这件事时,充分考虑到尊重学生的隐私。社会的主流认识是反对与禁止婚前性行为的,学校是在作了大量耐心细致的说服教育等思想工作后,在两位学生仍然认识不到位的情况下才作出处理决定的。学校如果不作这个决定,就是在校园倡导或者纵容这种行为。
中央民族大学法学院副教授刘景一认为,各个单位从自己的具体情况出发制定的内部管理条例,在没有明显违反国家法律法规的情况下,应该是有效的。依据此管理条例所作的处理决定,也许是让人难以接受的,但是不能认定为违法。
中国社会科学院法学教授莫纪宏也认为,学校作出的此处分决定并不违法。
但刘景一、莫纪宏并不赞同学校的处分,认为学校应该做教育工作,给予开除和劝退的处分太重了。严格地讲,学校不应该处理这事,因为这是两个人之间的私事。刘景一说:“尽管从学校角度看,学生的性行为不正当,但是他们都已是成年人,有独立的思考能力,有选择自己生活的权利。这一行为不是违法犯罪行为,作出开除和勒令退学的处分不妥当。”
莫纪宏认为,受教育权主要是指国家为公民创造受教育的机会和条件,主要是指义务教育,如果有人阻拦,可以请求政府保障。但是对于义务教育之外的教育,法律没有明确承诺。学校作出此决定,并没有剥夺他们的受教育权,学生还可以�
快捷操作: 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 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 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温馨提示: 温看小说的同时发表评论,说出自己的看法和其它小伙伴们分享也不错哦!发表书评还可以获得积分和经验奖励,认真写原创书评 被采纳为精评可以获得大量金币、积分和经验奖励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