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往事不胜思-第3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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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哦!”承毅乖乖地接过衣服进了试衣间。他其实很听思悯的话,只要是思悯说的,他都言听计从。
承毅很快换好衣服出来,专柜小姐忙着帮他整理领子,“先生你身材高大,正好能把这件大衣撑起来,别人穿啊,可不见得有这么好的效果。”她说得没错,承毅个子高,再加上经常锻炼,身材也不错,即使是件普通的衣服,穿起来也很有样子。
“思悯,你觉得怎么样?我觉得还不错呢!思悯!”
思悯正愣在那,她想起了胜凌,昨天他也穿着一件大衣出现在她的面前,虽然他没承毅高,也没承毅壮,但他似乎穿得要比承毅好看。承毅叫了她好几声她才回过神:“我觉得不好看,不买了,我们走吧!”
思悯头也不回地出了店门,承毅忙丢下大衣追了出去,好不容易才追上了她:“你今天怎么啦,这么大的脾气?我知道,昨天我答应陪你却没来是我不好,但这是我工作,我也没办法,你体谅我一下,好吗?”
思悯这才觉得,刚才自己似乎是有些失态了,“没什么,只是刚才那几件衣服真的不怎么样,我饿了,我们先去吃饭吧!”
“好啊,想吃什么?”
思悯想到了昨晚去的“板凳面店”。“我们去‘板凳面店’吧!我朋友说那里很不错的。”
“‘板凳面店’?”承毅皱了皱眉,显然他没听说过,思悯只得详详细细地跟他解释了下。
“不行,那种地方去不得,”思悯才说完,承毅就提出了反对意见,“路边摊子,多不卫生啊,万一吃坏了怎么办?到时候,看病的钱可有得花呢!这样吧,你喜欢吃牛排,我们去吃牛排好不好?”
“那好吧!”思悯虽然有些不情愿,但也不想扫了承毅的兴。
这一顿,他们吃得是牛排,那家餐厅很高级,服务员都是彬彬有礼的;牛排也做得很考究,看上去就让人很有食欲,但思悯总觉得,这没有昨天的面好吃。
6。六.
“回来了啊?正好,饭都做好了,赶紧洗手准备吃饭吧!今天有你最喜欢吃的糖醋排骨。”
“谢谢妈妈!”思悯亲了妈妈一下。
“好啦,多大了,还像个小孩子一样。承毅送你回来的?”
“恩。”思悯漫不经心地说。
“怎么都不叫他上来吃顿饭?话说他都好久没来咱们家吃饭了。”
“对啊,爸爸还想跟他喝两杯呢!”连爸爸也忍不住插话进来。
“爸,医生都叫你少喝酒了,到时候痛风犯了你又要叫唤了。还有啊,承毅也不能让他喝,先不说他要开车,万一喝多了他明天怎么上班啊。”
“我就是想和未来女婿喝几杯,高兴高兴么。”
“你要是真想喝啊,我这个做女儿的陪你喝一点,不过只能喝啤酒,其他的我可不奉陪。”思悯开了一瓶啤酒,给爸爸倒了一杯,又给自己倒了一杯,一家人有说有笑地吃了一顿饭。刚才承毅送她回来的时候,思悯根本没想到叫他上来吃饭,承毅也只是看她上了楼就走了。承毅上她家吃过几次饭,不过多是爸妈叫的,思悯很少约他来吃饭,倒是思悯,常常被承毅叫去他家吃饭,不知道是他的意思,还是他爸妈的意思。
吃完饭,思悯随手进屋开了电脑,没什么工作要做,她便先上了QQ,浏览了一番,似乎没什么人在线,周末的晚上,自然是用来狂欢的,很少有人愿意宅在家对着电脑。一个熟悉的头像亮着,吸引住了思悯:是他!胜凌的QQ头像是座雪白的冰山,从高中开始就是这样,一直都没变过。思悯以前还时常嘲笑他,干嘛非得弄座冷冰冰的大冰山呢?人家不知道,还以为这个人有多冷,多难相处呢!胜凌却不以为难,他的理由也很有趣,他说他就是喜欢冰山的冷,这样他就能用他自己的“阳光”去融化那冰山。好吧,思悯也没话说了,谁叫他这样自恋,这样喜欢自诩“阳光”呢?
或许是工作太忙,他平时很少上线,至少思悯上线的时候那座冰山基本上都是暗的,逮到他上线,还真不是件容易的事。
“在吗?”思悯问。
没有回复,过了好几分钟都没看到那头像的闪动。也许他正忙着,思悯想。
玩了会游戏,又看了会电影,时间很快就过去了,思悯正要关电脑的时候,那个头像却闪了起来。是他回复了!思悯连忙打开来看:
“不好意思,刚刚一直在忙,才看见。”
思悯赶紧回复:“没关系,是我打搅你工作了。怎么双休日还这么忙啊?”
很快,屏幕上有了他的回复:“没办法,接了个案子,有些复杂,刚才一直在找资料。”
“那现在有没有时间聊几句?”虽然已经有些晚了,但思悯还是想和他聊会儿。
“当然可以,忙了这么久,是该歇会儿了,脑子都快转不过来了。”
“哦,大律师也有脑子不够用的时候?”思悯打趣道。
“姐姐啊,小弟我也是人啊,又不是铁打的。”
姐姐,好熟悉的称呼,高中的时候,他一直都这么叫她的,仅仅是因为,她比他大了两个月,他就死缠烂打地非认她做姐姐不可,作为“回报”,思悯也整天“小弟,小弟”叫个不停。他愿意把她往大了叫,她就把他往小了叫。
“你怎么又这么叫我了?把我叫老了我可生气了。”思悯发了个生气的表情过去。
“这不是为了尊敬你才这么叫的么,事实上,你确实比我大一点么。”胜凌发了个调皮的表情过来。
“好了,不准再提了,不然我真的生气了。话说,那时候你怎么就想到这么叫呢?”思悯想知道,当时的他是怎么想到得。
“还不是你,非要我认你做姐姐。”
“我?”思悯似乎是真不记得了。
“对啊,那时候还不都是你逼的,我可不是那么愿意的啊!”
……
两个人聊了很久,不知不觉已经到了深夜。
“我们每次都是聊到这么晚。”胜凌说。
“是啊,我记得我们曾经半夜3点多的时候发过短信。”
“我记得那回是第二天我要考高数,在通宵自习室看书,你似乎也是有考试,睡不着。对不?我没记错吧?”
“没有,难得你记得这么清楚。”大一时候的事,那次思悯因为担心第二天的英语考试,紧张得一直睡不着,她想找人聊天解闷,发了无数条短信,却只有胜凌回了她,原来两人是同病相怜——第二天都有让人头疼的考试。这件事过去有些年头了,若不是从未睡过这么晚,思悯也不会记得了,难为他还记得那么清楚。
“看见今天的星星了吗?今天的星空很美啊。”胜凌突然转了话题。
思悯在窗前的书桌边坐了很久,却一直没有拉开窗帘看看。她总是这样,一旦专注一件事,就不会再去搭理其它的事了。听胜凌这样说,她便起身拉开窗帘,真的,今天的夜色很美,生活在大都市,很少能看到如此星光璀璨的时候。一颗,两颗,三颗……思悯像小孩子一样数起了星星,外面很静,路上都空空的,只是偶尔传来一两声虫鸣,这样寂静而美丽的夜晚,很适合一个人静静地呆着。
思悯手中捧着一杯茶半倚在窗台边,茶水的温暖自手心传来,很舒服。“这时候,他在干嘛呢?是不是也跟我一样,捧着一杯热茶,这么靠在窗台边看着星空?不,不应该是捧着茶,应该是咖啡,他是喜欢喝咖啡的。可是,这么晚可咖啡不好啊,又伤胃,又影响睡眠……”思悯一个人傻乎乎地想着,嘴角不由自主地微微上扬。
无论如何,现在,在同一片星空下,他和她,彼此遥望着……
“早点睡吧,真的很晚了。”QQ的提示音响了,是他发来了消息。
“其实,我还不是很困。”难得的机会,思悯还想再和他多聊会儿。
“但是,我困了,”他发了个呼呼大睡的表情过来,“你也睡吧,太晚睡不好,女孩子不都是要睡美容觉的吗?”
“那好吧,886!”
“88!”
很快,属于他的那座冰山暗了,他真的不在线了。思悯看了看时间,快2点了,确实,已经很晚了,思悯关上电脑,笑了笑,似乎还沉浸在刚才。
7。七。
博成律师事务所的的合伙人之一——傅成是胜凌的同校学长,他高胜凌五届,也是学法律的。话说傅成当年在学校的时候可算的上是个风云人物,不仅成绩在系里拔尖,社团活动也是搞得风风火火,还是校篮球队的主力,毕业没几年,又和人合伙创办了博成律师事务所,很快就成了市里的知名律师之一。那么优秀的一个人,以至于他毕业都好几年了,还被学校请回来做“学长论坛”的讲座。胜凌就是在那次的讲座上和他认识的,那时候,胜凌对他讲的东西十分感兴趣,特地在讲座结束后找到了他,两人聊了很久,越聊越投机,很快就成了好朋友。大四的时候,胜凌经傅成引荐,来到博成实习,因为他表现不错,毕业后也就顺理成章地留在了博成工作。
早上九点,胜凌准时出现在博成的办公室门口。
“胜凌哥早!”可可一脸笑容地出现在他的面前。
“可可,似乎是你更早哦!”叶可可是博成今年新请的办公室助理,才刚刚大学毕业青春可人,十分讨人喜欢。
“胜凌哥,给!早餐。”可可把早已准备好的袋子递给他,自从她知道胜凌早上总是匆匆忙忙不记得吃早餐后,可可揽下了买早餐的活,“三明治和鲜奶。”
“怎么不是咖啡?”胜凌已经习惯了每天早上喝一杯咖啡提神。
“昨天听你说胃不太舒服,我就换成鲜奶了,咖啡喝多了伤胃,鲜奶好,暖胃的,我已经帮你热好了。”
“哦,好,那我就换换口味,谢谢啦!”胜凌转身进了办公室,桌子上还有一大堆案子等着他处理呢!
“胜凌哥,你十点钟约了客户见面,别忘了。”可可在后面追着喊。
“可可,你每天帮胜凌买早饭,什么时候也帮我买一份?”有人打趣道。
“如果你愿意,我不介意的。反正买一份也是买,买两份也是买。”可可吐了吐舌头说。
“还是算了吧,免得我女朋友吃醋。你对胜凌这么好,人家不知道还以为你是他女朋友呢!”
“你们可别瞎说啊,根本没有的事。”可可有些急了,脸也微微泛红,“胜凌哥平时也挺帮我的,大家都是同事,帮个忙不都挺平常的么。”
这话还得从可可刚入职的时候说起,律师是个庄重的职业,事务所规定上班的时候必须要穿正装,可可毕竟年轻,对千篇一律的灰黑色正装很是抗拒,所以,她总是喜欢穿着亮色的套装来上班。主管批评她不守规矩,还是胜凌给解的围:“可可这么年轻,穿得鲜艳点才好看么,整天黑的,灰的,看上去老气横秋的多难受啊,再说,让她给咱们增加点亮色,活跃活跃气氛,让大伙儿轻松下也不错么!”这件事之后,可可对胜凌便是异常得客气,简直是把他当成了偶像。
约见的客户是来谈争抚养权的案子的。这个客户胜凌记得,两年前丈夫和她协议离婚也是博成办的,那时候他也在场,当时她先生嫌带着孩子麻烦又碍事,就把儿子的抚养权让给了她。可最近,前夫又找到她,想要回儿子的抚养权,原因很简单:他现任的妻子不能生育,而他需要个孩子。这个女人真的很可怜,离婚后,儿子几乎成了她唯一的依靠,为了教育好儿子,她甚至拒绝了一位又一位优秀的男士,如今依旧孑然一身。
“纪律师,你一定要帮帮我啊,我不能没有孩子啊,我这么辛苦,为的就是他有出息啊!”她抓着胜凌的手,苦苦哀求着。
“你放心,我一定会尽力帮你的。”胜凌安慰着她,他真的很同情面前这个女人,单身一人,为了儿子几乎付出了一切,却还躲不过前夫无理的骚扰,“我打算先把他约出来,我们双方面对面好好谈谈,能谈得拢就最好,这样也不会伤害到孩子。要是谈不拢,就真的只能对簿公堂了。虽然你前夫在经济实力上比你更有优势,但你毕竟抚养了这么久,在亲情上的优势是无可比拟的,必要的时候,我们还可以征求孩子的意见。我认为,我们的赢面还是很大的。”
“好,那就有劳纪律师了。”那女子感激地说。
“没事,这是我应该做的。你先回去吧,等我跟对方律师约好和谈的时间再通知你。可可,替我送送她。”
“是。”
“现在的人啊,一点都不珍惜婚姻,想结就结,想离就离。好的时候,爱得要死要活的,不好的时候,就跟仇人似的。往往离婚的时候都嫌孩子麻烦,谁都不肯不要,可过不了多久,又可能争得死去活来。”送走客户,胜凌无奈地摇摇头,他虽然还没结婚,但在事务所这几年也处理了不少离婚、争抚养权的案子,多少也看透了些。
“胜凌哥,我们现在叫外卖,你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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