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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天宝典-第13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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她的动作很飘逸,非常的养眼。风可儿一不小心就看在眼里,记在了心里,并取了一个非常非常俗套且直白的名字——蜻蜓点水。
撕下鸡翅膀,风可儿双手奉上,“师姐请。”她吃鸡,最爱鸡腿跟鸡翅膀。所以,这已经是她最大的诚意。
“多谢。”白袍少女按下心中的狐疑,佯装也不知道,双手接过,大大咧咧的在火堆旁盘腿坐下,反客为主,“师妹也坐下吃啊,莫客气。”
修真界就这德性,谁的修为高,谁就是主,是老大。风可儿昨儿已经充分的开了眼界,再观这位少女的举措,反而觉得算得上是讲文明懂礼貌的好孩纸一枚。
所以,风可儿“哦”了一句,让一句“师姐请吃”,并拢双腿,歪坐着继续啃鸡腿。
她可不敢跟少女一样盘腿而坐。为啥?人家的袍子没过了脚踝,不怕走光。可她是真空穿短袍,一盘腿,就全走光。
白袍少女见状,只是不易察觉的挑了挑眉头,咬掉一大口鸡肉,满嘴是油的赞道:“真香!好吃!美味当前,岂能无好酒?”说罢,手一扬,掌心多了一个油光发亮的紫红色、一尺来高的大葫芦。
她用牙咬开盖子,仰头“咕唧咕唧”喝了一大口,滋声长叹:“好!痛快!”
谁家大姐豪成这样!跟一武林怪蜀黍似滴。风可儿在一旁看得目瞪口呆,下巴差点掉进了火堆里。
“这酒叫做猴儿酒,是南山的长臂猿猴采集山中鲜果所酿,味道香美异常。师妹,给,我请你喝酒!”从风可儿嘴里套出她真的是昨儿才新入门的弟子,并且是来自风氏一族,由宫莫雪亲自接上山的新弟子,白袍少女心里更加疑惑,有心试她一试,遂不管对方会不会喝酒,说着就呼的把酒葫芦扔了过来。
风可儿连忙探身接住。盛情难却,再说,她本身也是个能喝酒的,被白衣少女说的心里痒痒的,便试探着喝了一小口。
味道类似于现代的红酒,但是,味道却更加甘甜香浓。
“好酒!”她喜欢得很,有样学样,也“咕唧咕唧”的喝了一大口,这才把酒葫芦原样扔还回去。
白袍少女的眼底不易察觉的闪过一抹惊艳:没有灵根的凡胎竟也受得住二阶妖猴酿的灵果酒?莫非这女娃身上另有乾坤?
又转念一想,风氏一族是传承了上百万年的修真世族,他们的弟子身上有点什么稀奇古怪的东西也说不定。更何况,他们派来的前两拔弟子其实资质都不错,却都莫明其妙的遭了暗算,一个殒落,另一个丹田受损,今生连筑基都成了奢望。所以风氏一族这回才学乖了,知道告诉子弟要掩掩风芒?
再用视心术观看对方的心海,只见里头是灰蒙蒙的一片,不可视。于是,更加肯定了自己的猜测,她暗自好笑:弄成没有灵根的废材样,这回风氏一族是不是装过了头?
风可儿哪里知道一口酒的工夫,对方心里转了这么多个弯?她只知道貌似大大的取悦了白袍少女。
白袍少女一手持鸡肉,一手持酒葫芦,妙语连珠,越发的恣意风流。
这才是心目中的修真者!仙侠风骨啊,有木有!风可儿也渐渐放开了怀。
两人大口吃肉,共喝一壶酒,大声说笑,好不畅快。很快,葫芦里的酒见了底,而火堆上也只剩下了一个光秃秃的鸡骨架。
吃饱喝足,白袍少女惬意的指点了风可儿几样:过午不食,无论外门与内门,一日都开两餐,即晨食和正食。闻鸡鸣,进晨食;日挂中空,进正食。而膳食堂就在执事堂的隔壁。不过,弟子们私底下可以自行开伙加餐。由此北行五十余里,有一个小树林。那里面,外门的低阶弟子们自发组织了一个坊市,在那里,可以换购到灵米、果蔬肉食和一些日常用具。种类挺多的,交易也公道,不少内门的低阶弟子也时常去光顾。
“用什么换购?”风可儿对此很感兴趣。貌似宗门的用度里没有包括金银钱财这一项。她现在身无分文,好穷的说。
“什么都可以。”白袍少女笑道,“比如说灵石、妖晶,或者是妖兽、丹药、器具等等,统统都可以。”说到这里,她起身,拍拍屁股准备走人,“谢谢师妹的盛情招待,今儿我还要上野鸡坡,打野鸡,给家妹做只鸡毛毽子,就不陪师妹了。改日再会。”
风可儿的眼睛顿时亮了,赶忙问道:“师姐,野鸡坡在哪儿啊?”野鸡王都是她的手下败将,想必猎杀寻常的野鸡应该没有多大危险吧。
“这里就是野鸡坡的坡脚了。顺着山势,越往上走,野鸡窝就越多。不过,你最好是等进阶到练气中期以后,再上野鸡坡。”白袍少女好心的忠告道,“师妹,不是我吓唬你,这里的野鸡不比寻常的野鸡。它们其实是妖兽,嘴尖爪利,厉害得很。尤其是长翎的公野鸡王,练气末期的弟子都不一定打得过。你现在还是后天修为,以后还是少来这里的好,免得碰到偶尔下山觅食的野鸡。”说起渊源来,是宗门亏欠风氏一族太多,所以,她才有心指点指点这风家女娃娃。
貌似她误以为自己是偷偷跑出来,找个偏僻的地方吃独食,改善生活的。风可儿暗恨,文师叔,你丫就没想过把一个新入门的弟子安置在这么危险的地方,也许会遇到不测吗?
不过,转念一想,她很快又释怀了:如果不是这样,她昨晚怎么可能得了机缘?
虽说,昨晚是借助了周边环境的帮忙,才猎杀了那只护蛋心切的母野鸡王,并且它还不是最厉害的。长翎的雄性野鸡王才是野鸡中战斗指数最强的。不过,即使是这样,风可儿还是决定上野鸡坡打怪。
一是,因为不打怪,她没法升级啊。升不了级,她就永远没有主动权,永远只能受穷、被欺负;二是,她想去打几只野鸡,好逛一逛坊市。
唔,她迫切需要一块舒适的布料还有针钱什么的。另外,居家过日子,怎么可能离得开锅碗瓢盆之类的。还有被褥、家俱……哦,老天,要买的东东太多了,而她太穷。委屈谁,也不委屈自己,是不?所以,当务之急是脱贫致富,努力提高生活水平。而打猎不失为一条赚钱养家的好途径。
很感激白袍少女透露这么多有用的信息,她把人送出院门,有心交好,问道:“喝了师姐这么多的美酒,还没有请教过师姐的高姓大名呢。”
不料,白袍少女莞尔一笑,摆摆手:“名字只是一个符号,不提也罢。今日与师妹饮酒,甚是痛快。他日有缘再聚。”说罢,洒脱的挥挥衣袖,翩然上山,不带走一片云彩。
被拒绝了!风可儿看着她的背影,耸耸肩。也是,人家是穿白色长丝袍的内门精英弟子,怎么可能会屈尊纡贵的和她这个穿青布短袍的外门新弟子交好?能放下身段,请她喝酒,已经是超级的平易近人。
回院关门,风可儿开始着手准备上野鸡坡。
首先,她静下心来,领悟疾行术。这是必需的。三十六计,还走为上策呢。打得过就打,打不过就跑,这是打怪的基本方针,一辈子也不变。
很不幸,疾行术远比冰球术复杂,需要肢体各部门的默契配合,不是她放慢“气流”运行速度,就能轻松控制得了的。
她练了半个多小时之后,“气流”耗尽,虚脱的感觉又接踵而至。于是,练习只好暂告一段落。
当然,成绩也是显著滴。尽管要不是踉踉跄跄,就是横冲直撞,但和第一次相比,她已经进步了很多,至少可以想停就停,想跑就跑,而不是搞什么迫停之类的,并且也没摔跌,不是么?
相反,“蜻蜓点水”就容易得多,她只要稍一提气,就能学得五分像。练习三五次后,便做得象模象样。
其次,她把剩下的那半边鸡肉也烤熟了,用荷叶包好,放进青布包里,当干粮。
然后,昨天换下的破青布袍长条被她洗了洗,搁太阳底下晒干了。她本着“浪费可耻”的宗旨,旧物新用,用它们做了一套绷布装的内衣、内裤。真的,她真的是一个特别固执的人。多年的习惯使然,不这样,她没法出门。
最后,她把剩下的布条当绑腿绑在俩小腿上,一边插上一把匕首。
貌似以她现在的财力,也只能准备这些了。
腰带里装着丹药瓶,斜背着临时充当干粮袋的青布包,风可儿关上院门,手执那根打草惊蛇的木棍,上野鸡坡打怪升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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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六章 初闯野鸡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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风可儿没有使用疾行术。一来,她就住在野鸡坡下,随时都可以上山下坡,有的是时间;二来,是为了节省体力。疾行术太耗体力,平常时候使用简直就是浪费体力,不过,危急时刻用来跑路倒是不错。
野鸡坡其实不是坡,是岭。主峰海拔不低,光秃秃的直插蓝天,跟刀尖似滴。而山脚是一片茂密的树林。
没有现成的路,风可儿一手执木棍,一手执匕首,小心翼翼的向着一个方向,穿行其中。也许是她的打草惊蛇战略起了作用,总之,一路上,她没有碰到蛇啊之类的物种。哦,不,应该说,这里的树林静悄悄,连只麻雀都木有。
明明是一片原生态的树林,好不好?
太奇怪了。
半个多小时后,她顺利的钻出了树林。毫发无伤,一无所获。
跳上一块突兀的红褐色大岩石,风可儿这时才发现,不知不觉中,已经到了半山腰。回头看着山脚苍茫茫的树林,她简直不敢相信自己的眼睛——没有搞错吧,才这么一会儿的时间,她就陡步穿过了连绵数百里的树林?貌似自从进阶后,她的体能就开始变得妖孽起来。搁在以前,披荆斩棘的,她不知道要几天才能钻出这么大的一片茂密树林。而现在,她穿行于其中,又快又稳,跟晚饭后的散步似的,脸不红、气不喘的,连汗珠子都木掉一粒。
风可儿好生得意,站在岩石上,用左手遮在额前挡住炎炎烈日,意气风发的放眼四望。呃,这里无荫可躲,以后上山还要记得备个遮阳帽什么的。现在的皮肤水灵灵滴,几乎能掐出水来,实在是不忍心糟蹋了去,好好珍惜是必须滴。
从这里开始,山势渐陡,树木变得稀疏起来,到处都是一人多高的灌木丛。时不时有几丛不知名的小野花间杂其间,或黄或红或蓝,很是养眼。
可是,还是没有看到野鸡之类的活物。
是没有呢,还是因为近视没看到?风可儿睁大眼睛,极力搜索。令她意想不到的事情又发生了——啊哈,三百度近似眼不治而愈了。
先前是窝在小院子里,没觉的。现在,换了个空阔的环境,她才发现自己的眼睛好使多了:远,可以看清数十里之外的小野花的是什么颜色的花蕊;近,可以看到从岩石下面爬过的那只绿豆大的小甲虫脚上的毛刺分叉!
靠,太妖孽啦!这哪里还是人眼,分明是望远镜+显微镜的神奇组合!
突然,她看到北面千余米远的灌木丛里闪过一道红光。紧接着,传来一通“咯咯咯”的鸡叫。那叫声好不惨烈!
一道血腥味在空气中层层荡漾开来。
有人在猎杀野鸡!
小心肝不由紧缩,风可儿连忙跳下岩石,小心的躲起来。
嗖——,白袍猎猎,一柄飞剑自灌木丛里腾起。有人在蓝天里象流星一样留下一道美丽的弧线,转眼没了影踪。
风可儿捂住嘴巴,躲在岩石后面风中凌乱了。那人,那人,不就是刚刚的白袍少女吗?
据她所知,只有筑基期以上的修为才可以驾驭飞剑!
可人家穿的明明是白色长丝袍!
难道内门精英弟子就可以搞特殊化?
不过,白袍少女的出现提醒了风可儿——先前穿过树林的时候,披什么荆,斩什么棘哦!明明可以用“蜻蜓点水”这一招滴!切,硬是没有做神仙的自觉,瞎耽误工夫!
撇撇嘴,她从大岩石后面走出来,展开双臂,点踩在枝枝丫丫上,几个纵跃,最后落在了那处红光出现的地方。
灌木丛里有一个偌大的野鸡窝。一只红冠子金色毛羽野鸡把头窝在一只翅膀下,两爪蹬得笔直,横死其中。
它的个头比她之前杀死的麻点要大了近一倍。尾巴上拖着一根一米三多的虎纹长尾瓴。
就这两个特征,风可儿大胆猜测,这丫十有八九就是所谓的长翎野鸡王。
它不是野鸡里最厉害的存在吗?怎么死得这么窝囊——周边以及草窝里都没有打斗挣扎过的痕迹。所以,这是红果果的秒杀!
白袍少女好生厉害!风可儿惊叹之余,跳下枝头,去看有什么漏可捡。
可是,野鸡王全身没有明显的出血点——是毒杀吗?
这样想来,她的手哪里还敢碰那尸体?一不小心沾到什么无色无味、见血封喉的剧毒,肿么办?
想了想,她用木棍把野鸡王翻了个边。
野鸡王的头象被线吊着的一般,从翅膀下甩了出来。
风可儿拧眉,用棍子捅了捅那“喙下半寸”的所在。果不其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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