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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叔本华作为意志和表象的世界-第100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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恚鞘歉疚尥摹F┤缭谡嬲敌缘牧煊蚰谄鹱饔玫木褪侵亓Φ摹⑽Φ摹⒐烫逍缘摹⒁禾逍缘摹⒌缘墓媛桑欢庑┕媛桑ü�676不论我把一切自然力说成是意志较低级别的客体化)就其自身说又是作为不能再加以解释的那些力的表现而有的,其本身则构成所有其他一切专以还原到这些规律为事的,进一步的说明的原理。如果我们离开这一领域而转向化学作用的现象,电、磁、结晶'等'现象,那么原先那些原理就完全不能再作用了,是的,原先那些规律也再无效了;原先的那些力又被别的一些力所排挤,'新'现象又按新的基本原理出现,和原先那些力正相反,而这些新的基本原理也正和原先的那些基本原理一样,是原始的,不能说明的,也就是不能还原到更普遍的基本原理。譬如说如果按原来的力学规律来说明,即令只是说明一种盐类在水中的溶解也办不到,更不用说'用以说明'其他更复杂的化学现象了。所有这一切都是在本书第二篇里详细论列过了的。我认为这种讨论对于目的性判断力的批判曾有过很大的好处并有助于弄明白那儿说过的东西。这样的讨论对于康德那一卓越的提示尤其有利。那提示意味着本体自身的显现即自然界的事物,在大自然的机械(规律的)作用中如此,在貌似有意的作用中也是如此;而对于这本体自身的一种更深刻的认识就会发现同一个最后原理可以作为说明'机械作用与目的作用' 双方共同的根据之用。希望我由于确立意志为真正的自在之物就已提出了这样一个最后原理。准此,根本说起来,在我们的第二篇及其补充中,特别是在拙著《沦自然中的意志》里,对于整个自然界那种看得到的目的说,谐和、协调'等等'的内在本质的理解也许是已经很透彻,更深刻的了,因此,对于这一点我在这儿也就再没什么要说的了。——
对于康德哲学的这一批判感到兴趣的读者无妨再读一读拙著《附录和增补》第二卷第二篇中以《对康德哲学还有的几点解释》为677题而对这一批判所作的补充。这是因为人们必须考虑到我的著作在数量上虽很少,却不是同时,而是在漫长的一辈子中以巨大的间歇先后写成的;因此人们就不得期待凡是我在同一个题材上说过的东西都会在同一个地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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