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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湾通史-第50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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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嗣经户部核准,以六年十月开办。既又设船政厅,理港务,征船钞。其时贸易未盛,税
  项亦少。盖以中国协定税率甚轻,而土货之往来者别课厘金。
  厘金之设,始于道光之季。时当军事旁午,征赋为难,故为权宜之计,取以助军。凡货
  物出入,照担征收,不论粗细,故谓之厘。咸丰十一年,知府洪毓琛奉饬遵办,省中亦
  派候补知府程荣春至淡水,设局开征,以阿片为大宗。分局之外又有验卡,征厘如前。
  而胥吏舞文弄弊,格外苛求,以饱私槖,商贾病之。夫厘金之设,为救一时之急,而非
  可以永远也。故自事平之后,士大夫多请裁撤,归并海关,而清廷不听。然自通商以来,
  地利日辟,物产日兴,糖米茶脑之出口,岁率数百万圆。米为民食之本,供给福建,故
  无厘。糖每担二钱,以天津、上海为销路,香港、日本次之。茶别征厘,设局于大稻埕。
  樟脑之利,或归官,或归民,其厘较多。而煤炭、金沙之利,前后以兴,故其详可得而
  闻焉。光绪十八年,旗后商人以波罗麻一宗,每百斤征厘六角,合银四钱三分一厘,而
  海关向征税银七钱。自十六年三月,并入苎麻类,一律改征,减为三钱五分。是前本税
  重厘轻,今反税轻厘重,故请核减。波罗麻者即菠萝丝,配至汕头,以绩夏布,其额颇
  多,全台厘金局以为出口货物。如土茯苓百斤,洋关税征银一钱三分,厘金定章为一圆;
  牛皮胶百斤,洋关一钱五分,而厘金为五角,此税轻而厘重也。又如芝麻百斤,洋关征
  一钱三分五厘,而厘金为一角四瓣;樟脑洋关征七钱五分四厘,而厘金为五角五瓣,此
  税重而厘轻也。是则关税之与厘金,原有参差,不得以百货厘金,俱照关税减半征收。
  其子口半税,原指洋商请领之三联票,运货到最后子口,完纳半税而言。若华商则逢关
  纳税,遇卡抽厘,何得援出口半税为例。但该商人近来市景萧条,销路尤滞,旗后波罗
  麻出口,每年征厘约二三百金,为数甚少,姑准核减,并入苎麻章程,每百斤改征四角
  二瓣,合银三钱二厘,以恤商艰。夫税厘之设,所以供国之用也,而民间亦有私征。城
  厢之市,村落之墟,牛豚之畜,蔬果之场,凡至此贩者,每收其费,以充庙祀义举之款。
  然必禀官出示,以杜分争,故人肯乐输也。初,道光间,郡中商务繁盛,牛车入城,日
  数百辆,城兵欺其乡愚,勒索规费,每辆收钱百文,多至数百文。乡人不堪其苦,群吁
  郡绅,镇道合示禁止,违者治罪,而弊稍革矣。
  郑氏征收杂税表
  厝税  每间六钱二分,凡六千二百七十间,半年征三千八百八十七两七钱一分。
  贌社  凡二十七所,年征三千六十两。
  港潭  年征一万九千三百八十八两。
  梁头牌  每担一钱一分,凡一万三千六百三十七担,年征一千五百两七分。
  澎湖船只  凡一百十一只,年征七十三两八钱。
  安平镇渡船  凡三十四只,年征四百两。
  牛磨  每首二十四两,凡二十七首,年征六百四十八两。
  蔗车  凡一百张,年征一千九百七十六两。
  大小网箔  凡八十张,年征二百零八两四钱。
  罟罾縺缞等  年征八百四十两。
  乌鱼旗  凡九十四枝,年征一百四十一两。
  入港货税  年征一万三千两。
  出港盐税  年征二百两。
  僧道度牒  僧每名二两,道士五两,年征二百两。
  清代陆饷征收表(据乾隆二十九年《台湾府志》)(终位厘)
  清代水饷征收表(据乾隆二十九年《台湾府志》)(终位厘)
  台湾海关征收税钞表
  台湾海关征收船钞表
  
  卷十八  榷卖志
  连横曰:昔者太公治齐,官山府海,以殖其利。管仲因之,齐以富强,故能霸诸侯,攘
  夷狄,功传数世。汉兴至武帝时,拓地用兵,军旅岁动,国计不足,设盐铁之官,榷酒
  酤之税。文学之臣以为聚敛,而功利者且以为富国焉。台湾榷卖之制,始于清代。初理
  盐、磺,后及煤、脑,盖此为天地自然之利,苟振兴之,足以裕国而益民焉。先是,台
  湾鼓铸锅皿农具之人,例由地方官举充,藩司给照,而纳其税,全台定二十有七家,名
  曰铸户。其铁由漳州采办,私贩治罪。盖以台湾孤立海上,虑造兵器,故官督之。然自
  通商以来,洋铁入口,载在税则,而旧例遂成虚文。同治十三年,钦差大臣沈葆桢奏请
  废止,用者便之。夫榷卖之制,各国皆有,大小轻重,或有不同,而台湾之所行者则此。
  记曰:〃百姓足,君孰与不足。〃旨深哉。
  盐
  台湾滨海之地,煮水为盐,其利甚溥。前时盐味苦涩,不适于用,多自漳、泉运入。永
  历十九年,咨议参军陈永华始教民晒盐,择地于天兴之南,则今之濑口也。其法筑埕海
  隅,铺以碎砖,引水于池,俟其发卤,泼而晒之,即日可成。色白而咸,用功甚少。许
  民自卖,而课其税。归清以后,盐户日多,消路愈广,争晒竞售,市价不一。雍正四年
  春,奏归官办,由府管理,分设盐场四处:曰州南,曰州北,为台邑武定里;曰濑北,
  为今附郭之盐埕庄;曰濑南,则凤邑之大竹里,而毗于打鼓山麓也。每场设管事一名,
  巡丁十人,或八人,或六人,视其大小,以防私漏。盐户晒盐,例于春冬,春曰大汛,
  冬曰小汛,以夏秋多雨也。盐成运纳于场,而发其价。每石时银一钱二分,濑南稍逊,
  减二分。岁收约九万石,或至十万石。府中设总馆一,市镇各设分馆。贩户赴馆缴课,
  领引而出。其盐石银三钱。水运陆载,视路远近,以定市价,故各地不均。盐课所入,
  每月支发盐户及经费外,悉存府库,造册申报,以充兵饷。乾隆二十年,增设濑东,为
  嘉邑之井仔脚,而布袋嘴、北门屿亦先后分设。盖以彰、淡设治,垦户日进,故由此给
  之。五十五年,议定台湾定额之外,所有埕底泥盐,岁约二万石,分拨各厅县销售,每
  年征课一千八百十八两余,入册奏销。嘉庆十五年,设噶玛兰厅,盐用濑北,岁销七千
  石,归厅采运,每石售银三钱三分,共征二千三百十两。除原价及折纹银外,可得盈余
  纹银一千三百三十七两。先是,兴化、惠安鱼船,每当春夏之交,遭风收泊兰属,运盐
  散卖,斤钱七八文。间有收积居奇,至秋冬时,价至二三十文。及设官后,禁私贩,议
  照汀州营销广潮盐引,募鸡笼小船,给照至莆田、惠安就场购运,以资民食。盖以兰地
  僻处北东,府盐运至淡水,又须待风而入,费大时久,或虞断绝,故其价昂。而司道不
  许,以兰为台属,营销府盐,可杜私贩,且缓急足济,乃议定归厅。自十八年三月为始,
  每斤价十六文,用者便之。
  道光四年闰七月,省议以南靖、长泰二县盐引阻滞,奏请台湾代销。于是岁课一万七千
  石,合以台湾自晒者十三万石,入款颇巨。自是以来,北鄙日辟,淡属住民数十万,而
  仍营销府盐,采配不便。咸丰中,始许于虎仔山自晒,一时私盐充斥,课项锐减。同治
  六年二月,改归道办,严缉捕,虎仔山场亦归官。七年移府,九年二月复归道,十年仍
  归府办,而盐引愈多矣。
  澎湖四面皆海,小岛错立,其地斥卤,可以自晒,仍销府盐,每银一圆售八十斤,色灰
  稍苦。澎人以海为田,需盐较重,一旦不至,人受其病。光绪初,议设盐场,不许。十
  一年建省,十四年整饬盐务,南北两府各设总局,以揽其事。南归兵备道,而北归布政
  使。基隆、艋牛⒁死肌⑿轮瘛⒋蠹住⒙垢邸⒓我濉⒎锷健⒑愦骸⑴旌魃枳芄荩鞯�
  仍置小馆,由民揽办。其馆主多乡绅宦戚,获利不少,大者岁盈万金,小亦一二千圆。
  台湾销盐约按人口,每人日用三钱,年须六斤十二两,以三百万人计之,则当盐二千二
  十有五万斤。斤匀银一分,为二十万二千五百两,实岁入之一大宗也。
  生番浑噩,僻处内山,茹毛饮血,需盐孔亟。其归化者由官给之,或以互市。而旧志载
  崇爻山有咸泉,掘地汲之,编竹为镬,内外涂泥,煮之成盐。若中坜、后垄各地熟番,
  有以挑沙沥卤自煮者,官不征课。盖归化时,曾经奏准者也。
  硫  磺
  硫磺产于淡水,为今北投之地,当西班牙人据台时,曾掘取之。而瘴毒披猖,虫滋水恶,
  工人多病。归清后,康熙三十五年冬,福州火药局灾。典守者负偿,欲派吏往,无敢至,
  仁和诸生郁永河适在省,慨然请行。三十六年春二月至郡,四月北上,先命淡水社通事
  张大入北投筑屋。既至,集番酋饮,告以采磺事,与约一筐易布七尺。番喜,各负磺至。
  命工煮之,磺有黄黑二种,质沈有光。以指燃之,飒飒有声者佳,反是则劣。先碎为粉,
  暴日极干,镬中置油,徐入土,以两人持竹杆搅之。土既得油,则磺自出,油土相融,
  而后成物。一镬可得四五百斤,或一二百斤,唯视火候之纯疵尔。产磺之地为内北投,
  石作蓝靛色,有沸泉,草色萎黄,无生意,山麓白气缕缕,如云乍吐,是为磺穴,风至
  磺气甚恶。更进半里,草木不生,地热如炙,白气五十余道,皆从地底腾激,怒雷震撼,
  地岌岌欲动。所以不陷者,热气鼓之尔。穴中毒焰扑人,触脑欲裂。左傍一溪,声如倒
  峡,即沸泉所出源也。永河着《裨海记游》,其所言略如此。当是时,淡水未辟,而北
  投又在番境,奸宄潜至,私制火药。乾隆中,出示禁止,嗣命屯丁守之。每年四季,北
  路营副将派弁入山,焚毁草木,以杜私煮。同治二年,福建巡抚徐宗干奏请开采,以裨
  军务。六年,淡水同知严金清禀请不可,以采之有四可虑。八年,卢璧山奉南洋通商大
  臣之命,来台采办,募工煮之。既而闽浙总督英桂饬总兵杨任元、兵备道黎兆棠派员会
  勘。盖以其时整军经武,多用火药,故议开采。然以所产未巨,恐耗经费,九年,复封。
  及刘铭传任巡抚,谋殖地利。光绪十三年,奏设脑磺总局,与樟脑皆归官办,而所产日
  盛,以至于今。
  煤
  煤为矿产大宗,台湾多有,而基隆最盛。当西班牙据北时,则掘用之,其迹犹存,为今
  之仙洞。归清以后,仍事采掘。乾隆中,移民渐众,以其有伤龙脉,请官禁止,然尚有
  私掘者。道光十五年,淡水同知娄云再示禁。十七年,同知曹谨复禁。而是时海通已启,
  东西往来,以台为径,各国遂多注目。禁烟之役,英舰窥基隆,及平,英人辄来台湾,
  谋通商。二十八年,英国水师游击吴伦至基隆,查勘煤层,归报其国。三十年,英公使
  请准英人开采,不许。咸丰四年,美国水师提督彼里亦来勘,以煤层丰富,谋据此地,
  建军港,以开美国贸易之途,而台人不知也。天津之约,许开基隆通商。同治三年,福
  州税务司上书,陈采煤之利,请准英商租地开办,淡水税务司亦为是言。巡抚徐宗干奏
  言不可,而绅民亦立公约曰:〃鸡笼山一带,为合境来龙,灵秀所锺,风脉攸关。近有
  沿海奸民,讹言山根生有煤炭,难保无人偷掘,一经损伤,全台不利。如遇偷挖,即行
  围捕送官。倘敢抗拒,格杀勿论。有不遵者,公议惩罚。〃然其后私掘愈多,势不能禁。
  九年春正月,总督英桂命署道黎兆棠派员查勘,乃委江苏候补道胡斌与淡水同知会勘。
  据复海港东边之深澳八堵、土地、公坑、竹篙厝、偏坑、田藔港、后山、石梗、暖暖、
  四脚亭、大水堀等处,皆属旁山,无碍正脉,远隔民居,且于田园庐墓亦无妨碍。计得
  九十二洞:闭歇者二十三洞,其煤已竭,地归山主;停办者二十一洞,以价贱滞销,流
  浅难运;现开者四十八洞,而中如四脚亭四洞,夏秋之间亦流浅难运,俟八九月方可配
  出。于是传集山主及乡人士,妥定开采章程,立石为界,不许租与外人,并私相典卖。
  各洞相距南北二十五里,东西五六里。闭者不得再开,以七十洞为限。而煤户须本地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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