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爱人的头颅-第6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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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之外的世界很大,而大海则是世界上最宽阔的空间,进入了大海,基督的使者可以从遥远的欧洲来到中华,来到世界上任何一个角落。而他,也可以从中国出发,经过大海,到世界上任何一个地方。现在,他在天空中,意大利老朋友没有说过天空的意义,没有说过从天空可以到什么地方,也许最多只是说——从天空可以到天堂。现在,他想告诉已经进入天堂里的意大利老朋友,从天空中,不仅仅可以到天堂,而且,可以拥有整个世界。

  现在,整个世界都属于他了。

  他继续向大海飞去,离大陆,离长江口越来越远了,海水也越来越蓝,露出了海洋的本色。无边无际的大海上,海天一色,除了波浪,什么也没有,天色终于完全昏暗了下来,在一片黑暗中,太平洋西岸的东中国海上空,有一架中国人徐光启制造的飞行器,正载着这个七十岁的老人,飞向未知的远方。

  远方是何方?

  这是一个问题,这个问题,直到今天依然困扰着我和我的朋友们。

  海天茫茫。        
 
  
飞翔—尾声 
 
  我小时候,住在闸北,靠近老闸桥的一片弄堂里。在过街楼上,有两间房子,房子上面,还有一个小小的阁楼,阁楼虽小,却有一个天窗,这种屋顶上的天窗,在过去的上海随处可见,上海人称之为“老虎窗”,据考证这个词汇出自于英文。

  那时我很小,老虎窗下有一张床,我就站在床上,把头伸出窗外,看着窗外的屋顶。屋顶上尽是瓦片,除此以外,还有许多瓦片缝隙间长着的青草,有的人家还拿个放满了泥土的脸盆放在屋顶上养一些洋葱头。当时,有一户人家养着鸽子,那些鸽子常从我的头顶飞过,我就把头伸出老虎窗,看着领头的那只鸽子,浑身雪白,漂亮极了,振动着翅膀,引领着身后的鸽群。我时常想象着那只白色的鸽子,它在天空飞行时所见到的地面究竟是怎么样的景象。那是八十年代的上海闸北,它会见到大片的弄堂,无数的瓦片,那些黑色的瓦片就像来自深海的鱼鳞一样覆盖着这个城市,使得这个城市有些海洋的味道。它还会见到一个个老虎窗,在屋顶盘踞的野猫,瓦棱上的青草,还有,一个把头探到屋顶上的小男孩,那就是我。

  后来,别人告诉我,我小时候居住着的这片地方的所有的弄堂和房屋,都是在1937年以后才造起来的。而在1937年以前,那里也是很大的一片居民区,在1937年的那场战争中,日本军队出动了轰炸机,向闸北的居民区进行了大轰炸,这就是有名的闸北大轰炸,这里附近的地区全部被夷为平地,死者不计其数,绝大多数都是平民,其中还有许多女人和孩子。还有南市,也就是十六世纪的上海县城,曾经被日本海盗占领,后来又筑起了城墙打败了日本海盗的老城厢,也遭到了大轰炸,许多古老的建筑化为灰烬。浦东的沿海停泊着一艘航空母舰,从航母上起飞了许多飞机,对驻守宝山的中国军队狂轰滥炸,在我完成这篇小说的日子,也就是今天——九月七日,1937年的这一天,宝山的城墙被轰炸倒塌,姚子青战死。进入十月,最为惨烈、最为关键的大场争夺战是在蒋介石的亲自指挥下进行的,在日本飞机的轰炸下,于26日失守,师长朱耀华自杀。

  在上海的战事爆发后的第二天,中国的空军轰炸了黄浦江中的日本第三舰队旗舰“出云号”,但是没有命中。战争的第五天,中国空军在杨树浦上空击落日机一架,一架中国战机受伤,飞行员跳伞后被日军包围,用手枪击毙了九名日军,最后战死。据我知道的资料,这是中国空军在上海仅有的两次战斗。

  现在,清场的人来赶我走了,我匆匆地走出了足球场,人们早已散走了,球场外的空地很安静。一阵风掠过我的头发,忽然间,我的脑子里转过一个奇怪的念头——我想去看海。

  于是,我搭上一辆末班车,在经过了一个小时的颠簸之后,终于来到了海边,上海的海边其实并不美,所谓的海滩不过是泥浆般的滩涂,在海水退潮的时候是看不到海的。而此刻,荒凉的海边一片黑暗,什么都看不到,海浪声也轻得微乎其微,只有月亮高高地挂着。

  我就这样静静地站着,睁大着眼睛,我知道,或者说我希望今天晚上所要发生的事情。直到,我看到一架有着两只巨大翅膀的原始的飞行机器从我的头顶掠过。

  祝你一路平安。       
 
  
夏娃的密码 
 
  她很美。

  美得惊人。她有一头黑色的卷发,发丝中夹带着几缕红色,那是她天生的。一双大而明亮的黑眼睛里闪烁着诱人的目光,她的鼻子很生动也很调皮,鼻尖略有些翘起,嘴唇很丰满,而下巴的线条则非常柔和。更重要的是,她那近乎于浅棕色的皮肤,那是一种极其健康的颜色,介乎于两种不同的肤色之间,比中国人的肤色深,但又比非洲人的肤色浅。她看上去似乎不属于任何一种种族,或者说,任何种族的特点都可以在她的身上找到。当然,那些悄悄地仰慕着她的同事们都知道,她的父亲是一个中国人,而她的母亲据说是一个非洲人,真是一个完美的基因组合。

  此刻,她正坐在中华大学分子生物研究所里,打开那台属于她的电脑前。很快,通过网络她收到了这样一封邀请函——

  三天前,在坦桑尼亚的乞力马扎罗山,也就是非洲最高峰终年积雪的山顶上,发现了两具古人类遗骸,而遗骸保存之完整令人吃惊。当地的华人古人类学家张教授已经进行了初步的检查,发现这两具骨骸距今大约有十四万年的历史,而且表现出了与现代人几乎完全相同的体质特征。这很可能又是一个与人类起源有关的重大发现,于是,当地科学家正式邀请该领域的权威研究机构——中华大学分子生物研究所来协助他们做进一步研究。

  看完这封函以后,她忽然有一阵莫名其妙地激动,她也不知道自己为什么会这样,只是胸中那颗不安分的心脏,在不停地提醒着她某些东西。那是什么?某种神秘的暗示吗?也许,她应该去一次非洲,去问候一下生活在十四万年前的那两个人。不过,现在首先应该把这个消息告诉她的父亲,也是这家研究所的所长,一位著名的分子生物学家。

  她离开了研究所里的房间,男同事们看到她走出来,就纷纷殷勤地向她打招呼。她实在太迷人了,既包括身体,也包括头脑。以至于所有的男人都在暗中憋着劲儿想要获得她的芳心,可是,没有一个人能够成功。事实上,她对所有的男人都没有感觉,不管他们有多么优秀,也许某个成功的男人可以倾倒无数女子,但在她的面前却变得一文不值。不过,有一个人例外,那就是她的父亲。

  半个小时以后,她回到了家里,这是一栋背山面海的房子,都市边缘的世外桃源。为了完成一项研究课题,她已经一个星期没有回家了,没日没夜地呆在研究室里测试DNA样本。而父亲则恰恰相反,最近的一个月,他整天把自己都关在家里,不知道在忙些什么。可是,她总有些预感,觉得父亲越来越反常,她问父亲为什么,但父亲却总是以仰天长叹来作回答,在那声叹息里,她听得出父亲的心里隐藏着某种难以说出口的痛苦和忧伤。

  她想,难道这是因为妈妈?谁知道呢,父亲说,她从诞生的那天起,妈妈就永远离开了人间。妈妈甚至连一张照片都没有留下来,只留下了一缕头发,以至于她根本就想象不出妈妈长得什么样。父亲只能告诉她,妈妈来自非洲,是一个充满魅力的深肤色女人,妈妈美极了,和她一样美。掐指算来,父亲已经过了二十年的单身生活。也许,父亲应该另外再找一个女人,以他健康的身体和智慧的头脑不愁找不到满意的对象。然而,他却从来没有想到过这些,他只关心他的女儿,有时候,她甚至觉得父亲对她的爱已经超过了父爱的程度。

  她走进了客厅,高声呼唤着爸爸,可是,却没有人回答,父亲去哪儿了呢?她看了看墙上挂着的照片,照片里父亲微笑着紧紧搂着她的肩膀。父亲看上去比实际年龄还要年轻些,充满了风度和气质,人们看到这张照片绝不会以为他们是父女。当然,这主要是因为她的肤色,没人会想象出中国人与非洲人的混血儿会是什么样子。

  从房间里的每一个角落里,都散发出一股她从来都没有感受过的气氛,这气氛让她有些窒息。那股莫名其妙的不安又涌上了心头,她深呼吸了一口,快步走上楼梯,在各个房间里寻找父亲。可是,她把整栋房子都找遍了,都没有发现父亲的踪迹。除了地下室。

  除了地下室。然而,从小时候起,父亲就牢牢地叮嘱过她,绝对不可以擅自闯入地下室。她也一直牢记着父亲的话,从来没有下去过。现在,她就站在地下室的门前,隔着这扇铁门,那种奇怪的感觉越来越强烈了。瞬间,她的眼前又浮现起了父亲那隐藏着某种秘密的忧伤眼神。天知道这扇门里面藏着些什么?终于,她无法抑制自己的冲动,打开了地下室的门。

  地下室里一片黑暗,她摸索着打开了灯。当柔和的灯光照亮了这个神秘的地下室以后,她却发现父亲并不在这儿,只有一台奇怪的机器出现在眼前,粗看起来象是某种医院里的治疗仪器,有一个能容一个人躺进去的凹槽,里端是一个玻璃罩子。机器的上方有一块屏幕和一个键盘。当她走到这台机器旁边的时候,屏幕忽然亮了起来,里面出现了一行字——“我的女儿,你终于来了。”

  “爸爸!”她叫了起来,“你在哪儿?”

  屏幕里回答:“其实,我不是你的爸爸。对不起,我不应该叫你‘女儿’,我只能称你为:夏娃。现在,我亲爱的小夏娃,我将永远地离开你。”

  她茫然地摇了摇头,心里一阵刺痛,显然,屏幕里是父亲的话,可是,他为什么不认她这个女儿了呢?一定有某个天大的秘密,她必须要知道。

  现在,这个天大的秘密终于通过父亲(如果还能称他为父亲的话)的文字显示在了屏幕上——

  我的小夏娃,此刻你眼前的这台仪器,是一台时间机器。你也许不会相信,但事实确实如此,事情要追溯到二十多年前。那时候,我还是一个二十多岁的年轻人,除了主攻分子生物学以外,也对物理学非常感兴趣。我甚至还跟随一位物理学教授学习过,这台时间机器就是他发明的。但是,在一次实验中发生了意外,教授被时间机器送到了1937年12月的南京,就再也没回来过。我决心完成教授的实验,于是,我自己操纵这台机器,进行了一次时空旅行。

  那真是一次奇妙的经历,我把时空旅行的终点定在了十四万三千年前的东非草原上。你无法体会,当我第一次降临在远古的大陆上时,是怎样激动的心情。因为当时正处于第四纪冰川的缘故,东非大草原的环境要比今天恶劣一些,但是,我还是见到了十几万年前的大象和狮子,还有成群的野牛和羚羊,但我并不害怕,感到害怕的是它们,因为它们从没见过来自未来的人。当时,我的背包里还放着一个微型的时空旅行器,以便我回去的时候使用。

  我孤独地在草原上流浪,第一次在古老的土地上留下了现代人的足迹。一切都是这样新奇,宛如是梦中所见,地球真的很奇妙,生命也真的很奇妙。我发现了一些今天已经灭绝了的物种,也有一些物种和今天的后代不太一样,但我能确定它们确实是那个物种的祖先。所以,我有幸成为了达尔文进化论的见证者。我甚至有些后悔为什么不把时间定格到白垩纪,那样我就能够亲眼目睹恐龙了。但是,很快我就不再后悔了,因为,我见到了更有价值的物种——人类。

  是的,那是人类,毫无疑问就是人类。既不是直立猿人,也不是象尼安德特人或者是北京猿人那样的智人,而是新人,与现代人类几乎没有任何区别的新人,更确切地说,就是生物学角度上最早的现代人。

  她是一个女人。

  天哪,更重要的是,她很美。

  简直令人难以置信,在十四万三千年前,一个绝美的年轻女子出现在了我的眼前。她裸露着的皮肤并没有我想象中的那么黑,而是那种健康的浅棕色,介乎于黄种人与黑种人之间,她的脸也是如此。她那双大而明亮的黑眼睛,正紧紧地盯着我,她的鼻子也很生动,而嘴唇则象今天的非洲人那样丰满性感,但是,她下巴的线条却象今天的东亚人那样柔和。她还有一头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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