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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统是靠不住的(近距离看美国之二)-第3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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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深层次里,与这种文字所相连系的古老的文化逻辑,还在悄悄地起着作用。然而,今 
天,如果你想了解,进而理解美国政治制度和权力结构运作的话,你首先要记住,我们 
所读到的所有“克林顿政府”的地方都应该解读作“克林顿行政分支”,在读到“美国 
政府”的地方,你必须确证,那是指包括了立法,行政和司法三大分支的联邦政府,或 
者还是总统领导下的行政分支。我的经验是,大部分的场合,那还只是指行政分支。把 
“克林顿政府”读成“克林顿行政分支”,而且知道什么时候要把“美国政府”也读成 
“美国政府行政分支”,这是理解美国政治制度和权力结构的入门之课。 
    作为美国,自二百年前一开始,就令它摸不着头脑的那份华丽而厚重的大洋彼岸文 
化,至今依然使它困惑不解。比如说,在克林顿之前,就不知道已经有多少位美国总统, 
有幸被冠在“政府”二字之前,被成千上万的中国人误以为他们在美国有无边的权力, 
堪称“政府首脑”。但是,我敢跟你打个赌,你信不信,不仅以前的美国总统,就是今 
天的克林顿,对此也是一无所知。他以为全世界的人都清清楚楚地理解,他只是这个国 
家的一个“行政主管”。 
    对于美国人,要了解东方文化最难的起点,也同样是如何了解对方的逻辑。如何把 
自己已经根深蒂固的思维方式暂时放一放,顺着对方的思维轨迹先走走看。这样,更容 
易找到合适的对话起点。 
    两个大国之间的对话是无法避免的,躲得过初一,躲不了十五。我有时想想,何苦 
自寻烦恼,非要早早地在那里讨论,是要东方西化还是要西方东化。从我们自己作为一 
个平民的经验来说,我们首先看到的只是双方之间文化陌生,以及以此产生的几乎一触 
即发的误解。一旦产生争执,双方都已经气急败坏了,谈的还不一定是一回事,让人看 
了只可能产生荒诞感。还不如先想办法多去掉一点“陌生”和“荒诞”,然后再考虑要 
不要“化”的问题不迟。 
    所以对于我们来自大洋彼岸平民来说,一踏上这块新大陆,自然感觉新鲜事就特别 
多。你就想想吧,就连“美国总统是什么”,都会成为一个问题,需要去了解的东西实 
在是太多了。 
    在开始向你介绍今年的美国总统大选之前,先讲清楚他们选的到底“是什么”,相 
信你一定也会觉得这是必要的。这封信先到此打住。   
              祝 
        好! 
                                                          林达      
“美国娜拉”的出走             
    卢兄:你好!   
    上一封信我曾经告诉你,我是在这儿住了不少日子之后,才搞清楚“美国总统是什 
么”的。但是,我有很长时间还是有些纳闷,不明白这是怎么发生的。在我们的概念中, 
那个拥有无上权威的这个世界强国的“首脑”,如何就落到了一个“行政大主管”的地 
步呢?但是,不论我多么迷惑不解,我却只能相信自己的眼睛。因为我这是看来的,而 
不是来自于什么理论的推算。 
    在中国的时候,我们就对“三权分立”这个词并不陌生。这个词所代表的理论,在 
中国上百年嚼下来,早已经被大家嚼烂了。要不,你我都是非专家学者的普通人,怎么 
会把这么一个如此专业化的词,当作一个普通常用词看待。可是,要是以为熟悉了这个 
词和它的理论,就真的能够推算出“美国总统是什么”的话,我跑到这里就不会感到惊 
讶了。 
    可是为什么我们这样的普通人心里,理论就是推算不出一个按说是必然的结果呢? 
究竟是什么障碍,使我们似乎是在本能而固执地不愿意顺着一个理论的指点,就去相信 
一个现实世界呢?让我还是先回到美国。谈谈美国这个正在竞选的“总统”。 
    记得刚来时,有一次,看到我们的一个美国朋友,一边看着电视上的总统,一边一 
脸悲天悯人的表情,他摇着头说,“可怜的家伙”。这一幕的确令我们莫名其妙。可是 
后来,我们对这种情况已经习以为常。有时候我们自己都看着会电视里的克林顿,不由 
自主地冒出一句“可怜的家伙”来。因为不要说美国总统只有一个“行政主管”的权限, 
即使是在行政机构的职权范围内,他依然处处受到监督和限制,常常四处碰壁。 
    举一个简单的例子。那是三年以前,克林顿总统刚刚上台,正值摩拳擦掌,打算大 
干一番的时候。好歹选上了,他至少可以在他的行政机构里,表现出自己的领导才干和 
工作效率。他要做的第一步,就是搭一个可靠而行之有效的班子。而任命行政机构各个 
部门的领导人,又恰恰是在他的职权范围之内。在我想来,这虽然不能给手下的“兄弟” 
都封个“师长旅长的干干”,但是,这实在是一个用权很痛快的时候。谁想到,事情并 
不那么简单。 
    当克林顿提出每一个行政分支的候选领导人的时候,他都必须依法送交国会批准, 
国会在批准之前,都会由专门机构,对每一个总统所提名的候选人进行严格审查。以防 
总统以权谋私。 
    我知道,你看到这儿,准是在那里暗自好笑,我几乎都可以听到你遥远的笑声。如 
果我们现在是坐在你那间又小又挤的屋子里,你肯定是一脸狡黠地对我说,你把美国人 
的这点把戏都当真?总统的提名他们还能叫真去审?也就是走走过场吧。 
    说实话,我写出上面这段话的时候,自己都觉得太一本正经,严肃得不象是真的。 
因为,我和你也有过差不多的经验。好象大凡是太冠冕堂皇的话就有点显得不实在,就 
总是有点象一副为了混淆视听而制作的完美假面具。可是,如果你也和我一样,看到过 
向全美国作电视实况转播的国会听证会,你就会把笑容收起来了。我第一次看到的时候, 
也是出乎意外。谁能想到,美国人偏偏是在那里玩真的呢? 
    一般对于总统提出的某一职务提名人的审查,国会都有专门的机构去进行,如果出 
现什么比较大的有争执的问题,国会就会要求举行听证会。在这个时候,听证会的格局 
完全和法庭没有什么两样。对提名人产生不同意见的双方,都会提供证人到听证会作证。 
同时,被审查的提名人也必须出席作证,回答各种询问,不论这些问题是多么令他难堪。 
说实在的,我第一次看这样的听证会,心里也不由自主地在那里嘀咕,怎么在美国审查 
提名人就跟审贼似的。 
    国会听证会和国会的大多数活动一样,都是向全国作电视转播的。整个听证会的审 
理过程都在美国老百姓的注视之下,而且就象法庭一样井井有序,一丝不苟。所不同的 
是,最后不是由陪审团来作出判定,而是由国会审查委员会的成员投票决定。但是,不 
论判定的问题有多么严重,这个判定只影响到提名被否定,与司法方面的判决无关。一 
旦国会的审查委员会确定或否定这名行政机构领导人的提名,这一个程序也就算结束了。 
只有在必要的时候,才会引发法律诉讼,转到与司法有关的部门,进入性质完全不同的 
另外一个程序。 
    我第一次看的那个听证会,听证过程非常长。美国人天天都象是看电视连续剧一样, 
守在那里看进展。最后委员会宣布结果,否定了提名人所受到的指控。当时,那个提名 
人的反应,跟法庭上的嫌疑犯被宣判无罪时的反应,一点没什么两样。他的亲友也在电 
视机前拥抱雀跃。我想这时候,“当不当官”他们大概都顾不上了。能洗清自己已经成 
了头等要事。我当时来美国大概才个把月,也不太明白怎么会这样。但是,留下的印象 
却非常深刻。 
    还是回过头来,让我继续给你讲克林顿任命行政官员的故事吧。 
    我前面说过,“立法,司法和行政”是美国政府整个权力构架的三大分支。但是, 
在属于行政分支的机构之下,也有一个司法部。这和美国政府的“司法分支”是毫不相 
干的。政府权力结构的“司法分支”,指的是法院系统。而总统所执掌的“行政分支” 
下的司法部,是一个行政机构,处理与司法有关的日常事务。顺便要说的是,这也是语 
言翻译的问题。美国人自己所说的司法部,司法部长和政府的司法分支,三个“司法” 
用了三个截然不同的词,谁是谁一清二楚,汉语在这方面没这么讲究,我就只能罗嗦一 
点了。 
    美国司法部长手下的基本队伍是一大群检察官。他们的日常工作,就是代表政府的 
执行部门,向各种刑事犯罪行为提出调查的要求,在得到法院核准之后着手调查。以及, 
在他们掌握证据的时候,向法院,也就是向美国政府真正握有“司法大权”的一个分支, 
提出起诉。 
    在美国,这个部门对于总统是极为重要的。司法部长管治安,治安有无改善是总统 
一大政绩。更何况,我前面提到的,“总统”不是“皇上”。他只是美国政府的“行政 
主管”。也就是说,总统本人,和所有的其他部门领导人,以及这块土地上所有的平民 
一样,也有可能成为司法部提出的法律调查的对象。同时,也完全有可能成为一场官司 
的起诉对象。总统毕竟是政府权力的一大分支的领导,一向是众矢之的。他时时都在用 
权,但是,他的权力处处都要受到约束,他的一举一动都在诸多种类的监督之下,以防 
他违法越权。所以,美国总统可以说是在一个布满地雷的草地上跳舞,他惹上一场官司 
的可能性,会比一个一般的美国平民要大得多。 
    当然,就算司法部长是总统安排的亲信,他在国会以及各方监督之下,也不能随心 
所欲地对总统网开一面。但是,总有一些可上可下,可进可出的边缘情况。在这种情况 
下,司法部是推还是拉,对于总统还是至关重要的。老是觉得自己象是踩在钢丝绳上一 
样悬悬乎乎的克林顿总统,与夫人都是律师出身,当然深知其中要害,也就更不敢对司 
法部长的人选掉以轻心了。 
    话再说回来,在美国,总统如果想在如此重要的职位上安排一个亲信的话,也不是 
那么容易。因为一个大国的司法部长,至少要在法律方面具有完备的资格。这种技术性 
的资格,将会受到国会的严格质疑。这样,也就大大减少了任人唯亲的可能性。说实在 
的,象这样又要是亲信又能符合司法部长技术要求的人,能找到一个当属不易,哪里还 
可能找上几个放在那里备用候选的呢? 
    克林顿几番考虑之后,选了一位女士作他的司法部长的提名人。送交国会之后,料 
想其技术资格不会有什么问题。但是,国会对于此类候选人的调查和审查之严,远远超 
出了我的预料之外。 
    谁也没想到,这位女士完全可以说是在“小河沟里翻了船”。 
    她在法律方面的技术资格完全没有问题。至于个人的道德品质方面,相信克林顿在 
把她推出来之前,白宫方面也已经对她作了严格的审查。因为,如果推出去的提名人有 
问题的话,不仅是浪费时间,对总统本人和他管的那一摊的声誉,也会有所损害。结果, 
谁也没有想到,国会审查提出来的问题是,第一,这位女士曾经违法雇佣没有合法工作 
许可的非法移民为她工作。第二,在雇佣期间,她作为雇佣这位非法移民的雇主,没有 
依法缴纳雇主所应该缴纳的那一份税。 
    顺便向你解释一下。在美国,当雇主雇佣工作人员的时候,会在发工资的时候,预 
先替他的雇员扣下雇员应交的所得税,代为上交。同时,雇主自己还必须缴纳一份由于 
雇工而必须交的税金。 
    这么一来,这位由总统提出的司法部长提名人居然“双重违法”?顿时舆论哗然, 
成为一大新闻。各种追踪报导纷纷出笼。在美国,这样的部长任命过程,是不能做成 
“黑箱作业”的。通过无孔不入的记者,一切都是公开的。 
    克林顿尽管感到颜面扫尽,他也没有任何可能去阻止国会公开调查结果,私下再换 
一个提名人。他只能怪自己的一套班子事先的审查工作还不够细,出了一个大破绽。因 
为,还有什么比司法部长违法更可笑的呢? 
    也许你也挺好奇的。那位女士到底雇了什么样的工作人员啊?告诉你吧,她就是曾 
经雇了个没有合法工作身份的墨西哥小保姆。是不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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