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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爱情灌醉-第4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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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美丽人生》里,坐在轮椅上的常盘贵子对着帅哥木村拓哉幽幽地发出这样的感慨:“我觉得比起早死,我更要感谢神让我降生到这个世界上来……能够这样跟你相遇,这样被你爱着……”多么让人心旌摇荡!但是故事没有后来,因为编剧安排女主角最后在爱人的怀里幸福地死去。于是两个人的一段有始无终的“美丽人生”就这样永远地成为了世间痴男怨女们津津乐道的话题。
……“她的泪水还是温热的,然后,那是她最后的笑容。我为了不想忘记这个笑容,拼命地按下心里的快门,将它烙印在眼中,烙印在脑海中,烙印在心里,烙印在我的一生……”
许多个夜晚,电视上的男女在缠绵肉麻着,我盯着屏幕哭得稀里哗啦,声嘶力竭。
请你不要笑我,我还没幼稚到相信那故事里的男女确有其人,我只是在哀悼,自己竟从不曾有过那样一段荡气回肠的浪漫爱情!
所以,我那么爱着言情剧,国外的、国产的、古典的、现代的,一律照单全收,统统拿下。当我在情人日渐冰凉的拥抱中苟延残喘时,我需要它;当我在他不堪一击的谎话里继续保持着动人微笑时,我需要它;当我在现实生活的风霜刀剑之下心灰意冷、举步踉跄时,我更是少不了它。尽管我也知道,所谓的言情剧,不过是导演和愚蠢的观众之间达成的又一种心照不宣的欺骗和被欺骗罢了。只是,如果还能从中窥见一些人间真情的踪影,从而获得一些活下去的勇气,那也是好的啊!
在任何孤单、伤心的时候看看言情剧吧,因为这也是我活在这苍茫的人世间惟一仅有的一丝温暖慰藉了。
第二章我是淑女吗?
淑女,一个多么温婉、娴雅、迷人、高贵的词汇。如果非要用一种颜色来形容的话,那么冰清典雅的藕荷是再合适不过了,仿佛嗅一嗅就能闻见那带着古典浪漫气息的馥郁清甘。
在古时候,淑女指的是那种知书达理,吟诗作画,笑不露齿,温柔可亲的女子。日常独居闺阁小楼中,时常做出双手曼挽,莲步轻移状,凡事虽有主见,但不会轻易说出来,因为要顾及到方方面面……比如红楼中的名媛薛宝钗,可算是个中典范。
《飘》中的郝思嘉虽无多少做淑女的天分,但其母亲——一位法国的名门之后,从小受着大家闺秀教养长大的女子,却是位不折不扣的淑女典范。她教给女儿的是:“男人在讲话,你千万不能插嘴,即使你认为自己比他们高明也罢。男人可不喜欢说话太冲的女孩子。”“做小姐的应该眼睛朝下说:好吧,先生,我一定照办。要不就说,听你吩咐,先生。”……她14岁即嫁做人妇,挑起了家庭主妇的重担,并能依旧保持着礼仪,对丈夫和子女永远耐心、温柔、好声好气,对待下人永远和颜悦色、公正无私。尽管家中每天都有乱糟糟的紧急事情,但她总是不慌不忙,应付自如。她处世忠诚、宽容、温顺、慈爱、睿智……她身上永远飘着淡淡的清香,鬓发永远的纹丝不乱,身上的绸裙永远的整整齐齐……
啊,太过完美了吧,那样的高贵、文雅,像一朵高高在上的浮云,看上去近在咫尺,却实则天涯海角遥不可及。所以,身边的下人、丈夫、女儿都把她看做一个神圣的人,因为即使她死了3个儿子,旁人也从未见她失态过!
只是那样的话,会错过多少人生该有的趣味?临死之前,她在嘴里不停地叫着一个男人的名字,那是很久以前她惟一真正爱过的情人的名字。多年以前,他离开了她,也把她的心和青春都一并带走了。最后她把自己的一个美丽而空洞的躯壳嫁给了一个足以做自己父亲的男人,直到最后把生平惟一的隐私带进坟墓里去的那刻,圣洁的一生才匆匆落下了帷幕。
又有谁知,在她那完美无瑕的外表之下所隐藏起来的痛苦和凄凉?就连自己的亲生女儿也无法真正了解她,“郝思嘉曾把自己的母亲和圣母玛利亚混为一谈,如今她大了,仍然认为没有理由改变自己的看法。”啊,终于知道什么叫悲哀了吧!
我宁愿做一个对于母亲的苦心教诲偶尔阳奉阴违,为了体现自身的魅力和邻家的英俊小生打情骂俏,在人前理直气壮地说出自己的意见,看到别的男人为了自己争风吃醋而窃喜不已的真实的女生,就像那位迷人而率真的郝思嘉小姐一样。
想来这也是我会那么喜欢《飘》的一个很重要的原因吧。在郝思嘉那颗漂亮却简单的头脑里,因为被典雅高贵的母亲和百般挑剔的黑嬷嬷灌输了太多关于上流社会淑女的教条,但是却又无法跟她从父亲身上所继承的爱尔兰血统中天生的粗野狂放的本性真正融合,所以她一方面显得仪态端庄,举止文静,另一方面故作娇憨的脸上那对爱动、任性、生气勃勃的绿眼睛却暴露了她的本性。啊,多么可爱又真实的小女人!所以那位自命不凡的白瑞德船长才会爱她爱得发狂!这位从不肯屈膝于石榴裙下的男人在向她求婚时第一次口吐真言:“我第一次是在十二棵橡树庄园看到你的,当时你扔了一个花瓶,赌咒发誓证明你不是小姐。从那以后,我一直打算不管怎样都要把你弄到手……”
噢,我承认在看到这一段时,我就发疯般地爱上了坏男人白瑞德——但余音未落,有人慌忙掩口制止,顺带观察下四周惟恐被人偷听了去——母亲她老人家严厉地告诫说,一位真正的淑女是不会把自己喜欢谁这样的话随便说出口的,否则就有轻浮之嫌。这对于从小就梦想着自己的女儿能成为一名淑女的她来说可是大忌。
伊的偶像是在陈丹燕的小说《上海的金枝玉叶》里那位即使在一贫如洗的年月里也要自己动手,用家里仅有的一只铝锅,在煤炉上蒸蒸烤烤,在没有温度控制的条件下巧手做出蛋糕来,然后怡然自得地享受下午茶的富家小姐,并努力让我也依葫芦画瓢地跟着人家学。当然,也只是做做样子而已,我这等俗女子哪儿学得来人家的那份骨子里透出的气定神闲,及经过动荡洗礼后愈发娴熟迷人的大家风范?我今日能东施效颦一番,可是我能担保得了自己在跟朋友聊天聊得兴致高昂时,还能不滔滔不绝、夸夸其谈、手脚并舞?我能让自己在赶着去做一个紧急重要的采访时,还能足登高靴、长裙款款地保持住高贵风度?我能在跟同事们为一个选题好坏而不得不面红耳赤唇枪舌剑时,还依旧能不急不躁,不愠不火吐气如兰?我能改变自己嫉恶如仇的天生禀性,在坏人伤害无辜,负心汉抛弃家小时,不说声:“我靠!”
噢,这一切对我来说都太难太难了,看来我还是无法舍弃那些人性中固有的恶习、糟粕,无法狠下心来迫使自己改头换面,发愤图强,从而全面提升自我。那……这么说来,我也注定成为不了一名真正的淑女了?到底心有不甘。
昨天母亲还兴冲冲地跑来找我,然后笑眯眯地指着一本时尚刊物上的《淑女手册》和声细语的对我说:现在终于知道该如何将你调教成一名淑女了。我一看,立刻昏了过去。上头白纸黑字地写着:现代淑女除了要精通琴棋书画,掌握计算机、英语之外,还得学会讲顶顶难学又拗口的法语,弹奏需以旗袍雅韵相匹配的古筝……
第二章请赐我一个蓝颜知己
看过一篇文章,讲述的是女人一生中该拥有哪几个不可或缺的男人,不觉说进了女人心坎儿里去:精神健康的父亲,智勇双全的大哥,不完美的初恋情人,忠贞不渝的老公,不败家的儿子……当然还有一位不可或缺的中用而不中看的蓝颜知己。
有一句口号说:每个成功的女人都应该拥有一个蓝颜知己。而我想说,所有的女人都该拥有一个蓝颜知己,那些成功美貌意气风发的女人需要,那些平凡失落的女人则尤其需要。
想来,这该是女人喜欢的。每当和自己的老公剑拔弩张之时,就可跑到他那里去求助,让他充当临时的狗头军师,为自己出谋划策,安度危机。如果和丈夫吵得身心俱疲,又怕遭致暗讥而不敢向平日里那些唧唧喳喳的女友们倾诉心事时,也可以找他痛快淋漓地哭诉一番,舒缓一下压力,而不必担心会被人挖苦嘲笑;如果家中有了如搬家腾地儿或小孩半夜里上医院急诊等需劳筋动骨的事儿,老公不在身旁,这时一个电话,忠诚无比的蓝颜知己立马能光着膀子挺身而上,充当苦力的角色。唉,可比那些只会聒噪却中看不中用的小姐妹管
用多了。想想,这难道不是许多女人一生穷其心智梦寐以求的?
还有,每每跟那个需共度五十年却早已看得生厌的男人相视无语时,可以心无芥蒂地约那位蓝颜知己出来啊!两个人,亲密地面对面坐在气氛幽雅的茶室里。他气宇轩昂,红光满面,神色清朗。你长裙手袋,精雕细琢,举止端庄。在外人看来,简直是一对完美的璧人。对婚姻的乏味感一扫而光,仿佛又回到了那段快乐无忧的热恋时光!你可以向他毫无保留地袒露心怀,可以在一起理想、工作、孩子、时尚、爱情无所不谈,包括那些你未必会对丈夫说的话。你可以朝他发发牢骚,撒撒娇嗲,却无需担心他会因此误会你的用心,因为他是你相识多年又彼此深知的蓝颜知己嘛!而你在面对他不中看的外表时也不至心猿意马。最后,茶喝完了,心事说完了,原本沉重的心情也一下子轻松通透起来了。于是AA制付账,走人。无需对彼此负担什么责任,也无需说什么感谢再聚之类的话,多么的干脆利落。
要知道在看完那本《飘》之后,我是多么羡慕郝思嘉呀!拥有像白瑞德那样富有、慷慨、风趣、勇敢、帅气的蓝颜知己——当他还未向她求婚之前。在战火四起的硝烟里,他盗来马匹,冒着生命危险送她和她的朋友冲出敌人的重重封锁回到安全的陶乐家园;在她急需用钱重建家园时,他又偷偷地用不致损伤她那骄傲的自尊心的方式,借钱给她,帮她渡过难关;当她怀着孕需要每天赶着马车去照顾店面的路上,他就每天准时出现在她面前,陪她说笑,直到把她安然送达目的地,为的只是不让她受到那些黑人的欺辱;在她死了第二任丈夫之后,他马上放下一向高贵的身段,不管是否会因此遭到她的无情耻笑,而向她真诚地表白爱意……
噢!还能再找到第二个比白瑞德更称职、更完美的蓝颜知己吗?每逢我一个人伤心落寞、孤单无助时,我常饱含热情、满怀希望地诚心祈求:上天呀,请赐我一个这样的蓝颜知己吧!因为我的人生中已没有了智勇双全的大哥、不完美浪漫的初恋情人、忠贞不渝的老公,除了寄希望于那位蓝颜知己,我还能奢求什么呢?
第二章爱是一种美丽的传奇
在懵懂纯真的孩提时代,我曾依偎在妈妈的怀中,一脸认真地发誓说要一生守候在她的身旁,永远不离开。那时,妈妈是我生命里的全部牵挂和一切美好记忆的源泉。“是母爱让我了解了世上一切的爱,也因而让我冷淡了世上一切的爱。”这是冰心说的吧。的确,也惟有母爱才是这个世界上最永恒无私的情感,不需要任何的预约与承诺。这份爱的给予从我们生命的开端,流至结尾,生生不息,源远流长,使人生郁郁葱葱。
可是母爱不是也不可能成为生命中的惟一,我们注定无法逃避与一个异性的相爱,就像我们无法回避长大一样。渐渐地,儿时信誓旦旦的承诺会被忘却。女孩第一次因为父母不喜欢与自己约会的男孩而勇敢地出走,小时候喜欢欺负女生的男孩第一次为了邻班女孩的一个微笑而整晚地失眠。那一刻起便意味着我们开始长大,爱情占据了主导,成为人生重要意义的所在。
能在自己如花的岁月中遇见所爱的人或者有幸在心灵未受玷污时拥有一个青梅竹马的知己,那该是一种怎样无上的幸福啊。少年时代的相爱,拥有的是最纯的情怀,最真的笑脸,这种无瑕的情感会是心间一片暖融的幸福,柔柔地从天外洒落,不掺杂一丝世俗的污垢。滚滚红尘,茫茫人海之中,你邂逅了他,他只选择了你,这一缘分,弥足珍贵。而让两个素不相识的人从拆除横亘在中间的高墙到彼此敞开最真的自我,直至最后的完美结合,这本身就是一种美丽的传奇。
但并不是每一个人都能拥有这份幸运的。罗曼·罗兰说:爱我的人我不爱他,我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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